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机制(简称澜湄合作机制)从提出到形成经历了不到两年的时间,却已经建立了相当完备的合作架构。澜湄合作机制是在中国与部分东盟国家关系持续发展过程中的新增长点,反映了各国的外交理念、政策和重点发展方向,以及优化次区域外交环境和架构的愿望,必将促进各国扩大合作的范围、议题和功能。澜湄合作机制符合本地区合作的现有规范,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机制相互包容和补充,将更趋完善和健全。澜湄合作机制是中国周边外交政策的具体实践,但需要妥善处理与现有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机制和中国—东盟(10+1)合作框架等合作机制的关系,其他大国与湄公河次区域国家之间合作机制的关系以及澜湄合作机制内部各成员国之间在合作议程选择上的差异等,显示出澜湄合作机制的独特优势。澜湄合作机制建设不断取得新成绩,将推进命运相连、政治互信、经济共进、社会文化共生的澜湄共同体不断从构想成为现实。  相似文献   

2.
"澜湄合作"与"大湄合作"是湄公河地区最重要的合作机制,两者各有千秋。当前,澜湄合作尚处于路径摸索阶段,而运营20余年的大湄合作经验相较丰富,对两者的比较能为澜湄合作提供借鉴。基于SWOT分析,澜湄合作水平更高、辐射范围更广,短期内就成绩斐然,但存在参与主体单一、机制赋权有限、发展理念不统一的问题。诚然,大湄合作不乏结构性缺陷、约束力较弱和内聚力不足等缺陷,但其在资金管理、形象建设、机制运营方面的经验,对于澜湄合作颇具参考价值。新时期,澜湄合作可以充分借鉴前者的有益经验,积极发挥中国的引领作用,加强内外关系协调,完善机制建设,强化澜湄共同体意识,切实推进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建设。  相似文献   

3.
澜湄合作机制成立五年来在机制建设、各优先领域务实合作等方面取得丰硕成果,澜湄国家关系愈发紧密。该机制基于成员国坚实的合作基础和共同愿望,以发展为先、民生为本,受到政府高层大力支持,并践行开放包容、互利共赢理念,广泛吸纳各方发展资源。目前,该机制进入全面发展期,但也面临域内各国利益诉求多元及积极性差异、湄公河国家对外政策不确定性增强、大国博弈日趋激烈、次区域机制间竞争加剧、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等挑战。未来,澜湄合作应加强规范建设,保持开放包容,丰富合作内涵,加强支撑体系建设,更好发挥地方的内生动力,开启澜湄合作新的"金色5年",不断推动建设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  相似文献   

4.
澜湄地区的安全问题以非传统安全为主,涉及跨境犯罪、社会公共卫生、水与环境安全、信息网络犯罪等广泛议题,呈现出明显的复合性与联动性的结构特征,深刻地影响着该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安全。自2016年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机制正式成立以来,国内外学术界对澜湄合作给予广泛关注和多视角研究,但对于该机制框架下的非传统安全研究还相对缺乏。长期以来,澜湄地区的非传统安全治理属于“碎片化”治理模式,机制拥堵,治理政策、资金、技术、人力和物力的投入分散,且缺乏持续性,导致安全问题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澜湄合作机制成立后,从合作治理内容、结构、参与主体等方面,推动了非传统安全治理逐步向“平台化”模式演进和发展,从根本上促进了澜湄地区国家之间的务实合作与非传统安全问题的解决。《澜湄合作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已将非传统安全合作列为重点合作内容,未来澜湄合作需要在治理范式创新、多层平台搭建、早期项目设计和收获等方面完善非传统安全治理机制,持续推动澜湄合作拓展和深化。  相似文献   

5.
澜沧江—湄公河沿岸6国虽然在水资源开发中涌现出各种矛盾,但由于彼此间存在现实利益的交织,所以合作是大势所趋。澜湄合作机制建立后,中国可在这一机制框架下积极倡导推动澜湄水资源合作机制的建立,以实现流域国家间公平合理的水资源利用、分配和流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寻求水资源合作治理的道路上,中国应深化与下游国家在防洪、灌溉、航运和水电等水资源开发领域的互利合作;还可通过高层交往、技术合作、合作开发、民间交流等方式,推动与下游国家间的政治互信,建立并维持良好的周边水资源外交关系。  相似文献   

6.
社会人文合作是澜湄合作三大支柱之一,是建设澜湄命运共同体的重要途径。目前澜湄社会人文合作领域广泛、基础雄厚、机制化程度不断加深、国家参与度有所提升,进展良好,但也存在顶层设计和配套机制建设短板、社会团体和非政府组织作用发挥不够、大众文化的传承和创新不足、人才队伍薄弱等问题,同时还面临着"排外"风险上升、域外国家对本地区持续影响、对澜湄社会人文合作存在认知分歧等挑战。今后可通过加强顶层设计、激发广泛参与、突出重点领域、加大资源投入和弥合认知差异来进一步推进澜湄社会人文合作,更好地为澜湄流域人民造福。  相似文献   

7.
贸易与投资便利化是促进澜湄国家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作为"一带一路"建设的有益补充,澜湄对话合作机制对构建开放公平的营商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协同发展、加快构建服务型政府意义重大。推动澜湄合作应充分依托"10+1"、"10+3"框架下形成的合作成果,有效衔接"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湄公河委员会"、"东盟—湄公河流域开发合作"等现有机制,在《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等一系列双多边协定的指导下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通过增强政策透明度、降低准入门槛、加强贸易和投资政策对接、简化投资手续、提高通关效率、强化监管等措施推动澜湄合作迈向新台阶。  相似文献   

8.
澜湄合作是新时期中国与湄公河国家进行次区域合作的一个成功典范。在短短两年时间内,建立了多层级合作机制体系,形成了"高效务实、项目为本、民生优先"的澜湄模式。各方发扬"推土机"精神,取得了丰硕成果。澜湄合作从一开始便得到东盟的大力支持,也成为中国与东盟升级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生因素主要在于区域大市场的驱动,也是逆全球化和贸易保护主义兴起倒逼的结果,此外还与本地区非传统安全特殊性密切相关。正如其他成长机制一样,澜湄合作也面临挑战,包括机制赋权、能力建设和内外协调等问题,未来需要完善体制机制,加强横向联系,注入可持续动力。  相似文献   

9.
跨境水资源合作是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的重要领域,是中国与湄公河国家在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框架下开展各项合作的重点建设方面.自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框架建立以来,中国与湄公河5国在跨境水资源方面合作不断加强,6国基于合作框架下开展跨境水资源合作有利于促进区域内资源环境保护,缓解中国与湄公河国家用水矛盾,加强域内国家安全合作,提高地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推动中国与湄公河流域国家关系进一步向好发展,以及"一带一路"倡议合作与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向更高层次发展,为建立基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新型国际合作秩序巩固基础.  相似文献   

10.
澜湄流域地缘政治复杂,跨境犯罪形势严峻,防控犯罪需要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当前澜湄合作机制因其关注安全问题和执法合作,从众多机制中脱颖而出,但如何搁置争议,形成共识,依然需要找准切入点进行路径探索以明确方向。文章从遏制各类严重跨境犯罪资金清洗的反洗钱合作楔入,以此为共识平台,结合实证研究和思辨分析,检视当前澜湄流域联合执法需求与供给,深入剖析当前防控跨境犯罪合作机制利弊,并在完善路径构建方面提出国际、区域、中国3种方案,尤其强调中国路径所倡导的呼吸与共,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愿景。  相似文献   

11.
当今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力量对比发生深刻变化、国内和国家间贫富差距拉大、国家面临的挑战与风险更为复杂、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为国家决策和国际形势增加新的变量。世界之变促全球治理随之发生变化,体现为全球层面治理机制的革新、区域层面治理的深化与整合、主权国家在全球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经历了先削弱再增强的过程、大国国内政治与国家政策变化导致全球治理在多方面发生改变。中国一直以来以积极姿态参与全球治理,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推动全球治理体系的深度变革、开创全新的合作模式与合作理念并广泛参与多领域治理进程。当前,为应对大变局,中国创新地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张,包含以“合作共赢”为驱动探索理念创新、以“开放包容”姿态推动治理模式创新、打造“周边命运共同体”促共同安全治理的实践创新和以“可持续发展”凝聚共识并率先在认同度高的领域发掘合作新契机。  相似文献   

12.
高望来 《国际问题研究》2023,(3):22-37+138-139
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习近平主席深刻把握核安全治理赤字、核恐怖主义威胁、各国低碳转型需求以及核安全的战略定位,创造性地提出了核安全命运共同体理念。建设核安全命运共同体的目标是构建公平、合作、共赢的国际核安全体系。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是构建核安全命运共同体的指导原则。强化政治投入、国家责任、国际合作及核安全文化是构建核安全命运共同体的实践路径。核安全命运共同体理念展现了全球治理的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推进了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与中国式现代化实践,服务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全局,具有重大时代价值和深远历史意义。中国坚持增强自身核安全能力,参与构建国际核安全体系,推动核安全国际合作,努力消除核恐怖主义和核扩散存在的根源,为推进全球核安全治理作出了重要贡献。  相似文献   

13.
进入21世纪,澜湄流域的人口增长、经济快速发展和城镇化,增加了各国用水需求,而各国对水资源的非协调性开发以及气候变化影响下的极端天气频发,导致水安全问题凸显,流域可持续发展面临压力。当前,澜湄流域水安全处于中等脆弱状态,但已建、在建和计划建设项目的累积影响将进一步加剧水资源脆弱性。为保障水安全,湄公河国家迫切期望加强彼此之间及与上游的中国在水资源问题上的磋商、协调和合作,其共同水安全需求从低到高可分为四个层次: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及水—粮食—能源协同安全。这四种安全需求是同时存在的,但在流域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所处的不同阶段,亦有不同侧重。澜湄水安全合作既要满足流域各国水安全需求,又不能脱离流域的整体发展,因此应正确把握安全与发展的辩证关系,分阶段、有步骤地推进和深化:尽早建立风险防控协调机制,开展流域国家联合勘察和应对气候变化协同研究;2030年左右建立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合作机制;到21世纪中叶开展全流域水资源综合管理,实现水—粮食—能源协同安全。  相似文献   

14.
陆海新通道与澜湄合作对接是推动形成"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一个可能突破口。作为国际机制的陆海新通道与澜湄合作匹配基础好、对接难度小。但在对接过程中,仍面临着区域互联互通不畅、合作机制重叠低效,大国博弈日趋激烈、机制成员国和东盟对中国影响力扩大有疑虑等挑战。由此,可通过加强互联互通建设、增加与其它国际机制的合作、开展在第三方市场合作等路径,推动陆海新通道与澜湄合作实现高效对接,进而推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在中国西南方向实现突破,使中国与中南半岛乃至东盟国家实现联动发展。  相似文献   

15.
"中老命运共同体"是中国以"命运共同体"理念审视与老挝关系历史与未来的结果。中老两国间不仅存在大量的共有历史记忆和宗教文化习俗,且经济相互依赖,安全合作领域广泛,具有共建周边命运共同体的基础。中老应兼顾两国利益诉求和主要关切,遵循由易到难、循序渐进的原则,共担责任,共同努力,通过共建中老经济、政治、以卫生健康和水资源为重点的安全、社会文化共同体,最终实现中老命运共同体的构建,并推动其可持续发展,把中老命运共同体建设成为周边命运共同体的典范。  相似文献   

16.
大湄公河次区域是中国与东盟部分国家合作的重要平台。中国与东盟在大湄公河次区域存在着较为接近的合作目标,符合双方及次区域国家的共同利益。中国与东盟在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的主要机制有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计划、东盟—湄公河流域发展合作计划与湄公河委员会。中国与东盟在大湄公河次区域的合作对促进次区域经贸发展、构建东盟共同体与东亚一体化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相似文献   

17.
袁莎 《国际问题研究》2023,(2):26-41+123
作为全球治理的新兴领域,网络空间面临发展不平衡、规则不健全、秩序不合理等多重挑战。着眼于信息时代下的人类前途命运,习近平总书记倡导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以“命运共同体”新范式超越“零和博弈”旧模式,为全球网络空间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践行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理念,须坚持发展共同推进、安全共同维护、治理共同参与、成果共同分享,以把网络空间建设成造福全人类的发展、安全、责任和利益共同体。  相似文献   

18.
张玉环 《国际问题研究》2023,(1):30-52+131-132
进入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洞察国际形势,准确把握我国所处的历史方位,有效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创造性地提出一系列国际经济合作新理念。新时代中国国际经济合作理念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丰富的内涵要义,包括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实现世界各国互利共赢;共建“一带一路”,开创国际经济合作新模式;提出全球发展倡议,推动构建全球发展命运共同体;坚持开放的区域主义,推进区域经济合作;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改革完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等重要内容,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新时代中国国际经济合作理念指导下,中国对外经济合作取得突出成果,为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实现高质量发展营造了有利的外部环境,也为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了重要指引。  相似文献   

19.
正9月21-23日,由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东盟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所(ASEAN-ISIS)联合主办,柬埔寨合作与和平研究所(CICP)承办的第四届中国—东盟智库对话会在柬埔寨暹粒举行。苏格院长出席开幕式并致辞。会议就中国—东盟对话关系、中国与东盟澜湄合作机制与次区域合作、共同应对区域性海上安全挑战等议题展开讨论。  相似文献   

20.
中国提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构想,是具有全球视野的战略倡议,有助于搭建中国与亚欧国家经济合作的新平台。由于丝绸之路经济带所覆盖的地区,自然障区面积较大,不利于宏观化的区域性开发,因此应注重中微观领域,从推进跨境次区域经贸合作入手,“以点带面”地推进整体开发。从这个意义说,“丝绸之路经济带”也是典型的跨境次区域合作。“次区域合作理论”是中国与中亚、南亚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理论支撑。本文旨在从当代经济新区的开发规律来探讨丝绸之路经济带的跨国合作路径,关注基于边界的次区域经济区的培养,对国家间信任以及国际合作的助力效果。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