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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研究眼损伤者对比度视诱发电位的特征。方法选取本中心行法医临床学鉴定的60例眼损伤者,根据最佳矫正视力分为0.2~0.3(A组)、0.3~0.5(B组)、≥0.5(C组)三组。分别观察100%、25%、10%对比度条件下的对比度视诱发电位波的振幅及潜伏期变化特征,并行统计学分析。结果 (1)相同对比度时,P_(100)波振幅随刺激视角的减小而降低;(2)相同刺激视角时,P_(100)波振幅随对比度降低而降低,组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3)100%、25%对比度时,相同刺激视角(100%7′视角除外),A组与B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A组与C组、B组与C组随视力提高,P_(100)波振幅增高(P0.05);10%对比度15′刺激视角,P_(100)波振幅随视力提高而增高(P0.05);(4)相同对比度下,相同刺激视角时,P_(100)波潜伏期随视力提高而缩短,但组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相同刺激视角时,随对比度降低,P_(100)波潜伏期延长,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对比度视诱发电位有望成为评估对比度视力的方法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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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探讨超声生物显微镜(ultrasound biomicroscope,UBM)、裂隙灯前节光学相干断层成像(slit lamp optical coherence tomography,SL-OCT)与房角镜检查房角后退和房角关闭的一致性. 方法 在同一暗室中对被检查眼上方、下方、颞侧、鼻侧4个方位进行UBM、SL-OCT及房角镜检查,记录前房角情况,应用x2检验和Kappa检验对3种检查方法就房角关闭、房角后退的检查结果一致性进行比较. 结果 应用UBM、SL-OCT及房角镜检查判断房角关闭和房角后退,3种检查方法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UBM与房角镜检查房角后退结果一致性更好(Kappa值0.882),而SL-OCT与房角镜检查房角后退结果一致性一般(Kappa值0.624). 结论 以房角镜检查作为标准,对房角后退的判断UBM优于SL-OCT;对房角关闭的判断,UBM、SL-OCT及房角镜检查一致性均良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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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比较Hertel突眼度计及CT测量两种眼球突出度测量方法的差异,探讨其法医学应用价值。方法选取56例眼部无损伤及疾病的正常人作为正常组,在确定规范的CT影像工作站上测量眼球突出度绝对值,并比较双眼眼球突出度有无差异。选取47例单侧眼眶骨折的伤者,根据两眼有无眼眶骨折,将其分为伤眼组及健眼组,分析Hertel突眼度计及CT测量两种方法测得同一眼眼球突出度绝对值的差异以及同一受检者双眼眼球突出度相对差值的差异。结果 CT法测量正常人双眼间眼球突出度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健眼组CT法测得眼球突出度绝对值为(16.66±5.41)mm,Hertel突眼度计测得眼球突出度绝对值为(16.16±4.45)mm,两组测量结果之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伤眼组应用两种方法测量的眼球突出度绝对值之间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两种测量方法测得的眼球突出度相对差值在伤眼和健眼组之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CT法与突眼度计法具有较好的一致性,可以运用于法医学鉴定实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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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索L_(1~2)椎体压缩性骨折后原有高度的评估方法及其在法医临床学鉴定实践中的应用价值。方法收集154例正常人群的胸腰椎侧位X线片,140例作为实验组,14例作为验证组。测量每例X线片中T_(12)~L_3椎体的前缘高度(Ha)、后缘高度(Hp)。实验组中,对Ha_(L1)与Ha_(T12)、Hp_(T12)、Hp_(L1)、Ha_(L2)、Hp_(L2)进行相关性分析,拟合回归方程;对Ha_(L2)与Ha_(L1)、Hp_(L1)、Hp_(L2)、Ha_(L3)、Hp_(L3)进行相关性分析,拟合回归方程。并通过验证组验证Ha_(L1)、Ha_(L2)预测值与实际测量值之间的差异。结果实验组Ha_(L1)(y_1)与Ha_(T12)(x_1)、Ha_(L2)(x_2)相关性较好,多元线性回归方程为:y_1=2.545+0.423 x_1+0.486 x_2(决定系数R~2=0.712,P0.05;F=169.206,P0.05)。验证组Ha_(L1)预测值与实际测量值之间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实验组Ha_(L2)(y_2)与Ha_(L1)(x_3)、Ha_(L3)(x_4)相关性较好,多元线性回归方程为:y_2=4.354+0.530 x_3+0.349 x_4(决定系数R~2=0.689,P0.05;F=151.575,P0.05)。验证组Ha_(L2)预测值与实际测量值之间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当L_1或L_2单椎体发生压缩性骨折时,根据压缩椎体上、下相邻椎体的前缘高度来评估压缩椎体的原有高度较为适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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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例1.1案情摘要
余某,男,31岁。2011年3月9日,因“外伤性脾破裂”至某县医院急诊行“脾切除术”。术后1个月,余某因“腹痛、腹胀2d”再次入住该县医院,诊断为“腹痛待查,不完全性肠梗阻”,予行对症治疗2d后出院。数日后,余某在外院确诊为“门静脉主干及脾静脉管腔内血栓形成”,予行“门静脉间接置管溶栓术”等治疗。现余某认为该县医院在对其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故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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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1案例1.1简要案情及病史摘要2013年8月28日,被鉴定人陈某(男,58岁)因故被他人殴打。次日因"外伤后左眼疼痛、视物模糊伴头痛7 h"入院。7 h前被他人拳击,即感头痛头晕,左眼疼痛,视物模糊。既往患"高血压病"14年,经药物控制后效果尚可,8年前左眼因高血压眼底出血行激光光凝治疗。眼科检查:右眼视力1.0,左眼视力指数/1 m。右眼外观正常;左眼下睑淤血、肿胀,(球)结膜下片状出血。双眼角膜透明,前房正常,瞳孔圆,直径3 mm,对光反射正常,晶体尚透明。眼底检查:右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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