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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宪法基本权利条款在私法上的效力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传统的观念认为:宪法对权利的保障通常只是约束国家和国家机关,对私人领域的效力是间接的,不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宪法的基本权利规范具有原则性,且无制裁性规定,不能在私法上直接适用。但“理论是灰色的,而生活之树常青”,本文立足于对国外相关理论的分析,对我国社会现实、法律观念及宪法规范的梳理,探讨我国确认基本权利私法效力的必要性、合宪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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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的确立和运转关涉着人们的权利和自由,规范行政许可,应充分体现宪政理 念,重视权利保障问题。本文着重从行政许可设定权的规定,明确行政许可属羁束性行政行为,强调实施程序便民,明确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在行政许可过程中的各项公权利及救济权几方面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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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惩戒学生的行为具有社会行政属性,其地位不宜界定为"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而应理解为社会行政主体.高校对学生的惩戒权自然也应接受行政法治原则的观照.在监督方式上,应充分尊重高校的内部监督和行政监督,认真把握司法监督的广度和深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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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艳辉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4):3-10
有损害就应当有救济 ,无救济即无权利。但在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 ,公民的宪法权利因国家权力、社会权力的滥用以及权利冲突所受到的侵害 ,并不能够都得到足够、及时、有效的救济。本文结合对相关具体问题的分析 ,认为宪法权利的救济、保障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 ,需要宪法与部门法、实体法与程序法等方方面面的协调、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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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艳辉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10,25(2):113-117
行政判决是行政审判程序的最终结果,突出展现了法院在案件结果处理方面的权力和对当事人权利救济的程度。依据我国1989年的《行政诉讼法》和2000年公布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法院对原告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时,判决形式有维持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判决、确认合法判决、确认有效判决四种,并各有自己的适用情形,其中维持判决在三大诉讼中是行政诉讼特有的判决形式,作为行政诉讼判决也是我国行政诉讼所独有的。这一有中国特色的判决形式何以能存在,其妥当性尚需追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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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的理论基础是贯穿于行政法理论和基本制度的精神内核,对行政法理论基础的研究是全球化时代的共同课题。我国当代行政法理论基础确立可以从欧美行政法学术传统中寻得内在的联系。强调我国行政法应当兼顾“保权”与“控权”两种功能具有规范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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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社会责任及立法规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公司社会责任问题在西方学界一直存在意见相左的争论,但却没有影响公司社会责任立法化的趋势。同时,肯定公司社会责任的观点也与社会法学派的社会公共利益观念相契合。在完善和发展我国公司制度,落实公司社会责任的实践中非常迫切地需要引进国外相关制度或法理:以非强制性规范为主,授权公司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是落实公司社会责任的一项主要保障措施,倡导公司对社会负责必须有多方面法律机制配合公司社会责任的落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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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上,在立法合法性的原则和宪法根本法的地位下,民事行为必须合乎宪法基本权利的规定,宪法权利条款在民事案件中的效力问题本不应存在。我们在此主要讨论的是:在民事案件中如何适用宪法权利规定,是直接还是间接适用?即,私人间的行为是否受到宪法基本权利规定的直接约束? 传统的观念认为:宪法的效力是间接的,不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宪法的规范具有原则性,且无制裁性规定,宪法只能通过具体立法实现不能直接适用。宪法条文也不能在处理具体案件中直接引用①。但“理论是灰色的,而生活之树常青”,随着社会的发展,公民权利意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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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抗辩权是大陆法系合同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所谓不安抗辩权,又称拒绝权,是指在后履行一方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发生恶化,难以对待给付时,有权要求对方先为对待履行或提供担保,在对方未为对待履行或提供担保时,依法享有的拒绝履行的权利。不安抗辩权的法理基础是诚实信用原则,其目的在于使交易双方利益趋于平衡。诚信原则要求每个市场主体均应把守信贯穿于合同签订履行的全过程。守信者,法律应给予最大关怀和支持,使守信者权利切实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在市场交易的任何环节都得到实惠。不安抗辩权是市场交易中诚信原则的具体体现,有利于提高整…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