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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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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十五部分关于强制争端解决机制的规定实质上就是一个普通的仲裁条款,它在处理南海问题时面临着诸多局限。首先,《公约》争端解决机制的强制性是有限度的,第十五部分第一节和第三节为缔约国提供了可以规避强制机制的附加说明和选择性排除条款。其次,中菲南海争端显然是关于主权和海域划界的争端,明显超出了《公约》的管辖范围。仲裁庭对海上地物性质及"九段线"合法性的裁决会对中国的主张"未审先判"。再次,中菲达成的《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及中国根据《公约》298条做出的排除性声明是否能够排除仲裁庭对南海争端的管辖权?仲裁庭对此并没有给出令人信服的回答。最后,在可受理性问题上,必要的第三方问题及诉由消失问题的存在也使得本案不可受理。  相似文献   

2.
与中国有关的专属经济区渔业争端及其解决途径之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李毅 《东北亚论坛》2007,16(2):21-26
近年来,与中国有关的渔业争端有增多的趋势。对于因沿海国在其专属经济区扣押中国渔船引起的渔业争端,可以借助《海洋法公约》的有关规定,充分运用协商谈判、调解之解决程序,并考虑利用海洋法法庭在解决“迅速释放”问题方面具有强制管辖权的优势,就这方面的渔业争端接受海洋法法庭的管辖。而中国与周边国家存在的涉及领土主权事项和划界争议所引起的渔业争端,其治本之策在于解决划界问题,对此,可以声明不予适用强制程序,而是通过谈判,在“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基础上渐进地予以解决。  相似文献   

3.
南海主权争端之所以越来越复杂,甚至是迷雾重重,是因为有些国家制造了解决主权争端的法理迷途。文章认为,走出南海主权争夺的法理迷途需要明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不解决主权争端;"实际占有,有效控制"原则充满战争危机;旧金山《对日和约》涉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条款是违法条款。  相似文献   

4.
南海主权争端的现状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本文叙述了我国南沙群岛岛礁被周边国家占据的现状,以及南沙群岛的战略地位与自然资源,并分析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南沙主权争端的影响,论述了当前南沙主权争端复杂化主要表现的几个方面。  相似文献   

5.
南海争端解决模式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南海油气资源的发现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出台,南中国海周边国家加紧了对南海权益的争夺。为了获取经济利益,有些国家不顾中国的反对,大肆开发南海油气资源,抢占岛屿、岩礁,使南海处于多国占领、无序开发的状态,严重侵害了中国在南海的主权和利益。近年来,国际社会关于南海争端的解决方案花样百出。这些解决方案归纳起来大致有武力解决、法律解决、政治解决和“共同开发”四种模式。综合地看,这四种解决南海争端的模式各有利弊。  相似文献   

6.
探讨中日东海划界争端中的法理因素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日东海划界争端应充分考虑法理基础,日本以“中间线”方法作为海洋划界基本原则,实际上是一个无法可依、无据可查、无效可言的“三无”主张,冲绳海槽实为东海大陆架和琉球群岛岛架之间的天然分界线,钓鱼岛诸岛更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因此,中日东海划界争端问题的解决应遵循一些基本原则并应从具体问题做起。  相似文献   

7.
菲律宾无视它与中国之间《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存在与有效性,以变相的岛礁主权争端和海洋划界争端的方式,单方面提起南海争端强制仲裁。虽然此举不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规定的条件,但并不意味着菲律宾启动该程序具有非法性。即使中国不接受该仲裁和不参与仲裁程序,也不影响中菲仲裁庭的合法成立及其程序的合法性与对中国不利裁决的有效性。因此,对待仲裁庭的后续书面程序和口诉程序,中国是维持现行政策还是重新参与,是值得重新评估的一个问题。重新参与后续程序应该是中国的一个适当政策选择。因为参与所面临的最大挑战——南海“断续线”的法律地位——可以通过反驳《公约》对之不适用从而避免澄清其地位的棘手问题。更重要的是,依据“南方蓝鳍金枪鱼案”仲裁庭的推理与裁决和中国2006年声明以及国际海洋划界与外大陆架划界案例,《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属于《公约》第281条第1款中排除附件7强制仲裁的“协议”,菲律宾的大部分实体请求属于不可裁决事项,因而仲裁庭应该裁定对本争端无管辖权或不可受理。即使中国继续奉行不参与政策,也不应该无所作为。中国可以采取“间接参与”的方式,在仲裁庭开始书面程序后,公开发表一份正式书面文件,以全面反对菲律宾提起仲裁和反对仲裁庭对争端的管辖权和可受理性。  相似文献   

8.
试析东亚海域争端及其解决思路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认为,导致东亚海域争端的基本原因是历史、地理、国际法发展等因素;冷战后出现的新因素包括日本权力争夺、经济资源争夺以及美国的介入。海域争议对国家关系、地区安全与稳定带来不利影响,也使经济和贸易成本增加。本文在对争议海域共同开发进行归纳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海域冲突的6种解决模式,为在争议海域解决争端进行谈判、酝酿未来建立共同开发区的有关争议方提供政策参考。  相似文献   

9.
由于海岸线曲折复杂、岛屿较多,东北亚国家相互之间基本都存在岛屿归属、海域划界等有关海洋领土和海洋资源的争端。在经济形势良好、贸易发展迅速的情况下,各国为了照顾经济发展的大局,有可能暂时搁置或淡化这些争端。然而,这些争端如同不定时的炸弹,随时可能因为一次突发事件而引爆,给国家间关系和地区局势造成重大影响。  相似文献   

10.
中日、俄日岛屿争端问题逐渐成为东北亚地区的热点,日本宣布钓鱼岛国有化打破了中日多年来维持现状的默契,双方围绕钓鱼岛问题,在经贸合作、人员往来以及政治军事领域紧张关系不断升级。同样,俄罗斯和日本关于北方四岛的争端也开始升级,俄总统登岛宣示主权,日本坚持把四岛全部归还作为两国关系完全正常化的前提。中日、俄日的岛屿争端在历史与现实的双重因素交织下,很难在短期内得到解决。中日、俄日岛屿争端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即实际占领与国际法理的矛盾冲突成为解决双方岛屿争端问题的最大障碍;岛屿争端已经超越本身范畴,成为维护国家荣誉的象征;中日与俄日岛屿争端处在不同的历史语境与现实意识形态中,国际势力的渗入会对争端的解决产生不同的影响;在双方均衡实力无法打破的前提下,短期内最好的办法是保持现状,搁置争议。  相似文献   

11.
2005年以来,中日关系跌至建交以来的谷底,日本不仅在靖国神社等历史问题上屡屡向我挑战,还在东海岛屿领土主权、东海海域划界、油气开发等问题上与我展开争夺。这将对中日两国未来的关系产生深刻的影响。本文就中日东海海域划界争端等问题,提供一些资料,供参考。一、东海地区海域划界存在哪些争议?海域划界包括领海、大陆架界和专属经济区划界。由于东海地区中韩日三国都是隔海相望的相向国,领海不相连,故不存在领海划界问题,只有大陆架、专属经济区之争。东海地区海域划界可以分成三个部分:北部是中韩日三国相邻,必须由三国共同协  相似文献   

12.
东海大陆架划界争端国际法依据辨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日两国对国际公约关于大陆架划界存在适用上分歧。由于东海大陆架油气资源前景看好,双方在此问题上争端日趋激烈。日本主张“中间线”划分法不构成划界的国际法规范,不具备法律效力;中国主张的“自然延伸”原则,不仅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明文规定的最基本的客观标准,也是国际司法实践确定的基本规则。  相似文献   

13.
针对中日之间的钓鱼岛争端,2012年12月上台执政的安倍晋三内阁在政治上坚决否认主权争议、大肆宣传"固有领土"以及不时渲染危机氛围,以强硬的政治立场刺激争端;在军事上采取了增加防卫费、建设"综合性机动防卫力量"以及开展"离岛夺回"演习训练等举措,以"离岛防卫"备战争端;在外交上通过加大安全保障内涵,从外围牵制争端,并将日美同盟的深化与中日钓鱼岛争端交织在一起。  相似文献   

14.
越南通过《越南海洋法》规定其对岛屿、群岛和海域的权利服务于发展海洋经济的目的。越南在应用和解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进程中,用灵活方式完成部分海域划界,和尚存重叠管辖海域的国家或完成海域划界的国家对相关资源进行了联合开发,但其"极端"基线因明显的法理性缺失遭至诟病。越南反对中国关于九段线的主张和在九段线内行使权利的行为,双方在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是否拥有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这个问题上存有争议。  相似文献   

15.
东北亚地区海洋权益争端主要包括俄日北方四岛、中日钓鱼岛和韩日独岛之争,这些争端均有其复杂的历史成因。进入新世纪,随着海洋资源的重要性越发地被各国所认识,海洋权益争端也持续升温,从而导致相关国家外交关系的紧张。今年3月以来,韩日独岛争端升级,不仅使韩日关系陷入僵局,也加剧了双方海上军备竞赛,使得东北亚地区安全局势趋于紧张,并且还有可能对本地区安全的核心问题——朝鲜半岛核问题的解决产生消极影响。  相似文献   

16.
捍卫领海主权、开发和利用海洋资源,是维护民族独立、发展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拉丁美洲海岸线长,海域广,海洋资源十分丰富,历史上的海洋边界争端遗留问题较多。半个世纪以来随着资源和能源问题日益突出,拉美国家间围绕海洋资源展开的海洋边界纠纷升级,但多数国家坚持和平磋商和共同利用原则,妥善解决了许多海洋争端,国家之间关系得到改善。近期拉美地区两个主要海洋纠纷的初步解决以及各方态度体现了"实用主义"在国际海洋争端中的重要作用,并且证明诉诸国际法院并非解决历史争端的唯一选择。2013年阿根廷与英国关于马岛主权问题再爆冲突则更加突出了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原则在当今海洋争端解决中的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7.
南海争端与东南亚国家的扩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卢明辉 《南洋问题研究》2006,17(4):35-42,52
南海诸岛历来就是中国的领土。南海因其重要的战略地位以及可能蕴藏的丰富的油气资源而倍受亚太各国关注。最近一些年来,有关南海诸岛及海域的争端不断,东南亚国家由此加紧了军备竞赛,明显扩军,联合军事演习不断,这进一步使南海局势复杂化,将对南海争端的和平解决产生不利影响。我们应密切关注东南亚国家的军备动向,加强我国海空军的现代化建设,坚决捍卫我国在南海诸岛及其海域的主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8.
常书 《国际资料信息》2011,(10):25-28,10
印度尼西亚与中国及东南亚国家在南海并无岛屿主权争端,但在纳土纳群岛,印尼与中越等国存在海域划界纠纷。印尼不属于南海问题的争端方,但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它一直积极扮演南海争端“调停者”角色,希望借推动解决南海争端彰显其地区大国的影响力,确立在东盟的领导地位。  相似文献   

19.
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菲律宾、越南等国纷纷援引国际法,对南海部分岛礁提出主权诉求。本文将这些国家的领土主张置于国际法框架下,并指出其在国际法适用上出现的重大误区:未能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的原则划定领海基线,从而曲解200海里专属经济区概念;以个别概念否定中国对南海拥有的历史性权利,违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尊重历史性权利的精神;片面解读国际法理论和实践中关于领土取得的原则,为自己的非法行为寻找借口。  相似文献   

20.
邵建平 《东南亚》2011,(4):17-22
由于错综复杂的原因,缅甸和泰国之间具有复杂的领土争端,包括陆地边界领土争端和海域争端。缅甸和泰国一直谋求通过政治谈判解决争端。然而,由于领土争端涉及两国的核心利益,两国之间的领土争端一直没有得到解决,争端还对两国关系的正常发展造成了消极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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