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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治安管理当场处罚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由于该条例对当场处罚的适用范围、处罚地点、没收处罚、处罚权限、文书制作等方面都存在不合理、不明确和不科学的问题,同时又和<行政处罚法>存在不一致的地方.故易造成基层公安机关在执法时的无所适从,甚至执法混乱.因此必须:一、尽快制定<治安管理当场处罚实施细则>和相应的管理规定.二、加强对当场处罚案件的检查、监督,建立有效的制约机制.三、强化办案民警的法律培训,着力提高办案民警的执法水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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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巧全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1994,(4)
当场处罚,即当场进行治安处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赋予公安人员在维护社会治安中的一项职权。当场处罚既能简化案件处罚程序,又可节省案件审结时间,使行为人及时得到处理。但从当前执法实践来看,存在着一些错误的认识和做法。一是不重视当场处罚的适用。有的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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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案件的当场罚款是否适用《行政处罚法》冯治明申谨治安案件当场处罚程序的性质,与行政处罚中的简易程序是一致的,都是对较轻的违法行为给予较轻的行政处罚所采取的简单处罚程序。但是,两者仍有一定差别。《行政处罚法》规定对个人当场罚款应在50元以下,并且除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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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是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对违反治安管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所实施的行政处罚。其属于国家行政处罚的范畴。《行政处罚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公安机关实施治安管理处罚的主体、处罚的种类、处罚的程序、处罚的权限和执行等问题都作了明确而具体的法律规定。但是,在公安实践中仍有部分民警行政执法素质不高,影响治安管理处罚的效果,导致违法处罚现象的发生,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水平。目前,公安机关在治安管理处罚中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超越权限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在治安管理处罚过程中,有的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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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和当事人之间的权限分配涉及民事诉讼的本质和根本问题,本文着重分析了民诉中权限分配的原理——当事人主义和职权主义交错适用论,并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论述:诉讼开始、终了、审判对象特定上的权限分配,事实、证据收集上的权限分配,审理之进行、处理中的权限分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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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向东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1994,(1)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者罚款数额超过五十元,被处罚人没有异议的,可以由公安人员当场处罚。”但从当前执法实践来看,部分基层干警对《条例》这一规定是不够重视的,存在着一些错误认识和做法。一是从“经济创收”出发,只抢“西瓜”不拣“芝麻”。认为要罚就罚法定数额大的,罚五十元“没意思”。因此,对当场处罚弃之不用。二是怕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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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经常发生犯罪分子在抢劫机动车辆过程中使用暴力手段致人死亡的案件。对此究竟是按抢劫罪一罪定罪处罚,还是分别认定为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实行数罪并罚,不仅在理论上存在着不同认识,而且实践中对案件的处理也不尽一致。笔者认为,对此种行为的处理,既要严格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也要结合具体情况认真分析,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一、非法占有他人机动车辆而当场使用暴力杀人抢劫行为的法律适用实践中,最为常见的就是,行为人为达到非法占有他人机动车辆的目的,当场使用直接故意杀人的方法,排除被害人的反抗而取得机动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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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乐然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00,(4)
本文对交通违章处理中容易引起混乱的当场罚款和当场收缴罚款这两个概念进行了论述 ,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管理实际 ,具体阐述了当场罚款和当场收缴罚款的适用条件、实施内容和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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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与刑罚存在着协调的基础和适用上衔接的可能。两种处罚的协调首先表现在处罚种类的协调,可增加治安管理处罚单处罚款和刑罚单科罚金的条文;增加侵犯财产权行为和部分妨害社会管理行为的罚款数额;以违法所得数额或违法涉及数额为基准,处以一定比例的罚款;保留行政拘留和拘役,设定适用行政拘留情形与其他处罚任选,缩短行政拘留期限,减弱行政处罚剥夺人身自由权的权力。治安管理处罚中可借鉴刑罚的管制刑设定非监禁处罚,并增设相关法律措施。治安管理处罚程序存在证据规则不规范、案件调查手段适用程序混乱、听证程序名不符实、相关法律措施程序缺乏等问题。两种处罚的适用衔接学理上采选择适用说和合并适用说的集合,适用程序上衔接采刑事优先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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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刑罚处罚措施在实践中极少被适用。由于我国《刑法》第37条规定的非刑罚处罚方法并不丰富,"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等条件设置缺乏量化内容,导致非刑罚处罚的标准非常模糊。检察机关是非刑罚处罚刑事适用的当然主体。非刑罚处罚适用条件包括犯罪情节轻微性、刑罚处罚豁免性、非刑罚处罚必要性等三方面内容。非刑罚处罚适用范围应按照合法性原则界定,只有刑法规定应当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情形,才能予以适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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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印度尼西亚,司机一旦违章最怕"剃光头"的处罚——如果司机违章,就会被当场先罚款,然后没收驾驶执照,最终被无情地剃光头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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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刑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当今世界的一个十分严重的社会问题,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罚也一直是各国刑法共同关注的问题。文章从我国刑法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罚原则入手,着重分析了在刑法中可以适用及不适用的刑种,提出可以加大推广非刑罚手段的适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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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警察学院学报》2015,(3)
共犯的量刑平衡并不意味着可以依据和解共犯的部分和解行为对普通共犯进行从宽处罚,且将造成部分被告人"搭便车"的现象。限制从宽处罚的幅度便是一种相对务实的做法,但仍然面临认定上的障碍与适用上的混乱。从宽处理作为刑事和解的主要方式,已随恢复正义而被纳入刑事责任体系之中。量刑平衡是指兼以社会危害性与人身危险性为根据的量刑平衡,是多重目标价值的体现,其与对部分和解共犯的从宽处理并不存在根本上的冲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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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学刊》1998,(6)
《人民警察法》第九条规定了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可以对其当场盘问、检查和留置盘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则规定了对当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人民警察可以对其口头传唤和强制传唤。准确理解法律设定的这两项规定并在经常性的维护社会秩序、加强治安管理工作中正确适用,对于提高办案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笔者结合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就此谈谈粗浅看法。一、盘问与传唤两者间的区别、联系(一)盘问与传唤的概念。《人民警察法》第九条规定的盘问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的一项重要职权。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遇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时,可以当即在当地对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