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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通过对7个县(区)公安局(分局)的刑警队及13个派出所的刑事案件立案情况调查,发现已立案数只占应立案数的50%至70%。立案不实的表现:1.自行提高立案统计标准;2.发案地点不清、没有现场的案件一般不立案;3.不破不立;4.以“备查”为名不立案。发生立案不实的原因:1.基层公安机关领导对如实立案的重要性认识不足;2.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薄弱;3.为不影响“一票否决”的目标管理的考核评比,地方党政、政法、综治部门干预;4.公安机关自身缺乏科学完善的考核指标体系。纠正措施:1.提高公安机关领导对如实立案重要性的认识,坚持实事求是;2.合理调整发案率和破案率的控制指标,建立科学的指标体系;3.争取党政领导的理解和支持,优化立案环境;4.公安机关内部应尽快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立案统计工作的监督制约机制;5.建立规范化、现代化的统计基础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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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保险法》经2009年修订,在保险合同法制度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该法第16条对如实告知义务做了全面叙述,而其中第六款则被视为对禁反言原则的承认。禁反言原则是对价理论衰落的过程中产生的一项重要合同法原则。基于合理期待理论,英美保险法借鉴了合同法上的这一原则,并将其适用于保险人一方。当保险方及其代理人的行为或承诺与保险合同条款不一致时,应当对投保方的合理期待进行保护,禁止保险人以合同条款对抗投保方。禁反言原则是保险法上平衡合同双方当事人利益的一项重要规则,且其适用之情形亦有扩张之趋势。文章试图通过对禁反言原则的全面考察,厘清内涵,并就该原则的适用范围、适用原则和条件做出具体的分析,指出我国《保险法》当前对禁反言原则理解的偏差,并为我国立法之相关制度设计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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