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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日前对中央美院附中招生舞弊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徇私舞弊罪分别判处该校原校长金甲镇和副校长石良有期徒刑2年3个月,教务部主任柯肇晴被判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法院认定此前检方所控金甲镇的贪污和受贿两罪名不能成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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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特征进行分析,结合司法实践阐释本罪认定应注意的若干问题,并详尽论述本罪与相关罪的罪数形态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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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公务员招考过程中,各种违背公平公正原则的暗箱招数、拒录理由,可谓五花八门、疑云重重,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雷人案例一】"改分门":儿子没入围,母亲改分数2012年9月6日,因为篡改儿子公考分构成招收公务员徇私舞弊罪,广东省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纪委书记梁国影在该市第一人民法院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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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个人终止投资并将股权转让给他人,其股权转让所得与实际出资的差额部分,属于个人所得税应征税款,但尚未收取的股权转让所得不应计入征税范围。行为人徇私舞弊不征该部分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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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对办案具有极大的指导意义。但其中关于《刑法》第397条规定的滥用职权罪及玩忽职守罪的立案标准之最后一项,皆规定为:“徇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笔者认为不妥。 该项之所以被列为立案标准之一项,是基于《刑法》第397条第2款的规定。1997年12月,高检、高法分别依据《刑法》分则规定了各罪的罪名,对《刑法》第397条第2款是否单立罪名存在分歧,后者没有将其独立成罪,而前者认为应独立构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罪。从此次公布的立案标准看,高检采纳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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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小毛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2):65-67
97《刑法》第402条对徇私舞弊不称交刑事案件罪作出了具体规定,这对遏制和惩治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本罪在犯罪主体的范围、“不移交”的内涵、“前提罪”的认定等方面仍存在着很多问题,因此,有必要加以专门研究,以完善刑事立法,加强司法认定的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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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第418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为了增强此条款的可操作性,对于何为“情节严重”,2006年7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并实施的《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中对此作了六种情况的细化:“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徇私舞弊,利用职务便利,伪造、变造人事、户固档案、考试成绩或者其他影响招收工作的有关资料。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上述材料而予以认可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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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简介:
2002年6月的一天,某乡镇副镇长郭某与樊某(某市教育局人事科档案管理员)一起闲聊。樊说,现在正是学生分配时机,有些人通过关系到市里将小计划毕业生报到证改为大计划就能分配,学生家长愿出两三万元。得知这一消息后。郭某回到本村让其堂兄帮忙墩系。经堂兄联系到董娜(某师范分校小计划中专毕业生)的父亲董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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