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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843 毫秒
1.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涉外刑事案件的立案管辖是指公安机关在处理涉外刑事案件范围上的分工,是公安机关内部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在办理刑事案件程序中的具体体现。涉外刑事案件中的立案管辖可划分为“地域管辖,级别管辖,专属管辖。加强涉外刑事案件的管辖,有利于公、检、法机关各司其职;有利于公安机关内部明确职责;有利于公正、公开办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有利于维护国家司法权。  相似文献   

2.
法博士:一人犯数罪,且分别属于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管辖.应如何办理?湖南张晓伟 张晓伟同志:根据六部委《关于刑诉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涉及人民检察院管辖的贪污贿赂案件时.应当将贪污贿赂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侦查贪污贿赂案件涉及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应当将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在上述情况中,如果涉嫌主罪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由公安机关为主侦查。人民检察院予以配合:如果涉嫌主罪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由人民检察院为主侦查,公安机关予以配合。  相似文献   

3.
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改、刑法修订以后 ,公安机关刑侦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范围发生较大的变化。本文根据有关法律规定 ,拟就变化后公安机关刑侦部门管辖刑事案件的种类划分问题进行研究 ,以此为侦查实践和教学工作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4.
公安机关在刑诉中的几个主要问题刘天峰一、关于公、检、法三机关对刑事案件的管辖问题刑事诉讼法划分管辖应确立以下原则:一应有利于准确及时立案和查证案件事实。划分应尽可能明确、清楚,避免交叉和重复;二应有利于诉讼参与入参加诉讼活动和贯彻诉讼经济原则;三应符...  相似文献   

5.
轻微刑事案件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适用"公调对接"工作机制,对于及时有效地解决纠纷,缓和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有利于改善基层警力不足的局面,节约司法资源。轻微刑事案件适用"公调对接"工作机制,符合多方面的要求,在我国基层公安机关办案的过程中,有一定的发展空间,但也存在法律和制度层面上的问题,值得探讨。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为了加大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力度,公安部多次扩充治安部门管辖刑事案件的范围.根据对2011年全国多省市公安机关的调查分析,治安部门侦办刑事案件主要有四种模式:派出所主办模式、大派出所制下的专门机构办案模式、“一警双职”型侦办模式和治安部门中导入刑警模式.治安部门侦办刑事案件,有效缓解了侦查部门的办案压力,但也存在一些弊端.应平衡治安部门打击犯罪与治安防控双重职责的关系,提升治安部门侦办刑事案件的质量与效率.  相似文献   

7.
<正>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和科技、通信、交通方式的日新月异,毒品犯罪的手段正向着科技化、信息化、智能化、暴力化的方向迈进。由此带来的则是基层公安机关对毒品犯罪案件的打击将面临更加严峻的态势。"以审判为中心"这一重大办案模式的转变更是对基层公安机关办理毒品刑事案件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虽然基层公安机关一直在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但毒品犯罪案件在总体上仍然呈"边打边升"的趋势。  相似文献   

8.
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刑事案件坚持属地管辖原则,经济犯罪案件也不例外。如公安部1997年10月9日下发的《关于办理利用经济合同诈骗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项规定:“利用经济合同诈骗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地。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更为适宜,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负责办理。”但是,当前经济犯罪案件大量出现,这一规…  相似文献   

9.
重新计算期限当否法博士:在移送管辖刑事案件工作中,除了办理《案件移送案件通知书》外,我们通常是将被拘留的嫌疑人以案件属于其他公安机关管辖移送该公安机关处理为由,开具《释放通知书》到看守  相似文献   

10.
法博士     
《人民公安》2007,(7):62-62
重新计算期限当否 在移送管辖刑事案件工作中,除了办理《案件移送案件通知书》外。我们通常是将被拘留的嫌疑人以案件属于其他公安机关管辖移送该公安机关处理为由,开具《释放通知书》到看守所。看守所开具《释放证明书》将嫌疑人从看守所交给接受案件的单位.接受案件单位再重新办理刑事拘留手续,进行侦查。  相似文献   

11.
本文以行政程序和刑事程序为视角,探讨了对警察权进行监督和控约的条件、运作途径。  相似文献   

12.
袭警罪立法化问题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频繁发生的暴力袭警案件,使我们不得不关注袭警罪的立法化问题。袭警罪的立法化不仅是必要的,而且切实可行。所谓袭警罪是指以暴力攻击或人身强制的方法,致使正在进行执法活动的人民警察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的行为。这种行为既侵犯了人民警察的人身权利,又侵犯了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的活动。在刑法中增设袭警罪,加强对人民警察执法权的刑法保护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13.
构建监狱和谐改造关系,切实履行好对和谐社会建设的防卫职责,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需要,是监狱工作基本矛盾(民警与罪犯的改造与被改造之间的矛盾)在新时期变化发展的体现.要从监狱民警与服刑罪犯之间法律地位的明确性、目标指向的同一性和改造关系的互动性理解监狱和谐改造关系的基本涵义,要从前提条件、过程保障、实践节点、外部影响、根本追求等要素把握构建监狱和谐改造关系的重点.同时对构建监狱和谐改造关系的关键-警囚关系的适度调整提出实践建议.  相似文献   

14.
“威慑理论”认为,警察在行使侦查权的过程中,必须拥有对侦查相对人足够的威慑,否则不能达到侦查目的。越轨行使侦查权行为的出现,原因在于警察对侦查相对人的正当威慑不足。越轨地获取威慑往往导致警察的威慑力大于无罪犯罪嫌疑人与不知情人能够抵御的程度,可能造成无辜的犯罪嫌疑人受到刑事追诉。只有在为警察获取正当的威慑提供必要保障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等的权利才可能得以实现。  相似文献   

15.
刑事警察权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完善刑事警察权的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非常重要。刑事警察权运行要遵循相应的原则,要从强化刑事警察权运行保障机制以及健全相关制度入手来完善刑事警察权能,最大限度保证刑事执法中警察权的公正、科学行使。  相似文献   

16.
随着刑事执行工作的发展变化,监所干警的理论和实际工作能力亟待提高,加强监所干警的教育培训工作迫在眉睫。通过实证方式对当前监所干警教育培训工作的现状、不足和监所干警的培训愿望进行调查、分析和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监所干警教育培训工作应当以监所及干警刑事执行工作为培训课程设计依据,以监所干警培训需求为导向,与时俱进,更新观念,采用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注重实效。从长远计,更应当注重管理人才和师资队伍建设,建立监所干警教育培训的长效制度。  相似文献   

17.
近年来,我国境内暴力袭警事件频频发生,给人民的生活和社会的稳定带来了极大的危害。刑法作为国家最有强制力和威慑力的法律,理应对此引起足够的重视。从增设袭警罪的理论支撑、各国关于袭警罪的立法现状和我国增设袭警罪的立法构想三个方面看,增设袭警罪已经具有足够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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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刑事警察出庭作证可行性的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刑事警察出庭作证是世界许多国家的通例。我国刑事警察出庭作证具有法律上的依据;刑事警察属于负有作证义务的知道案件情况的人;刑事警察出庭作证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回避内容。刑事警察出庭作证的身份仍然应当是证人或者鉴定人;刑事警察出庭作证的作证内容涉及问题广泛;刑事警察出庭作证还应当转变观念、完善相关制度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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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警察出庭作证的理论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警察出庭作证的相关研究主要侧重于制度建设方面,而对于警察出庭作证尤其是刑事案件中公安机关警察出庭作证的理论依据即法律依据、证据学依据及现实必要性的分析还欠充分,这样就使得关于警察出庭作证的制度研究脚跟不稳。“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只有把这几个原则性问题研究清楚、透彻、明白.才能为以后的制度建设和发展立好根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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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心理健康的生理、心理和社会模式,结合刑事侦查工作的职业特点,刑事警察的心理健康标准应归结为以下八条:身体健康;智力超常;客观地认识和评价自己;具有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善于处理人际关系;成就动机强;情绪稳定;其他与刑侦工作相匹配的心理品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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