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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赔偿纠纷案件是指患者在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服务期间,由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过失,直接导致患者人身损害、死亡的后果,患者或其近亲属要求医疗机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案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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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运》2014,(12):54-54
案例:赵某是某机械厂的维修工,他与厂方签订了期限自2008年12月至2011年12月的劳动合同。2009年1月,双方签订《关于培训费用的协议》,约定赵某需在机械厂工作满3年,否则需返还全部培训费用及培训期间的工资。2011年11月,赵某离职。在职期间,机械厂曾安排其参加4次(合计15天)由供货商举办的培训,为其报销差旅费8662余元,培训内容为设备安装调试及日常操作。机械厂认为赵某在工作时间不满3年即离职,应自行承担培训费用,且无需支付他在培训期间的工资(共计3500元)。机械厂向某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赵某返还在职期间培训费用8662元及培训期间的工资3500元。区劳动争议仲裁委裁决驳回了机械厂的请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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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结合实务,以服务期的概念为主线,讨论了如何避免职业培训与专项培训两个概念相混淆的问题,探讨了是否应扩大约定服务期的条件,在以往学者的解决方案上进一步将最长服务期期限及其相关因素用变量表达,构建了最长服务期期限的计算公式,提出通过创设服务期保险基金来化解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违约的风险,对解决试用期与服务期重合的问题发表了新的观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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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元东 《山东行政学院学报》2012,(5):113-115
随着社会的发展,为满足用人单位对于高层次人才的需要并使高层次人才的价值得到更好的体现,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提出了服务期的概念,并对此予以规范,但内容过于笼统,理解上有歧义,有必要对劳动合同服务期的法律规定及概念,服务期的立法理念,约定服务期的条件,服务期专业技术培训与职业培训等问题进行正确理解与适用,以提高劳动者的工作能力,保证用人单位的利益与效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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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翔勇 《党员生活(武汉)》2013,(8):17-17
“神农架将是我内心深处人生之旅的终点!”毕业于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同植物学号业、曾为长江大学副教授的郭永兵博士,在2012年底挂职服务期结束后,选择留在神农架林区继续工作。一个工作生活条件优越的大学教授,选择到艰苦的林区工作,他的生活将会发生怎样的改变?翻开他的工作日记,可看到一个不一样的郭永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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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逊 《共产党员(沈阳)》2005,(7):42-43
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自2003年7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已有1532名大学生志愿者在辽宁省的10个贫困县从事教育、农技、医疗等志愿服务工作。两年来,他们工作成绩突出,作用发挥明显,深受当地干部群众的欢迎与支持。通过招募,今年还将有500名大学生分赴各受援地开始志愿服务工作。至今年7月1日,第一批志愿者服务期满,据统计,这些志愿者中将有一半以上通过双向选择,留在受援地继续工作。他们的经历证明:大学生毕业扎根基层,在需要自己的岗位上工作,也是一种人生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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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是因用人单位给劳动者提供特殊待遇(出资培训等),劳动者接受或享受上述待遇后,承诺在用人单位必须服务的期限。服务期对劳动者而言,更多地体现为一种义务,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则更多地体现为一种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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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新《劳动合同法》颁布后,学者们对劳动合同中关于违约金的规定是否合理存在不同看法,本文在诸多学者的争议基础上,再次探讨劳动合同中违约金问题,以发现解决问题的方式,并论述我国的劳动合同违约金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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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服务在我国已经走过了风雨13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也已开展了近两年。就在近期.有7200多名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都计划的志愿者服务期满.将开始选择他们新的人生航程。沿着从西部出发走向未来的人生道路。他们体会着什么是信念.什么是责任。他们的人生有了与社会脉搏紧密相连的坐标与航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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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是劳动者违反服务期协议应承担的违约责任限度的规定,而不能将其理解为是关于违约金限额的计算规定,在劳动者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情况下,不能同时要求劳动者返还培训费和支付违约金。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