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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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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今日上海》2011,(7):63-63
经国务院批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条例》对道路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等运输主体,根据非法从事超限运输的数量、频率,规定了吊销资质证、责令停业整顿等相对严格的处罚措施。第66条规定:1年内违规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车辆驾驶人,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1年内违规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车辆吊销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相似文献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运输现象十分严重,不仅损坏公路基础设施,引发大量的道路交通事故,而且直接导致道路运输市场的恶性竞争和车辆生产使用秩序的混乱。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从2004年6月开始,交通部、公安部、发展改革委、中宣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和法制办等8部门联合在全国范围集中开展了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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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运输现象十分严重,不仅损坏公路基础设施,引发大量的道路交通事故,而且直接导致道路运输市场的恶性竞争和车辆生产使用秩序的混乱。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从2004年6月开始,交通部、公安部、发展改革委、中宣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和法制办等8部门联合在全国范围集中开展了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目前超限超载车辆数量依然较大,暴力抗法、野蛮闯关事件时有发生,个别地方工作出现松懈,超限超载有所反弹,治理超限超载的长效机制亟待建立和完善。为巩固和扩大治理工作成果,从根本上解决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问题,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运输现象十分严重,不仅损坏公路基础设施,引发大量的道路交通事故,而且直接导致道路运输市场的恶性竞争和车辆生产使用秩序的混乱。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从2004年6月开始,交通部、公安部、发展改革委、中宣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和法制办等8部门联合在全国范围集中开展了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目前超限超载车辆数量依然较大,暴力抗法、野蛮闯关事件时有发生,个别地方工作出现松懈,超限超载有所反弹,治理超限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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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发〔2005〕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运输现象十分严重,不仅损坏公路基础设施,引发大量的道路交通事故,而且直接导致道路运输市场的恶性竞争和车辆生产使用秩序的混乱。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从2004年6月开始,交通部、公安部、发展改革委、中宣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和法制办等8部门联合在全国范围集中开展了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目前超限超载车辆数量依然较大,暴力抗法、野蛮闯关事件时有发生,个别地方工作出现松懈,超限超载有所反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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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运发[2014]2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现将《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考核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4年12月31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国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工作,规范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行为,落实道路运输企业监控主体责任,提升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水平,依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4年第5号令)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点营运车辆是指旅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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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政发[2007]98号2007年7月12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是保护路产、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整顿和规范运输市场经济秩序、促进道路运输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我区自  相似文献   

8.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管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确保运行安全,保护环境,降低运行消耗,提高运输质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车辆维护制度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汽车运行安全的基本制度。车辆维护是指道路运输车辆运行到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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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针对我国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实际情况,探讨了一些预防的主要措施,作为当前研究预防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措施的资料。全文介绍了我国目前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后果,提出了预防的主要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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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经营者及其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道路运输,包括营业性道路货物运输(以下简称货运)、旅客运输(以下简称客运)、车辆维修和运输服务。营业性道路运输,是指为社会提供劳务、发生各种方式费用结算的道路运输。第三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者、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及其服务对象和道路运输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条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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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运管发〔2008〕215号HNPR-2008-79002各市州运管处(局):我省于1992年依据交通部《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制定的《湖南省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中,对道路运输车辆维护周期进行了规定。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规定,该实施细则已自动失效。为确保我省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性能完好和行驶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家标准《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按照交通部令《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51条"车辆的维护必须遵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按期强制执行"的要求,制定了《湖南省道路运输车辆维护周期规定(暂行)》,现随文印发,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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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旅客运输管理,促进道路旅客运输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旅行需要,维护道路旅客运输秩序,保护旅客及运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营业性道路旅客运输及旅客运输辅助业(以下简称道路客运)的单位或个人,均须遵守本办法。城市公共交通车辆超出市郊经营道路长途客运的,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拖拉机和货运车辆不得从事道路客运。第三条道路客运应当坚持多种经济成份并存,协调发展,积极发挥国有大中型运输企业的主导作用,鼓励联合、联营,保护正当竞争,禁止非法经营。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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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济交运管[2013]12号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处室: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道路运输车辆管理,做到依法行政,高效便民,根据近年来新修订出台的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现对我市道路运输车辆管理有关规定进行修订。一、关于新增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前上线检测定级问题新增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前,应当到具备条件的A级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对车辆进行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同时进行车辆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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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整顿和规范我市道路客运市场秩序,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合法经营者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通告如下: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道路客运经营必须依法办理车辆登记手续并取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证,否则不得从事道路客运经营。二、经主城区中巴车退出客运市场工作领导小组确认的车辆,其所属单位或个人必须在2006年1月16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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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GZ0320180066广州市交通委员会文件穗交规字[2018]6号各有关单位:《广州市道路运输客货运车辆排气污染防治工作规范》已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查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特此通知。2018年3月26日广州市道路运输客货运车辆排气污染防治工作规范第一条为了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提升本市道路运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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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近日经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自今年6月1日起,若是货运车辆驾驶人、货运经营者被吊销车辆营运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累计三次,将终身不得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该条例是全国首部专门为治超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强调对超限超载现象的源头治理。按照规定,对于货运源头单位较为集中区域,经县级以上部门批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在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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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促进道路运输企业守法经营、诚信服务,保护消费者正当权益,推动道路运输行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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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6号公布根据2012年11月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应当遵守本条例。前款所称道路运输经营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以下简称客运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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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国办发[2011]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妥善应对成品油价格大幅波动对道路运输行业的影响,合理调控运力增长,维护市场正常竞争秩序,减轻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负担,促进道路运输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20.
《天津人大》2014,(5):48-48
日前,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自今年6月1日起,货运车辆驾驶人、货运经营者被吊销车辆营运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累计三次,将终身不得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该《条例》是全国首部专门为治超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强调对超限超载现象的源头治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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