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294篇 |
免费 | 5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14篇 |
工人农民 | 6篇 |
世界政治 | 5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5篇 |
法律 | 40篇 |
中国共产党 | 69篇 |
中国政治 | 141篇 |
政治理论 | 8篇 |
综合类 | 11篇 |
出版年
2024年 | 2篇 |
2023年 | 12篇 |
2022年 | 9篇 |
2021年 | 4篇 |
2020年 | 20篇 |
2019年 | 6篇 |
2018年 | 10篇 |
2017年 | 2篇 |
2016年 | 2篇 |
2015年 | 7篇 |
2014年 | 30篇 |
2013年 | 32篇 |
2012年 | 45篇 |
2011年 | 22篇 |
2010年 | 16篇 |
2009年 | 22篇 |
2008年 | 15篇 |
2007年 | 13篇 |
2006年 | 8篇 |
2005年 | 4篇 |
2004年 | 3篇 |
2003年 | 4篇 |
2002年 | 3篇 |
2001年 | 2篇 |
2000年 | 4篇 |
1994年 | 1篇 |
1984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299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31 毫秒
51.
52.
53.
54.
医用机器人是指用于医院、诊所的医疗或辅助医疗的机器人,主要用于伤病员的手术、救援、转运和康复,是一种智能型服务机器人。根据用途不同,医疗机器人大致可以分为救援机器人、手术机器人、转运机器人和康复机器人。第一例手术机器人诞生于1985年,目前医用机器人仍属服务机器人中最尖端的领域,有很高的技术壁垒和资质壁垒。 相似文献
55.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20,(1):96-108
人类正经历第四次科技革命时代。新的科技革命带来了生产力的发展,也带来了社会关系的变革,刑法作为社会治理法应积极应对人工智能带来的新变化。但是,刑法是保障法,应保持立法克制。人工智能机器人本质上属于人类的创造物,不能独立承担刑事责任,对其施加"刑罚"没有意义,赋予其刑事主体地位尚不具有现实可能性。人工智能机器人的操控者(制造者、所有者、入侵者)利用人工智能机器人实施犯罪行为应承担故意犯罪刑事责任。此外,人工智能机器人的制造者未尽到必要的安全注意和结果回避义务,其所有者未尽到保证人的监管义务,均应承担过失责任。 相似文献
56.
当前,我国机器人红利的时代不是到来与否的问题,而是必须尽快让它到来的问题。机器人红利既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机器人替代人”,也不是单纯的“机器人作为劳动力”。一方面,机器人由复杂的系统构成,能够胜任比一般自动化机械更为复杂精密的工作;另一方面,机器人的普及也需要人才、应用、市场等多方面领域的改革和支持,尤其是对于机器人核心零部件的技术攻关问题更是重中之重。 相似文献
57.
目前中国社会正在面临人口老龄化和护理人员匮乏的问题。为了应对“老龄化中国”,国家层面近年出台了相关政策,助推服务机器人在护理领域中的研发和应用。基于日本“产学官”协同创新理论,构建“产学官”协同创新模型,探讨日本富士软件生产的PALRO护理机器人的创新实践。研究结果显示:(1)在知识的创造方面:NEDO为智能模块的研发打造了一个开放式创新平台,通过“产学官”协同创新整合了分散在“产”“学”“官”各领域的相关创新资源。(2)在知识的共享和转移方面:NEDO首先选择具有基础性、通用性的智能模块作为共同研究对象;其次,确定和保障了各智能模块的功能及标准的制定;最后,致力于标准化智能模块的应用和推广。(3)在基于知识的创业方面:将PALRO机器人打造成科研、商用、家庭机器人三个系列以及新产品Palmi机器人的开发是富士软件在移动功能模块和交流功能模块技术的基础上所采取的主要创业形式。以此为基础,可以从“知识的创造”“知识的共享和转移”“基于知识的创业”三个维度,对中国护理机器人产业的发展提出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58.
目的通过实验研究使用写字机器人伪造的签名字迹特征,减小文件检验鉴定中的错判风险。方法以真实书写字迹为模板、使用市面上主流款式的写字机器人执不同种类书写笔进行书写,通过直接观察、显微观察、反射变换成像(RTI)方法观察等方式比对手写字迹和机器人书写字迹的差异,归纳写字机器人伪造字迹的主要特征,总结出有效的检验鉴别方法。结果通过研究发现写字机器人伪造签名笔迹的特点主要有起收笔为顿压笔,笔画出现细微的抖动歪曲现象,整体笔画笔压均匀,运笔生硬无笔势等。结论目前写字机器人伪造签名字迹与真实手写字迹还有一定差异,使用反射变换成像(RTI)方法观察能达到较好的检验效果。 相似文献
59.
无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4):17-24
京经信发[2019]83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北京市加快科技创新发展智能装备产业的指导意见》,推动北京市机器人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北京市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19—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