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9篇
  免费   0篇
法律   3篇
中国共产党   1篇
中国政治   3篇
综合类   2篇
  2014年   1篇
  2012年   4篇
  2010年   1篇
  2009年   2篇
  2005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9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1.
生产、销售铬超标的毒胶囊的行为,不成立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罪,也不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亦不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以废旧皮革下脚料为原料所生产的铬超标的毒胶囊不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属于不合格产品,故生产、销售铬超标的毒胶囊即是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在销售金额超过5万元的情形下,生产、销售毒胶囊成立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相似文献   
2.
近几年来,随着办学实力的提升,校园文化建设成为实施名校战略的核心关键点。在文化学的视界里,学校本身就是社会文化系统中的一种文化现象,一种亚文化存在,一种文化行为。通过办学实践.校园文化是在学校发展过程中形成的独特的文化形态,校园文化成为学校可持续发展的源动力。  相似文献   
3.
与普通的金钱不同,被密封的金钱处于外界无法支配的状态,具有自身的特定性。被密封的金钱即便移转于受托人,其所有权与占有仍然属于委托人,受托人将其领得的构成盗窃罪。使用用途特定的金钱体现了特定的委托旨趣,委托事务所受领的金钱似乎有确定的权利归属,但其自身并不具有区别于普通金钱的特定性。受托人在占有金钱的同时也取得了所有权,故受托人将金钱领得的既不构成盗窃罪也不构成侵占罪。  相似文献   
4.
财产罪的保护法益之上存在所有权说、本权说与占有说的对立。所有权说、本权说存在保护范围过于狭窄的弊端,占有说又存在保护范围过于宽泛的缺陷,处于本权说与占有说之间的修正说成为主流立场。占有原为所有权的权能之一,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它已具有独立的价值和地位。不过,并非所有的占有侵害都成立财产罪,基于占有说的立场必须对财产犯的保护范围作出适当限制以合理划定财产罪的成立范围。合理对抗本权的占有是我国财产罪的保护法益。  相似文献   
5.
诈骗罪的财产处分除了客观的财产移转之外,还必须具备处分意识。处分意识不必对财产处分结果有明确具体的认识,只需具有对外形移转事实的认识即已足。处分意识是占有移转的意识而非限于所有权移转的意识,也非毁坏财物等的意识,亦非占有弛缓的意识。  相似文献   
6.
论可罚的使用盗窃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使用盗窃的可罚性基准不是主观的非法占有目的,而是客观的实质损害.使用盗窃的可罚性应以相当的利用可能性妨害作为判断标准,相当的利用可能性妨害须综合盗用时间的长短、使用盗窃的对象、财物的保存状况等因素来判定.司法解释对偷开机动车辆的部分定性结论存在疑问,不必对使用盗窃单独设罪,但是应对使用盗窃设.立专门的处罚规定.  相似文献   
7.
胁从犯探讨     
我国刑法理论的通说认为胁从犯是依照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大小而划分的一类独立共同犯罪人,胁从犯不仅是被胁迫参加犯罪的,而且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小于主犯和从犯。然而根据法律的形式合理性可知胁从犯的本质是被胁迫参加犯罪,它并不必然反映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的大小,因而不是与主犯、从犯相并列的一类独立共同犯罪人。另外,将胁从犯视为一类独立的共同犯罪人在实际生活中存在诸多弊端,刑法只是将其作为一个法定的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  相似文献   
8.
张红昌 《今日海南》2014,(12):17-17
<正>作为依法治国建设中的最广大群体,公民的法治观念与守法状况对依法治国建设的成败具有重要的影响。推进依法治国建设,除了要在立法、司法、行政等方面采取有力的改革措施之外,尚需要努力增强公民法治观念、改善公民遵纪守法状况。第一,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必须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性、基础性工作。质言之,应通过各种形  相似文献   
9.
我国刑法将抢劫罪的犯罪对象规定为财物,但由此并不意味财产性利益被排除在抢劫罪的犯罪对象之外,抢劫财产性利益的也可以构成抢劫罪。不过,财产性利益所包含的范畴甚广,作为抢劫罪犯罪对象的财产性利益必须是受害人能够控制支配的、可以被移转于他人的财产性利益。并且,可以成为抢劫罪犯罪对象的财产性利益只能是受害人既有的某种财产性权利,而非使受害人将来承担的某种财产性义务。受害人在被劫取的财产性利益之上无须实施财产处分行为,即便受害人对财产性利益没有任何意识,也不妨碍成立抢劫罪。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