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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修订距今已有一段时间,对刑事诉讼法修改的大背景进行深刻的剖析,有利于刑事诉讼法的顺利实施.在经济背景、政治背景、国际背景和反腐败的特殊国情中产生的新刑事诉讼法,虽然具有一定的超前性,但科学的立法总是超前的立法;虽然存在不完善之处,但毕竟朝着民主化、科学化前进了一大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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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这触及了中国刑事诉讼结构中一个由来已久的症结.“以审判为中心”观念的缺失,造成了同一审级诉讼流程中审判的“离心化”和实际上的“侦查中心主义”,进而导致垂直审级结构中第一审的“失重”,在实践中引发了较为严重的后果和特殊的政治风险.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应当在两个方向上着手:在水平方向上,首先应当在宏观的侦查、审査起诉和审判的关系上实现“以审判为中心”,其中的关键在于抑制案卷移送制度的不良影响,同时为“审判中心主义”发掘更大的制度空间;其次在审判阶段应当做到“以庭审为中心”,其核心要求是保护被告方的对质权;法院判决的权威性来自公正的庭审,法院自身也不能脱离庭审来进行事实认定.在纵向的审级结构上,在打造坚实的第一审的基础上,确立第一审在事实认定方面的权威地位,同时合理界定和调整第二审和死刑复核程序的功能,确保第一审在整个刑事程序体系中居于“重心”地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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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死刑案件的权威结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在死刑案件中形成了"集中式"权威结构。对于这种依赖司法高层权威核准死刑的体制存在诸多质疑,同时这种权威结构造成了第一审重心地位的失落,也将死刑固有的责难和错判风险集于一身,是一种高风险的权威结构。未来中国应重定死刑案件第二审和死刑复核程序的功能,以保护第一审程序的重心地位,实现垂直方向上的权威分化;同时,加强被告人对质权的法律保护,保证关键证人出庭作证;强化死刑案件陪审功能,实现水平方向上的权威分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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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4年10月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以来,“以审判为中心”在刑事诉讼领域的研究如火如荼般展开。“以审判为中心”的核心要求是作为裁判根据的案件信息,形成并仅仅形成于法庭审判程序。故此,“以审判为中心”原则上排斥法庭审判以外的信息对事实认定产生影响,尤其是侦查案卷对刑事判决的直接影响,由此引出侦、诉、审之关系,即刑事诉讼之纵向结构问题。因此,目前学界对于“以审判为中心”的讨论多着眼于诉讼结构。然而,从本质上言,“结构”属于“以审判为中心”形式性的一面,犹如人之骨架,结构之外,“以审判为中心”仍有自己的血肉灵魂。从这个意义上讲,“以审判为中心”应是“形”、“神”兼备的。“以审判为中心”之灵魂,恰恰是它对形成判决基础的案件信息来源近乎苛刻的要求。由此,推进“以审判为中心”对我国证据制度造成的冲击,必然是正面、直接和根本性的,这其中,也包括我们已经约定俗成的证据法基本概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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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问题的提出近年来,人们惊讶地发现:辩诉交易,这一具有强烈"美国"符号的制度,不知从何时起,已经"暗度陈仓",悄然在欧洲大陆和一些拉美国家开枝散叶。〔1〕这一"意外事件"引起了比较法学家们浓厚的兴趣,原因很简单:辩诉交易在欧洲大陆算是一块"飞来石",其独特的孕育环境在欧洲大陆传统中并不存在。不明白英美对抗制所造就的独特环境,也就无法理解欧洲大陆引入辩诉交易所面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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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规则——外国证据规则系列之六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排除规则的理论根据排除规则,又被称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但实际上非法性在很多情况下并不是排除证据的根本原因,对排除规则的理解仍要立足于公民的权利保障。排除规则在美国一般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侵犯公民第四修正案的宪法权利而实施的搜查、扣押所取得的证据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证据采纳;在英国,排除规则是指如果证据的采纳将对审判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那么法官应行使裁量权将其排除。可见,不仅排除规则的理论根据在英美两国有所不同,而且在运作方式上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排除规则在美国是作为硬性的法律要求存在的,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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