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7 毫秒
1.
民间组织管理:难点与对策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贯彻执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过程中,我们发现一些矛盾和问题,应引起重视并加以研究解决。一、管理部门的分工协作问题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双重管理,是我国国情的需要,但执行中还存在许多问题:1、管理法现缺乏统一性。政出多门,行业行政法规往往与民间组织管理条例相碰撞。2、管理对象缺乏确定性。例如科协系统,凡是自然科学类的学会、行、行业协会。都使用科协票据,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财务审计与监督,不愿参加年检。3、监管要求缺乏一致性。在条例颁布前成立…  相似文献   

2.
近年来,湛江市各级政府十分重视民间组织管理工作,按照“监督管理,培育发展”的原则,积极引导民间组织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据统计,至2008年12月底止,全市依法注册登记的民间组织有801个(其中社会团体379个,民办非企业单位422个),注册资金2460万元,  相似文献   

3.
l、加强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自身建设,为切实履行登记管理职责奠定基础。要切实加强对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领导责任制;要经常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重要情况及时报告;要加强队伍建设,力争在机构改革中,根据工作任务和性质核定编制,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力量,切实改变一些县市区无机构、无专人的状况;要选派政治强、素质好、作风正的优秀干部充实民间组织管理队伍,做到有职能、有岗位、有专人,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民间组织管理队伍;要积极争取财政核拨必要的业务经费,配置必要的设备,改进工作条件。2、充…  相似文献   

4.
第一条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民间组织:(一)未经批准,擅自开展社会团体筹备活动的;(二)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三)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团体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第三条社会团体和民对、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统称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对非法民间组织进行调查,收集有关证据,依法作出取缔决定,没收其非法财产。第四条取缔非法民间…  相似文献   

5.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完善配套政策 抓好试点工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0年,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的重点工作主要有两项,这两项工作进展顺利,成绩斐然。 制定出台了一系列配套的政策规章 目前,出台的规章政策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管理规定》、《关于民办非企业单位开立银行账户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明确民办非企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等问题的函》。这些文件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中一些具体问题作了规定,使《条例》得以具体化,更易操作。 为规范不同类别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民政部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  相似文献   

6.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1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已经1998年9月25日国务院第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总理朱基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五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保障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合...  相似文献   

7.
刘忠祥 《中国民政》2006,(11):43-43
我国民间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三类,其管理体制可以概括为“归口登记,双重负责,分级管理”,核心是“双重负责”。所谓“双重负责”是指每一个民间组织都要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双重管理。登记管理机关是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相似文献   

8.
建言版     
民办非企业单位相关法规急需梳理 民办非企业单位作为我国立法上首次使用的概念,相关法规还不完善,在实际操作中,有些甚至还相互矛盾。如在民办学校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过程中,《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与《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就产生了冲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而《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教育机构改变名称、性质、层次,应当报审批机关批准;变更其他事项,应当报审批…  相似文献   

9.
1997年,民政部社团管理司业务格外繁忙。谈到已取得的成果,吴忠泽司长说:这一年里,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工作迈出了坚实的步伐,(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和(外国人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正在抓紧制定;社团清理整顿工作依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已在全国展开,截至目前,社团自查和业务主管部门审查阶段已经结束,登记管理机关审定工作正如期进行;机构建设取得初步进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工作进一步严格规范;查处非法组织和社会团体违法活动的工作力度加大。总之,中央关于加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  相似文献   

10.
培育发展社区民间组织应注意五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培育发展社区民间组织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加强领导,把握政策,搞好工作协调。在具体的工作过程中,民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社区民间组织培育与管理的意见》精神,以《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为依据,按照职责开展工作,做到既依法行事,又讲究策略  相似文献   

11.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中央高度重视民间组织发展问题,社团、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已经纳入政府培育、发展、监管的范围之内.  相似文献   

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民政厅,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随着科学技术在社会生产和生活中的广泛应用,科学技术工作已经得到全社会的重视和支持。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始大量出现,这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兴办,不以营利为目的,专门从事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成果转让、科技咨询与服务、科技成果评估,以及科学技术知识传播和普及等业务。此类科技机构已成为中介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推进社会科技进步的重要力量。国科发政字[2000]209号为了规范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审查和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其业务活动,保护其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科技部与民政部联合制定了《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报我们。  相似文献   

13.
《广州政报》2011,(7):61-62
穗民[2011]34号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各区、县级市民政局: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和民政部、卫生部《关于城镇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0]253号)以及省民政厅、省卫生厅《关于对城镇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通知》(粤民民[2001]41号)有关规定,为进  相似文献   

14.
蔡洁 《中国民政》2007,(5):60-60
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民政局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加快民间组织信息化步伐,构建办公自动化,管理网络化,信息数据化的管理模式,在金州区政府网站上设置民间组织专栏。“民间组织”专栏,设置了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公告等专栏,提供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法规政策,及时反映工作动态,民管信息,民间组织活动以及诚信建设情况等,  相似文献   

15.
1社会团体的姊妹--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民间组织分为三种类型:社会团体,基金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这三种类型的民间组织有着共同的特点--非营利性.这是指民间组织的成立以及运行均不以营利为目的.也就是说,这些组织在运行过程中所取得的任何收益不得在成员间进行分配,只能用于符合该组织宗旨及章程的活动。根据国务院1998年10月25日颁布施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  相似文献   

16.
1999年,面对复杂的国际国内政治经济环境,各级民政部门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社会行政事务管理职能,全面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强化民间组织和区划管理,加强法制建设,适时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努力推进民政事业社会化,圆满完成了既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一、民间组织管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实施,进一步完善了我国民间组织管理体制。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依法取缔了“法轮大法研究会”及其所属机构,有力配合了揭批‘积轮功”政治斗争。全年共登记…  相似文献   

17.
鄂科技发政[2008]4号各市(州)、神农架林区科技局,民政局、省直有关部门: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审查和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其业务活动,保护其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科技部、民政部《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政字[2000]209号),结合我省实际,省科技厅与省民政厅联合制定了《湖北省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民政厅二○○八年二月十九日  相似文献   

18.
让民办非企业单位有法可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颁布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我国的民办非企业单什将从此走上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轨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一出台,立即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人们对什么是民办非企业单件、它有哪些特征、与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有何区别、今后如何加强管理等诸多问题颇感兴趣。“民办事业单位”正式更名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就是原来通常所说的“民办事业单化”。改革片放之初,一些地方出现了诸如民办学校、民办研究所和民办中介机构等许多民间社会组织,它们与原本存在的事…  相似文献   

19.
《行政许可法》对现行各项涉及行政许可的行政管理工作的影响都是巨大的。民政工作中的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登记及变更都是行政许可,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应如何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呢?笔者在此谈几点粗浅的看法,以抛砖引玉。  相似文献   

20.
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是什么时候颁布实施的?其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是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1999年12月 28 日以民政部第 18号令颁布实施的。它是关于民办非企业单位如何实施登记的一个暂行办法,其主要内容有申请登记的条件、程序、步骤、事项等,共29条。 问: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不同方式分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三种。这三种单位应当怎样分别实施申请登记…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