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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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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以张彪绑架案为例,对绑架罪中杀害被绑架人的问题进行法理分析。对刑法第239条"杀害被绑架人"的理解应严格限定为出现死亡结果的情形。对杀害被绑架人的未遂犯的处理,若情节尚未达到可以判处死刑的严重程度的,以绑架罪一罪论处;若故意伤害行为手段特别残忍、致人重伤且造成严重残疾,或者杀害被绑架人未遂但行为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或者奸淫被绑架人具备法定严重情形,应当判处死刑,实行数罪并罚。解释法律尤其是解释刑法,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条文进行,对立法者立法原意的捕捉和理解应当首先基于法律条文,而不应首先进行扩大解释。在现有法律框架没有发生改变的大前提下,严格依据法律条文进行文义解释是第一选择。当然,文义解释面对多样复杂的司法实践问题只是权宜之计,根本解决方法还是立法者基于现有法律、因循社会实际情况进行立法修改和完善。  相似文献   

2.
绑架罪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依照本罪的规定处罚。绑架罪,是指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他人的行为。“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即以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强行掳走他人,以此向被害人亲友索取钱物的行为…  相似文献   

3.
绑架罪是发案率较高且刑罚极重的罪名之一,司法机关应当慎重认定绑架罪的成立范围。要解决好绑架罪行为的具体认定,必须要结合绑架罪的法定刑,该罪侵害的法益,以确定其实行行为。只有做到这样,才能具体认定成立绑架罪的情形。绑架罪的实行行为包括客观上形成足以压制对方反抗的地位;主观上存在向第三人提出足以压制其心理反抗的胁迫内容的想法。但是,即便符合前述要求,如果根据案件事实,行为人没有实现其恐吓内容的可能性时,任然不宜认定为绑架罪。  相似文献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相似文献   

5.
97刑法对绑架罪配置了严厉的法定刑,为了与其严厉的法定刑相称,刑法理论、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均对绑架罪的认定作了限制性解释。这种限制性解释虽然具有它的正当性,但也存在着缺陷。《刑法修正案(七)》对绑架罪最低法定刑的降低,从而使现行的对绑架罪这种限制性解释的前提已不复存在,故有必要将对绑架罪构成要件的认定回归到立法本身和其本来的罪质特征上来。  相似文献   

6.
侯宇清 《求索》2011,(4):152-153,170
连续犯和想象竞合犯的罪数形态问题一直是刑法学界颇有争论的问题,连续犯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被作为处断的一罪来处理,但连续犯按一罪来处断经常会造成与"罪责刑相适应"的刑法基本原则不一致的情形。实际上,连续犯属于实质数罪,按一罪处罚无法做到罪责刑相适应时,应当实行数罪并罚。想象竞合犯的罪数形态问题则要复杂一些,它是介于实质一罪和实质数罪之间的一种罪数形态,必要时也不能完全排除数罪并罚。  相似文献   

7.
中国的绑架罪罪名源于199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的规定,1997年修订的刑法正式设立绑架罪的法条罪名。但从实践中看,刑法对绑架罪设定的刑罚层次偏少,不能完全适应处理情况复杂的案件的需要,不利司法裁决。  相似文献   

8.
量刑活动是否符合罪刑法定原则在司法上并非一个空洞的命题,其有着可操作的评价标准。这个标准既圈定了量刑与罪刑法定原则相契合的范围,也划定了量刑中的罪刑法定边界。基于罪刑法定的价值追求,在量刑中,罪刑法定的上限应止于具体法定刑幅度的最高刑;其下限则取决于由量刑情节所决定的实现罪刑相适应的需要。量刑中这样的罪刑法定边界,既是实现量刑合理与量刑合法有机统一的保障,也是规范量刑裁量权行使的藩篱与向导。  相似文献   

9.
《刑法》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构成强迫劳动罪.在该罪客观方面的认定中,应当特别注重"强迫"的认定.司法者首先要确定强迫劳动的不同方式,然后要把握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强迫方式发生的不同情形与不同方式构成犯罪所需的强迫程度,最后要将法定强迫劳动的例外情形排除在构罪范围之外.  相似文献   

10.
国外劫持人质犯罪立法对我国的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劫持人质犯罪历来是世界公认的最严重的刑事犯罪之一,多数国家将劫持人质犯罪列为单独罪名予以规制,且在其立法中体现出较为一致的立法精神,而我国的绑架罪却存在着罪名设置概括、对犯罪行为缺乏具体描述以及法定刑设置不够合理等立法缺失。为更加有效地打击劫持人质犯罪,我国刑事立法应将绑架人质行为从绑架罪中分离出来,单独定为劫持人质罪,合理确定其法定刑,同时规定对自动释放人质减轻处罚。  相似文献   

11.
污染环境犯罪刑法条文的修改及司法解释的出台为依法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犯罪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但是由于该类犯罪主观形态模糊、行政与刑事司法衔接不畅、相关证据标准不明确、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机制不健全等因素,致使在实践中出现立案难、认定难、定罪难等问题,从而直接影响到刑法惩治预防价值功能的发挥,以及执法办案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的实现。因此,实务部门必须吃透刑法条文本意,遵循司法运作规律,健全相关机制,提高办案质量,为本地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保驾护航。  相似文献   

12.
罪刑关系是指罪行与法定刑配置是否均衡的关系。现行刑法共规定了826种罪行(构成类型),分别配置了37种法定刑,其中大多数配置是均衡合理的,但是也有少数配置失衡的情形。例如,(个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贪污罪、受贿罪和绑架罪等罪名“罪刑单位”结构存在问题较多,另有几种法定刑幅度跨越了重罪与轻重的分界限,不利重罪与轻罪的划分,严重影响了刑罚的正确适用。为了提高个罪的立法技术,改善和优化我国刑法中的“罪刑阶梯”,有利于实现量刑公正,本文通过对不同罪刑关系的纵横比较研究,提出修订现行刑法部分条款的立法建议,并且较为详细地阐述修订的理由,以便引起同行学者的注意,期盼大家都来研究这些问题,为立法机关将来修订刑法提供理论支持。  相似文献   

13.
严密金融犯罪刑事法网的学理分析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各国金融刑事立法通过使用堵截构成要件、弹性构成要件、犯罪处罚早期化、增补新罪和提高法定刑等方式严密刑事法网。严密刑事法网利于强化刑法的不可避免性,但容易与罪刑法定原则和刑法谦抑性产生冲突,从而淡化对个人权益的保障。  相似文献   

14.
"两高"出台的《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将微博转发超过500次的行为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处以侮辱罪或者诽谤罪。此项解释存在较大的合法性争议。从宪法的维度进行分析,法律保留原则要求对"犯罪与刑罚"的规定由法律保留,司法解释对入罪与否的问题进行规定已经逾越了其权限。同时对"微博转发"的行为入罪处理构成了对公民言论自由权利的不当限制与侵害。  相似文献   

15.
医疗事故罪是1997年刑法新增的罪名,从近几年的司法实践来看,对医疗事故罪的构成条件、罪与非罪的界限及该罪的刑事责任问题争议颇多。文章结合1997年刑法的规定及国务院2003年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相关规定,阐述了对医疗事故罪的认定及医疗事故罪的刑事责任,以期对指导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6.
交通肇事罪的主体要件仍有一些具体问题值得研究。非机动车驾驶人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在判断时应当以行为人是否是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驾驶非机动车为标准。司法解释肯定了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承包人的交通肇事罪的主体资格,司法实践中应予正确适用。指使者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不能以交通肇事罪中的共犯论处,而是应当以包庇罪定罪;如果是指令肇事者将受害人转移到他人不容察觉、无法救助的地方,致使受害人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则与肇事逃逸者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相似文献   

17.
法定犯时代下,后工业社会中各种风险逐渐升格,古典自由主义刑法理论地位受到动摇,刑法制裁体系相应地吸收了积极刑法观理念,前置刑法干预起点,降低入罪门槛,而社会整体评价体系中却缺乏相应的轻罪或微罪评价模式、犯罪分层意识,从而导致刑法附随法律责任引发实质意义上罪责关系的不协调,违反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责任主义原则等问题。同“以刑制罪”对“从罪到刑”的罪刑关系的反思,在意图限缩刑罚的法益理论逐渐沦为为刑法扩张“背书”的情况下,对犯罪附随法律责任的重视能够促进法益判断标准的实质化,从而有利于促进立法批判机能的实现,也能对保安处分科学化和刑罚“双轨制”发展有所裨益。基于新社会防卫论的论证逻辑也应该对附随后果的逆向论证逻辑以及定位做出限制,同时提出犯罪人处遇重构、引入复权制度等具体举措,以期达到法律体系内部法律责任的协调。  相似文献   

18.
论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刑法第133条规定,“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由于立法的不明确,在理解“因逃逸致人死亡”的问题上,众说纷纭,可谓百家争鸣。对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定性与处罚,不能不加区分地一律适用刑法第133条第3档法定刑,而应根据刑法的具体规定,结合行为人的主客观情况,作出正确的定罪与量刑。  相似文献   

19.
在刑法分则的罪名体系中,敲诈勒索罪与寻衅滋事罪的某些犯罪构成特征十分相似,给司法实践中罪名的实际认定带来了困难。本文通过分别对敲诈勒索罪与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进行分析,以一个案例为例,从两者的区别入手,对案件进行了了比较详尽的分析,并提出了相关的看法和建议,希望能对司法实践有所借鉴。  相似文献   

20.
集资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和数额达到较大是构成该罪的必备条件 ;其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其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并且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在司法实践中 ,必须准确区分非法集资与合法集资、集资诈骗罪与集资借贷纠纷、集资诈骗罪与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界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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