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69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21.
试论行政强制执行的法律性质、瑕疵表现与救济途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戚建刚 《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4):16-20
现代法治国家的经验表明,行政强制执行作为行政主体维持社会秩序、实现行政目的较为有效的行为方式而被普遍的运用,然而随之而来的对特定主体人身、自由、财产等的侵害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如何缓解与此相关的行政公益与个体私益的矛盾早已为发达行政法治国家的理论所关注。奥地利于1925年制定《行政强制执行法通则》,日本在1948年通过《行政代执法》,联邦德国于1953年制定《行政强制执行法》。在我国,面对仅采用单行法律、法规对此作列举式规定的立法模式在理论与实务方面呈现众多缺憾的现状,统一的行政强制执行法已纳入… 相似文献
22.
23.
在风险社会背景下,专家风险认知模式和公众风险认知模式在风险本质、判断风险严重程度之因素和评价风险之方法等方面都存在较大分歧。两种认知模式的差异对规制风险的行政措施造成了许多负面影响。应当通过行政法律制度变革来避免这些消极后果,以便在科学和民主、事实和价值之间获得恰当平衡。这些改革措施包括:实行一种多中心的风险信息公开立法模式;制定并发布统一和完整的风险信息标准,定期加以评估和更新,最终形成一个“全国性的风险预警制度”;进行有效的风险沟通,以便培育公众理性;依据各种定性因素对风险的严重程度加以调节;充分发挥国务院办公厅应急工作办事机构在风险教育、沟通和公开方面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24.
论我国行政法发展的分析模式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模式分析方法是推进我国行政法向纵深发展的新方法。构成分析中国行政法发展的模式主要有:国家行政与公共行政、单向与双向、权力与关系、消极与积极、制约与激励。中国行政法发展趋势是:以公共行政作为行政法调整对象、以双向作为行政权力作用方式、以关系作为行政法学研究分析视角、以积极作为行政相对人对行政主体的作用和以制约与激励机制的有机整合作为行政法机制。 相似文献
25.
我国应急性警察行政权制度之创新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戚建刚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06,21(1):31-38
在各类突发性公共事件的预警和处置过程中,公安机关的应急功能是其他行政机关所不能比拟的.然而,我国应急性警察行政权存在重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阶段的应急性权力、轻突发公共事件预誓阶段的应急性权力;重规制型应急性权力、轻服务型应急性权力;重封闭型应急性权力、轻开放型应急性权力等缺陷。导致这种缺陷的原因是:包括人民警察在内的行政执法人员的应急性管理观念尚未完全形成, 警察应急法制的发育不充分和学术界对警察应急权研究的滞后。完善我国应急性警察行政权制度应当以系统的方法,运行现代国家应急管理的基本原理,具体包括预警制度、处置制度和事后恢复与重建制度,每一种制度又有若干基本要素所组成。 相似文献
26.
布雷耶在《粉碎邪恶循环:面向有效率的风险规制》一书中分析了美国政府在规制那些不起眼的风险过程中所呈现的风险规制议程确定的随意性、规制缺乏连续性等情形。他认为产生这些问题的症结可以归因于一个邪恶循环,即公众对风险的认知、国会的反应以及规制过程的不确定。为打破这一邪恶循环,则需要建立一种以目标为导向的,去政治化的、精英式的"超级专家理性"制度。就我国风险规制而言,由于存在着与美国政府相似的问题,而布雷耶法官所提出的"超级专家理性"制度切中了我国风险规制体系的要害,因此,这项制度对于破解我国风险规制所存在的问题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27.
极端事件的风险恐慌及对行政法制之意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运用心理学知识,分析了公众对极端事件的风险会产生恐慌性认知;运用决策学的研究成果,阐述了包括恐慌在内的情绪在公众的决策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从机制和机理的角度剖析了极端事件的风险恐慌能够阻碍公众,甚至整个社会对风险的严重程度做出理性判断。以此为前提,阐述了在一个民主社会中,当行政机关对公众的需求进行有效的回应成为其管理的合法性基础时,其所制定的为防止极端事件不再发生的行政措施会出现非理性的情况,为确保行政措施合法性,就需要对行政法律制度进行变革:包括建立一种长效的风险治理与评估机制,以便对公众的要求加以反思、评估和过滤;通过规则来限制行政措施的过度性;通过"日落条款"来规定行政措施的适用期限;通过补偿机制来确保公正,同时增加行政措施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28.
罗斯特的宪政独裁理论是为了解决现代民主宪政国家所具有的如何在维护宪政和民主原则的同时,又能成功应对危机这一可怕的悖论。他提出合宪的政府也可以是独裁的政府的理论,是对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解决危机的传统理论的反动,也与法西斯的独裁理论迥然不同。他的理论是对罗马共和时代以及世界上四个主要民主宪政国家———美、英、法、德应对危机的制度经验的总结,具有深刻的历史基础。为防止独裁权力滥用问题,他设计了宪政独裁的11项标准。罗斯特的理论适应了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对世界许多国家的危机立法产生了重大影响,对我国紧急权力法制化也有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29.
论公益机构行为的司法审查范围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德国的特别权力关系及其修正理论、英国的公共职能理论、法国的公务理论和美国的多元标准理论为法院判断公益机构行为的司法审查范围提供了有效的方法。我国的授权理论在判断公益机构行为的司法审查范围问题时缺乏明确性和可操作性。充分借鉴国外成功经验 ,确定公共职能理论作为判断公益机构行为的司法审查范围之理论 ;确立限制公益机构行为的司法审查范围标准以及修改行政诉讼法若干条款以适应公共职能理论 ,从而为人民法院判断公益机构行为的司法审查范围提供解决途径。 相似文献
30.
<正>"恐怖分子最主要的危险不是民主国家无法打败恐怖分子,而是民主国家将做得过好,从而变得不再是民主。这一过度反应将导致社会变得残暴,这种残暴不仅仅会使"潜伏"的恐怖分子转变为"显现"的制度性恐怖,并会使使用暴力成为解决争议的合法形式"。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