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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中国化就是将马克思主义的妇女理论与中国发展和中国妇女具体实际相结合的过程。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中国化可使其更加适合中国妇女发展的国情,契合中国妇女解放的需要,解决我国妇女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问题。伴随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而推进的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中国化已有百年历史,在此进程中,随着国情的变化,妇女理论的主题也发生着深刻的变化。立足以实践为基础的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视角,回答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中国化从何而来、何以可能、向何而去的理论和现实问题,就需要从党的领导、人的全面发展、妇女理论中国化进程中的媒介、妇女理论中国化进程中的历史分期和妇女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等五个维度,探究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中国化的百年流变。  相似文献   
2.
地方创新性立法是推进地方治理法治化的重要手段,鼓励地方立法创新是完善我国立法体制的应有之义。为实现地方创新性立法的规范化,应明确地方性事务的判断标准,引入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加强立法决策量化论证。  相似文献   
3.
税收法定原则的司法化是“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必然要求,而传统理论疏漏了其中的司法内涵,导致税收法定原则出现了作为基本原则却难以直接指导和适用于税收司法的悖论。鉴于税收法定原则与罪刑法定原则的亲缘性,发展相对成熟的罪刑法定原则可以为完善税收法定原则的内涵构成提供三点启示。同时,结合税收法定原则的固有内容,税收法定原则的司法化应当在适用范畴上向司法原则扩围,价值层次上向实质正义升华,法定程度上向相对法定适当松动。据此,三路并进,税收法定原则的司法内涵得以全面、系统的补漏。税收法定原则司法内涵的完善将有助于打破税收法定原则司法化的理论困局,助推“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法治图景的实现。  相似文献   
4.
The social sciences speak of violence through its meaning, performances, manifestations and representations; however, the inner workings of violence are less explored. In order to suggest a different mode of seeing violence, I explore the inner workings of violence through the pleasures of and fun among Shi’i volunteer combatants. I apply Walter Benjamin’s motion of pure means to explain how violence becomes self-referential and non-representational via combat-zone ethnography amongst Iraqi Shi’i militants who fought against ISIS in Iraq. I address the fine line between pleasure and fun in order to highlight the inner workings of violence during combat and to encourage a fresh bottom-up anthropological perspective in assessing the parameters of the persistence and resilience of volunteer combatants. My approach advocates moving beyond recruitment and ideological interpolation by questioning the allure of combat through an ontological framework that includes combatants’ perspectives and narratives.  相似文献   
5.
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比重引入劳动力市场动态均衡模型,推导出汇率影响就业的全新路径,并利用2000-2018年中国工业行业面板数据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通过进出口产品结构贸易路径,汇率对行业总体就业的正向影响最显著,其次是经由汇率变动预期路径,而汇率通过净出口指数路径对就业的负向影响较微弱。人民币汇率对不同行业就业的影响产生差异的根源是不同行业进出口产品结构及产品异质性的差距导致在汇率变动的不同情形下,行业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水平不同,从而造成外贸企业对劳动力的需求具有差异。并且,技术特征及贸易来源地特征是造成行业间就业水平差异的显著因素。  相似文献   
6.
我国刑法对诽谤罪采取自诉为主、公诉为补充的双轨制模式。由于刑法但书“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公诉依据具有模糊性,同时司法解释本身缺乏解释力和可操作性,存在同义解释、近义解释等问题,加剧了公诉诽谤罪和其他罪名之间的冲突和竞合,特别是当被害人为地方领导干部时,诽谤罪的公诉权在实务中存在被滥用风险,部分限制公诉权的要件在实务中被淡化甚至忽略。从相对狭义的角度看,“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只有在行为人对侵犯个体法益具备主观故意,但对侵犯社会法益或国家法益不具备主观故意(或无法证明其具备故意)的情形下,才有其独特的法律适用价值并不与刑法其他罪名相冲突。为妥善处理和平衡诽谤犯罪中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关系,适应互联网时代的内外部变化,建议通过修改我国刑法,将诽谤罪区分为情节不严重、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三种形态,为充分保障宪法权利,情节不严重的不作为犯罪处罚;为充分保障自诉权,情节严重的为绝对告诉乃论;为依法惩治犯罪,对符合特定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诽谤犯罪可以依法公诉,以维护网络信息秩序。  相似文献   
7.
张红 《财经法学》2020,(3):150-160
个人信息本来是极其隐私的事物,在大数据时代却时刻处于"裸奔"状态,时刻面临被侵犯的风险。特别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大数据技术发挥了重要作用,个人信息保护再次引起关注。整体而言,日本个人信息保护法以"个人优先"与"公共优先"的宗旨博弈为出发点,以"个人信息"的概念界定为基础,以个人信息权的保护为核心,以个人信息保护机构的独立设置为落脚点,为个人信息的保护奠定了基础。我国应当积极行动起来,尽快颁布《个人信息保护法》,助力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和数字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8.
高志刚 《法学论坛》2022,37(1):97-108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司法改革的推进需要在实践理性的指导下,通过新的方法论体系来予以重新解读和把握。当下司法改革的方法论面临价值理性缺失、工具理性误区和理论范式失衡的现实困境,需要在问题导向的基础上,借鉴和利用多种社会科学方法,透过多种视角探讨如何认识改革、如何推进改革、如何评价改革,在实践建构中实现方法体系的反思性整合。以"制度化的社会回应型司法"为基本目标,协调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冲突,统合国家治理的实践逻辑与法治的价值逻辑,统筹推进司法制度的改革和构建。  相似文献   
9.
动产所有权让与中的交付,又称动产所有权出让或转让中的占有的移转,其既为动产所有权让与的公示方法,也通常为动产所有权让与发生物权变动效力的要件,类型上涵括现实交付、观念交付及其他特殊形态的交付。我国民法典物权编对于此等交付的厘定(规定)较为简略或存有阙如,宜结合域外立法成例、法理或学理而予阐释、厘清及释明。透过如是的工作和努力,期冀可以建构起我国动产所有权让与中交付规则或制度的解释论("注释论""评注论")系统,由此使这一规则或制度可裨益于我国的社会生活与经济实践,并进而发挥其具有的积极功用与价值。  相似文献   
10.
作为预告登记的一个子类型,按照法教义学的逻辑推演,抵押预告登记并不产生优先受偿效力。但该制度的创设目的在于满足商品房预售交易中当事人的担保需求,若抵押预告登记权利人最终无法实现优先受偿权,这一制度将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最终沦为具文。当符合已办理建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且预告登记未失效等条件时,抵押预告登记转本登记的实质条件已满足,允许抵押预告登记权利人直接行使优先受偿权并不违反物权法基本原理。虽然《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最终未对强制执行程序中抵押预告登记的效力作出规定,但不妨碍预告登记权利人依照该司法解释第52条第1款的规定行使优先受偿权。在破产程序中,抵押预告登记权利人行使优先受偿权无须以已办理建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为前提,优先受偿的范围也不应限制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抵押财产的价值范围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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