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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信用卡透支,是指持卡人在发卡银行设立的账户上资金不足或已无资金的情况下经过发卡银行的批准.允许其以超过信用卡上预留资金的额度使用信用卡支取款项获得短期、小额贷款进行消费的行为。对持卡人来说可以解决一时的资金困难:对发卡银行来说可以带来较高的利息收入,扩大其业务范围,增加业务收入。然而.透支过度和失控,也将产生负面作用,特别是不法分子利用信用卡的透支功能,诈骗银行资金,是阻碍信用卡透支功能正常发挥、扰乱信用卡市场的一大祸害。至2004年7月底,中国丁商银行有关数据显示2004年上半年.其673万张信用卡的透支规模达30亿元,其中不良透支的比例为3.5%左右。  相似文献   
2.
信用卡透支问题初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正> 信用卡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手续,向客户发行的,限于在特定的部门,遵循一定的规程取现或消费的一种先进的信用结算凭证。它具有直接消费、存款取现、大额转帐、异地汇款、签发支票、自动提款等多种功能,极大地方便了单位和客户的生产、经营、生活、消费等方面的需要,顺应了现代社会潮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证明:使用、推广信用卡,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金融体制的有效措施。鉴于此,1993年11月14日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实现银行系统计算机网络化,扩大商业汇票和支票等结算工具的  相似文献   
3.
曾倩颖 《法制与社会》2013,(36):261-262
《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明确了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成立要件,有助于司法机关准确定罪量刑。此犯罪行为是一种游离于民刑之间的违法行为。司法实务在准确探究刑法介入的边界的同时,不得不面对各界对透支行为入罪的种种争议,正视信用卡产业自身的迅猛、粗放型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机制缺陷和不足,并为预防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犯罪的发生提出相应对策。  相似文献   
4.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规定了四种行为类型,其中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的"构罪数额"与前三种行为类型不同。当出现不同种行为交合的情况,即行为人在实施前三种行为的一种或几种的基础上又实施恶意透支行为的,应当以前三种行为的"构罪数额"定罪处罚;当出现不同种行为并列的情况,即行为人既实施了前三种行为的一种或几种,又实施了其他恶意透支行为,且二者之间不存在内在逻辑联系的,可以对不同种行为数额累计,然后依据刑法有利于被告人的精神就轻认定;当出现同种行为多次实施的情况,即行为人对以自己身份合法申领的多张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的,无论单张信用卡的恶意透支额是否达到"构罪数额",都应当将同种行为的数额累计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5.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恶意透支作出了进一步规定,并确定了"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限制条件。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如何理解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两次催收的认定、三个月的宽限期计算等问题仍存在争议,本文试对以上几个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6.
当前恶意透支型的信用卡诈骗案件中,大量存在着持卡人享受最低还款额待遇的现象.但对帐服务不同于欠款催收,对帐单不是一种催收形式,不具有催收的效力.恶意透支数额的认定只能及于发卡银行的催收数额,发卡银行催收数额之外的透支数额必须经过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方可认定为恶意透支数额.持卡人透支后的不足最低还款额的还款,应当从透支本金中扣除.  相似文献   
7.
丛卓义 《法庭内外》2013,(10):32-33
近年来,随着消费观念的不断更新,信用卡已经成为很多人的生活方式。银行为了吸引客户办理信用卡,纷纷推出了特色服务,使信用卡不仅可以透支消费,还能打折、积分、网上购物或提取现金,给人们生活带来诸多便利。然而,一些持卡人在对信用卡的认识和使用上存在误区,并不清楚如何正确、安全地使用信用卡,或对逾期不还款等行为抱有侥幸心理,不仅对个人贷款、信用评价产生负面影响,甚至无意中触碰到法律的底线,付出沉重的代价。  相似文献   
8.
安徽省淮南市的一位大妈为了炒黄金.竟恶意透支信用卡近10万元.最终,她不仅被黄金套牢,还把自己送进了监狱.  相似文献   
9.
李小倩 《法制与社会》2011,(23):103-104
当前,在信用卡经济繁荣的背后却呈现出信用卡犯罪数量的成倍增长,其中又以恶意透支最常见。该类犯罪存在基础法律关系,社会危害性和嫌疑人的主观恶性比其他类型的信用卡诈骗罪均小,并且由于大多数案件存在被害人的过错,且未造成被害人的实际损失,故对该类犯罪应该谨慎地认定和处理,尽量缩小该类犯罪的打击范围。  相似文献   
10.
透支一万五三年翻十四倍河南省一位居民办理信用卡之后,由于失去收入来源而陷入还款危机,当发现欠下1.5万元,几个月的利息达3000多元时,放弃还款。没想到3年之后翻了14倍,达20余万元。近日,因透支1.5万元而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的王鹏,在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的法庭上,听到自己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消息时,不禁泪流满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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