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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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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治安调解是基层公安机关的一项十分重要的经常性工作.正确运用治安调解,对于化解民间纠纷、消除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由于进行治安调解的案件大多是由民间纠纷引起的,所以,根据引发治安案件的民间纠纷的发展规律来制订相应的调解策略是能否调解成功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2.
治安调解是基层公安机关的一项十分重要的经常性工作。正确运用治安调解,对于化解民间纠纷、消除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文章剖析了当前治安调解执法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探讨了解决问题的对策,以期对治安调解的执法实践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3.
治安调解是我国调解制度中行政调解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缓解民间矛盾,减少违法犯罪和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起着重要作用,它体现了我国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以教育为主的治安管理处罚原则。公安机关应当本着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依法尽量予以调解处理。调解也是一种处理治安案件的结案方式,所以,基层公安派出所应重视做好治安调解工作。  相似文献   

4.
治安调解是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即治安案件)的一种特殊方式,它对于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等具有独特作用。为了规范治安调解执法行为,提高治安调解的效能,完善矛盾纠纷调解处理制度,针对治安调解执法实践中存在的大量不规范问题,构建一套科学、精细、操作性强的治安调解执法规范和勤务标准体系尤为必要。  相似文献   

5.
治安调解是公安基层执法部门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在治安行政执法工作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特别是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安机关治安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公安部于2007年12月8日颁布并实施了《公安机关治安调解工作规范》。该规范对治安调解的适用范围以及不适用治安调解的情形,治安调解工作原则和程序、治安调解案件的办案期限、现场调解的适用条件等做出具体规定。结合该《治安调解工作规范》,本文着重对治安调解的依法调解对策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6.
完善我国治安调解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治安调解作为治安案件和治安纠纷处理的一种重要机制,在保障公民权利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现行法律、法规对治安调解的规定还不够完善,实践中公安机关对适用治安调解的案件范围、调解协议的效力等存在不同的认识,有待进一步研究与解决。在新的社会形势下,必须重视治安调解,充分发挥治安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方面的功能与作用。  相似文献   

7.
汤文俊 《公安教育》2011,(11):30-32
<正>治安调解对于基层公安机关而言,是化解社会矛盾、增进警民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的一个重要方面。2009年,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共查处治安案件1105万起,治安调解372万起,占查处治安案件总数的33.7%。然而,对于民警治安调解的能力,上级公安机关的业务指导几乎为零,绝大部分民警的调解能力是靠调解失  相似文献   

8.
治安调解概念新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治安调解概念的通识与公安实践存在着差异,造成了人们认知上的困惑和实践中的彷徨。可从小治安和大治安两个角度理解治安调解的内涵,前者仅指公安机关(警察部门)为了防止纠纷带来的治安隐患而对纠纷进行的调解工作,后者是指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实践中社会主体为了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的安定秩序而对各类纠纷进行的调解工作。以当事人纠纷行为的法律形态为划分标准,治安调解的外延可分为纠纷当事人的行为已经构成治安违法行为、当事人尚未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民事纠纷、纠纷当事人行为已经构成犯罪行为三类。治安调解应以公安机关为主导,其他社会主体广泛参与。  相似文献   

9.
治安案件调解是公安机关贯彻治安管理处罚法确立的“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的具体体现。对于缩小治安管理处罚的处罚面,以平和的方式解决人民内部矛盾,避免矛盾激化,促成人际关系的和谐,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独特的功能和作用。本文从剖析当前治安调解的困境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对治安调解的策略与艺术进行深入探讨,对于公安机关更为有效地开展治安调解,缓解纠纷,消除矛盾,促进警民关系,维护公安机关的执法形象具有一定的启迪作用。  相似文献   

10.
倪义福 《公安研究》2011,(11):13-17
公安机关依其治安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纠纷赔偿调解等法律赋予的职能优势,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扮演着既主动而又积极的主导参与角色,并以职责主导和平台主导与使命参与的表现形式,在社区矛盾纠纷、医患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化解中引入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多位一体、多调联动机制,同时,积极主动参与各种矛盾纠纷的预防、预警、调处、化解,自始至终掌控着矛盾纠纷从发生到发展再到平息的演进过程。完善公安机关在多元化解中的主导参与作用,必须正确处理好为政府"补位"与公安机关高点"站位"的关系,扮演好为政府"分忧"、为社会"解难"的维护稳定角色,履行好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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