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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减少逮捕的意义与途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比较分析,并借鉴国外的保释改革运动,结合我国国情阐述了减少逮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具体的途径。  相似文献   
2.
依据台湾公布的蒋介石和宋子文的日记,加上诸多其他材料的佐证和推导,可以得知:发动西安事变后,张学良虽然早有释放蒋介石的筹划,但是在国共谈判成功之后才释放了蒋介石;周恩来对张学良释放蒋介石是知情并同意的,还提供了关键性帮助,但对张学良亲送蒋介石是不知情的。当然,这些与周恩来给中共中央电报的有关内容还有些矛盾,需进一步研究。为了中华民族的团结和张学良的安全等,中共一直对西安事变的宣传有所保留。在新形势下,应如实研究西安事变,弘扬其内在精神。  相似文献   
3.
近来,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呼声日益高涨,其中关于改革我国民事诉讼审前准备程序也被理论界广泛关注。本文在考察各国民事审前准备程序,认真分析其设立旨意和诉讼价值的基础上,深入检讨我国当前民事审前准备程序的现状及其弊端, 为完善我国民事诉讼审前准备程序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4.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可以降低政府机构成本、工资成本以及官僚主义所产生的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多方面提高行政效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还会产生“释放效应”。  相似文献   
5.
西方国家民事诉讼的发展趋势由偏重开庭审理转为审前准备程序并重 ,体现出法官的职权行使受当事人权利的约束等一些共同特征。审前准备程序的价值在于为当事人拥有积极行使诉讼权利的空间和手段 ,提高诉讼参与性 ,保障诉讼的民主性、公正性和公开性提供基础条件。  相似文献   
6.
释放与覆盖:当代中国市民社会的生成逻辑与演进范式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使得“共时性挤压”成为世界发展的共同历史语境;在这一语境下,当代中国市民社会的兴起具有特殊的路径和逻辑,其发展演进也表现出独特的范式特征;中国市民社会的生成逻辑是“释放”,体现为国家从市场和公共性领域的主动退出;演进的范式是“覆盖”,体现为公共领域对私人领域的不完全替代和对国家社会性的完全替代这样一种发展路径。  相似文献   
7.
李剑 《法制与社会》2015,(1):285-286
修改后刑诉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了检察院对逮捕后羁押必要性进行持续审查的制度。该制度的落实有利于降低审前羁押率,促进公正司法。羁押必要性审查有很强的现实意义。第一,客观上刑事案件审前羁押率有很大的降低空间;第二,有利于消除审前羁押三大误区;第三,羁押必要性审查实践需要积极启动。羁押必要性应当符合刑罚标准和社会危害性标准。完善考核体系,逮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检察机关作为一个案件来受理,并纳入考核,检察机关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时应当听取律师意见,并履行告知义务。  相似文献   
8.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屡成空头支票已成为常识性诉讼现象,刑事诉讼法遵循的重犯罪惩罚,轻被害人权利保障的立法理念,无疑是重要的幕后推手.消除这种现象应当重新诠释刑事司法正义之内涵,将被害人权利保障提升至应有的高度,赋予被害人选择提起独立民事诉讼或附带民事诉讼的程序权,完善公诉案件刑事和解制度,以及审前程序的财产保全制度,将刑民判决执行挂钩.  相似文献   
9.
卞建林 《法学家》2012,(3):81-88,177,178
审前羁押在我国成为对待犯罪嫌疑人的常态化处置方式,其主要原因在于混同了逮捕与羁押从而导致司法审查的缺失以及司法救济的虚无。应当从根本上对审前羁押制度进行改革,实现逮捕与羁押相分离,将逮捕定位于羁押的前置程序并设置独立的羁押审查程序,以控制羁押的适用。在秉持司法授权原则、司法审查原则、司法救济原则以及比例原则等现代审前羁押制度通行原则的基础上,我国审前羁押制度可通过如下具体进路予以完善:坚持检察机关的审查主体定位,完善羁押审查程序,厘清羁押期限问题,强化羁押救济程序,丰富羁押替代措施。  相似文献   
10.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审前羁押机构——看守所——是附属于侦查机关的一个部门。西方各国的审前羁押机构有三种模式:设置于独立监狱的模式、附设于法院的看守所模式、独立监狱与警察局内的"代用监狱"并用的模式,总的趋势是看守所独立于侦查机构,具有中立性。我国看守所侦押合一体制必须改革,具体做法是归属于司法行政机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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