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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1.
对于聚众斗殴罪是否存在犯罪未遂,目前理论界和司法界尚未形成统一认识。第一种观点认为,聚众斗殴罪是行为犯,存在犯罪未遂。持该种观点的人认为,聚众斗殴罪的法定犯罪行为由“聚众”和“斗殴”两个行为构成。只有完成了聚众行为并着手实行了斗殴行为,才构成聚众斗殴罪的既遂,如果仅仅实施了聚众行为就因意志以外原因而终止,应属于犯罪未遂。第二种观点认为,聚众斗殴罪是举动犯,在聚众斗殴罪中,聚众行为不是该罪的实行行为,只有斗殴行为才是本罪的实行行为。由于斗殴行为一经实施,即会对社会公共秩序造成直接的严重的损害, 相似文献
992.
意大利法学家贝卡利亚在《论犯罪与刑罚》一书中提出:“在法官判决之前,一个人是不能被称为罪犯的。只要还不能断定他已经侵犯了给予他公共保护的契约,社会就不能取消对他的公共保护。”由此可以得知,无罪推定是在假定被告人无罪的基础上,非经法院判决不得认定为有罪。 相似文献
993.
中国儿童文学在五四时期获得了现代品格,但是仍然经受着多重审美困扰.中国儿童文学这一发生期的审美困境大致有四:"未来之民"的儿童观底蕴深厚,暗含教化思想的文学观的变相延续,童心主义所致的玄美,单纯强调儿童的"现在"性导致的矫枉过正等.这些困境在整个二十世纪的中国儿童文学中都不同程度存在,对此加以探讨可以为当代儿童文学的审美提供历史借鉴. 相似文献
994.
对于“侵犯商业秘密造成重大损失”是否存在犯罪未遂,存在着肯定说和否定说的争论,其焦点在于“造成重大损失”是判定既遂与未遂的条件或者是罪与非罪的条件,应当认定为区分罪与非罪的条件,但是“侵犯商业秘密造成重大损失”也可能存在犯罪未遂,判定关键在于是否实际侵害了商业秘密。 相似文献
995.
探望权制度是我国婚姻法中一项年轻的制度,还有许多不成熟的地方,其中一个主要问题就是主体过于狭窄。本文主要阐述将(外)祖父母增加为探望权的主体的必要性,即隔代探望权问题。 相似文献
996.
在刑法当中单独规定“律师妨害作证罪”的做法不仅举世罕见。而且也违背了刑事诉讼中控辩平等的法理,有职业歧视之嫌。本来,妨害作证或者伪证之类的犯罪。除了作为辩护人的律师可以实施之外。警察、检察官或者法官之类的司法工作人员也可以实施,这一点,在刑法第307条的规定中也有体现,该条第3款规定, 相似文献
997.
998.
刑法修正案(七)对395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最明显的变化是增设了一个量刑档次,较原来单一的量刑幅度更趋合理,适应了新时期我国加大反腐败力度的要求。该罪法定刑的提高为司法机关提供了挥向贪官们的"尚方宝剑",司法机关更应秉持刑法的不得已原则,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指导下坚持审慎定罪与量刑的理念。 相似文献
999.
破坏生产经营罪的保护法益不是生产经营的正常秩序,而是生产经营的经济利益。本罪的行为对象是生产经营,生产经营不要求以营利为目的,非法的生产经营也应得到适度保护。本罪的行为方式包括威力和诡计。本罪不是目的犯,“泄愤报复或其他个人目的”只是一种提示性规定,表示一种动机。本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可以竞合。 相似文献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