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102篇
  免费   5篇
工人农民   1篇
法律   45篇
中国共产党   2篇
中国政治   11篇
政治理论   5篇
综合类   43篇
  2022年   1篇
  2021年   1篇
  2020年   4篇
  2014年   2篇
  2013年   5篇
  2012年   8篇
  2011年   7篇
  2010年   8篇
  2009年   10篇
  2008年   12篇
  2007年   9篇
  2006年   10篇
  2005年   10篇
  2004年   9篇
  2003年   5篇
  2002年   3篇
  2000年   2篇
  1999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107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837 毫秒
1.
期待可能性是刑法中规范责任论的核心内容,在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中,获得了普遍认同,我国刑法也有必要移植该理论。在判断标准上,应采取类型人标准,而超法规的期待可能性,应当作为刑事责任的阻却事由。  相似文献   
2.
在法学上;法益尊重的可能性可以看成是期待可能性的本质;在哲学上,相对的意志自由可以看成是期待可能性的本质。在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窝藏、包庇罪和脱逃罪的成立中,期待可能性都能给予解释。在妨害司法罪的认定上,期待可能性理论的接受和运用体现着一种司法人性化。  相似文献   
3.
在我国刑法理论中,学者们对于犯罪概念中“但书”的规定有很多论述,但是对于它的理论基础问题却大都置之不论,难以对“但书”的立法规定形成理论支撑。以“可罚的违法性”为基础,探讨其作为“但书”理论基础的可能性,则利于为“但书”提供较为充足的理论支持。  相似文献   
4.
刑法解释限度是刑法解释所能达到的具体、客观的程度和范围,应具有内在规范性、客观性与确定性的品质,应是质的限度与量的限度的统一体,是事实与规范关系性的限度。刑法解释限度的三种理论学说中,国民的预测可能性由于其自身的特征与独特的适用场域,并不符合刑法解释限度的特征标准,是不能作为刑法解释限度而存在的。法文语义理论由于所持的立场不同于刑法解释限度之立场,加之宽泛性与抽象性的缺陷以及自身限度的虚设性,使得其作为刑法解释限度不具有真正的合理性。犯罪定型才应作为解释限度予以真正对待。将犯罪定型作为刑法解释限度,完全符合刑法解释限度特征之要求,符合刑法规范整体性、系统性的特征,能够更好地处理犯罪定型与法文语义理论、预测可能性理论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5.
王政勋 《法律科学》2008,26(4):75-86
只有在特定语境下才能达成对文本的理解和解释,言伴语境对意义生成具有重要作用。法律解释的言伴语境是当下案件事实。法官处理案件时在其前见的指引下根据法律规定选择、建构案件事实,根据案件事实赋予法律文本以语用意义,并且在语境和文本、案件事实和法律文本之间的多次循环往复中实现解释者和文本的视域融合,使法律文本的意义不断丰富和完善。刑法未规定期待可能性,但对其适用体现了言伴语境对文本意义的作用,因而其存在具有合理性。适用该理论不会打破法律的安定性和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法官因此而行使自由裁量权不违背现代法治精神。  相似文献   
6.
何洋 《河北法学》2012,(3):141-147
“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这里的“不特定”应理解为无论犯罪行为是否具有针对性,最终会侵害到哪些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其事先是无法确定的,而且该行为所造成的危险状态或危害结果有随时转化或扩大的现实可能性。  相似文献   
7.
建筑物区分所有制度逐渐在城市中得到广泛适用 ,但却基本被认为不适用于农村。本文试从法律的回应性特征 ,克服成文法的局限性 ,法律一个重要的功能 ,突破概念法学的束缚和适应中国特殊现实的需要等方面论述在村居结构中适用建筑物区分所有制度的必要性 ;从建筑区分所有 (权 )的特征、性质、构成建筑物区分所有必须具备的条件、及区分所有情况下 ,单独部分经分割后要成为区分所有权的客体必须具备的条件和区分共有权与一般共有权的比较来看建筑物区分所有制度可在典型的村居结构中适用的可能性 ,并且简要分析在村居结构中各区分所有人对专有部分、共有部分的使用及对此问题研究的意义。  相似文献   
8.
仲裁裁决只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效力,因而在处理一些涉及公共利益的纠纷时如果采取一些适当的技术措施,这些纠纷仍然是可仲裁的。但解决了知识产权纠纷的可仲裁性并不意味着所有在理论上可提交仲裁机关处理的知识产权纠纷都会提交仲裁,还存在适仲裁性的问题。  相似文献   
9.
期待可能性问题研究   总被引:19,自引:0,他引:19  
陈兴良 《法律科学》2006,24(3):72-81
期待可能性理论产生于德国,其形成是心理责任论向规范责任论转变的历史过程。应该承认狭义的期待可能性概念,期待可能性的征表只能是外部情形的异常性。期待可能性不是主观的事实性存在,而是责任之规范要素。应站在行为人的立场上设身处地考虑其作出意志选择的可能性,因而以行为人标准作为期待可能性的判断标准,是正确的。期待可能性错误既包括法律错误,也包括事实错误,是一种独立的错误类型。责任,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都是心理事实与规范评价的统一,责任的故意分为违法性认识与违法性意志,其中违法性意志就是一个期待可能性的判断问题。所以,期待可能性是一种积极的责任要素。  相似文献   
10.
1930年代中后期,较少政治倾向的纯文学十分繁荣,拥有大量的出版空间,在各个体裁领域均有丰硕成果.如果文学的外部环境保持稳定,纯文学完全有可能继续发展下去,成为文坛主流,但这种可能性因为抗战的发生而没有变为现实.对于这种可能性的揭示具有重要的文学史意义.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