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130篇 |
免费 | 6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14篇 |
工人农民 | 2篇 |
世界政治 | 7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18篇 |
法律 | 32篇 |
中国共产党 | 20篇 |
中国政治 | 27篇 |
政治理论 | 6篇 |
综合类 | 10篇 |
出版年
2023年 | 2篇 |
2022年 | 2篇 |
2021年 | 5篇 |
2020年 | 6篇 |
2019年 | 1篇 |
2018年 | 1篇 |
2017年 | 8篇 |
2016年 | 8篇 |
2015年 | 7篇 |
2014年 | 17篇 |
2013年 | 15篇 |
2012年 | 16篇 |
2011年 | 8篇 |
2010年 | 10篇 |
2009年 | 6篇 |
2008年 | 1篇 |
2007年 | 4篇 |
2006年 | 3篇 |
2004年 | 3篇 |
2003年 | 4篇 |
2002年 | 1篇 |
2001年 | 1篇 |
2000年 | 1篇 |
1999年 | 1篇 |
1998年 | 2篇 |
1993年 | 2篇 |
1992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136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21.
《国际水道非航行使用法公约》争端解决条款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际水道非航行使用法公约》是第一个在全球范围内调整国际淡水资源利用关系的公约。强制性的争端解决程序是《公约》的独创和特色,但其有悖于《联合国宪章》和其他国际水法文件所确立的国际争端解决机制,不符合国际社会水道争端解决的惯例和实践,也不利于实现《公约》本身的目的和宗旨。我国作为众多国际水道的上游国,应当通过缔结双边或多边水道协定的形式明确水道争端的解决规则,规避《公约》强制性争端解决程序的消极影响。 相似文献
22.
23.
南海共同开发与航行自由问题的明确与解决,直接关系到中国的海洋权益以及南海的未来法律秩序。尽管泰国湾地区的共同开发经验能够为中国提供借鉴,但南海主海的情况与之有很大区别。共同开发方式在国际范围内接受程度不广泛,实际效果不理想,其对南海争端的可适用程度较低。因此,应对共同开发方式在南海争端解决中的作用予以重新定位。从长远的角度出发,共同开发不能成为解决南海争端的优先选择和主要方式,即便在短期内以共同开发方式为处理南海争端的权宜之计,也应当注重构建一个合理的共同开发机制。中国对南海的"历史性权利"并未被后来的有效国际法律规范所更改或取消,这一权利不能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架构来解读,也并不存在妨碍南海航行自由的问题。相反,倒是其他南海周边国家滥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所提出的意在分割、控制南海的种种主张更加妨碍南海的航行自由。比较之下,中国的主张更加符合南海水域本身的性质及其适用当代海洋法之后的应然状态。 相似文献
24.
姚瑶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9,22(1):158-165
水上环境与陆地环境不同,一旦肇事船舶事后逃逸,便意味着对落水生命的放弃,具有极大的主观恶性和客观危害性。依据现行的交通肇事罪规制水上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有量刑畸轻之嫌。水上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行为人涉嫌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此外,船员之间共同隐瞒水上交通肇事逃逸行为、船长指使肇事驾驶员逃逸等相关行为也涉嫌构成犯罪。设立水上航行责任事故罪惩治水上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并加强对水上交通肇事逃逸相关行为的刑法规制,是维护水上人身安全、创建水域法治环境的必要保证。 相似文献
25.
当前,国际社会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中美两国竞争加剧。在这一背景下,美国南海政策的军事化倾向尤为突出。通过案例分析、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对美国南海政策军事化及其影响进行探究,可以看出美国南海政策军事化的主要目的是遏制中国的崛起。为达到这一目的,美国提升了"航行自由行动"的频率和烈度,增加了在南海内沿和外围的军事战略存在,还加强了与盟国的同盟关系。不过,美国国内有一部分人认为南海政策军事化目前并未达到其希望的效力,反而使美国在战争与和平之间愈加难以保持平衡。美国在南海地区的影响力受到挑战的同时,中美关系也因此有所倒退,南海局势变得更加复杂。鉴于此,中国一方面要保持克制态度,增强危机意识,做好预案,通过高质量外交对话等方式增进与美国的政治互信,另一方面也要加快推进与东盟国家《南海各方行为准则》的谈判与磋商,与东盟国家一道维护好南海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相似文献
26.
27.
刘华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15,(2):83-88
《国际水道非航行使用法公约》于2014年8月17日生效。该公约是第一部联合国关于国际水道的公约,其意义不言而喻。作为拥有42条国际河流的中国,应如何看待公约的生效,该公约对我国今后的国际河流开发将会产生何种影响,是需要我们研究的问题。本文就公约生效的主要原因,对我国将来可能产生的影响,并以澜沧江-湄公河为例探讨应对之策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28.
随着全球变暖和北极冰雪融化,北极通航已成为现实.北极航线航行较传统航线航行的风险更特殊,分摊这类特殊风险的船舶保险在北极航运业勃兴的大趋势下将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船舶保险中的保证条款是管控风险发生的首要保障性条款,其于北极航线特殊通航环境下适用,可能产生新的要求与变革.以英国《2015年保险法》为代表的各国保险立法正经历着保证条款的改革,改革后的保证条款既开始认同保证违反后的可补救性,又逐步建立起保证条款的违反与承保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自此保证条款的适用将更有利于北极航行中特殊风险的应对. 相似文献
29.
邹立刚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3,(3):70-75
外国在沿海国专属经济区海上和空中进行情报搜集和军事活动成为沿海国的重大关切。《专属经济区航行与飞越指南》就国家之间在专属经济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中的一系列重大现实问题设置了一套可供适用的准则。它是建立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国家实践和演进中的"软法"基础上的非拘束性规范。 相似文献
30.
作为北极航道的沿海国,俄罗斯和加拿大对北极航道水域有"内水化"的海洋主张,将北极航道视为其国内航道。俄、加所主张的"扇形原则"、"历史性水域"和"直线基线"等法律依据在国际法上颇有争议,并未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承认。俄、加在北极航道水域面临着三大挑战:其他国家对其海洋主张的挑战;外国军舰对其国家安全的挑战;商船规模性通航对北极海洋环境的挑战。俄、加两国积极回应相关挑战,其北极航道管理政策虽然遭到国际社会反对,但是通过国内立法和管辖实践,事实上实现了对北极航道的内水化管控。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