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107篇
  免费   0篇
世界政治   1篇
外交国际关系   1篇
法律   65篇
中国共产党   14篇
中国政治   8篇
政治理论   1篇
综合类   17篇
  2024年   1篇
  2023年   2篇
  2022年   2篇
  2021年   5篇
  2020年   7篇
  2019年   2篇
  2016年   2篇
  2015年   3篇
  2014年   13篇
  2013年   6篇
  2012年   9篇
  2011年   14篇
  2010年   8篇
  2009年   12篇
  2008年   5篇
  2007年   6篇
  2006年   2篇
  2005年   3篇
  2004年   1篇
  2002年   1篇
  2001年   1篇
  1999年   2篇
排序方式: 共有107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265 毫秒
1.
《北方法学》2021,(3):49-58
诈骗罪的欺诈行为包括虚构事实与隐瞒真相两种方式。从语义上看,虚构事实与隐瞒真相是欺诈行为的两个侧面,分别是指从无到有与从有到无的两种语义内涵。根据事实与价值二元论,事实描述与价值判断存在本质不同,需要对两者作出合理区分,以准确界定虚构事实的指称范围。虚构事实包括虚构全部事实与虚构部分事实,对部分事实虚构的理性认识,可以达到对刑民关系准确认识之目的,也是合理辨析刑事犯罪与民事侵权的重要标准。  相似文献   
2.
一、基本案情犯罪嫌疑人付某,男,年龄46岁,小学文化程度,收废品个体户。犯罪嫌疑人李某于2011年5月11日,在北京市西城区菜市口地铁西南出口中国移动大厦门前盗窃被害人倪某电动三轮车电瓶2个(8块),经鉴定价值人民币672元;2011年5月17日,犯罪嫌疑人李某在北京市西城区菜市口同仁堂药店门前盗窃被害  相似文献   
3.
法人犯罪的成立,既需要具备客观要件,也需要具备主观要件。法人犯意的认定,不能简单地将法人雇员的犯意直接归属于法人,而应当将法人作为一个独立的人格体来对待,从法人整体的组织结构、决策程序、政策文化等方面来考察其犯意内容。在涉及产品质量的犯罪中,隐瞒产品缺陷是认定法人犯意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隐瞒产品缺陷是违反行业文化的悖德行为,是法人犯意认定的基础。如果所隐瞒的产品缺陷是国家法律、行业规范所明确禁止的,则悖德程度严重,足以认定存在犯意。在丰田"召回门"事件中,丰田公司之所以最终未被诉诸刑事审判,根本原因在于其并未向公众隐瞒产品缺陷。  相似文献   
4.
爱的隐瞒     
刚当兵那会儿,他沉浸在难以抑制的兴奋之中。每天他都英姿飒爽地穿上军装,让他的战友用数码相机一张又一张地拍照;每天他都跑去微机室学电脑,他不但学会了打字,还学会了用打印机给家里打印一封家书。家在遥远的大山里,那里有瘦骨嶙峋的古树和石头,土地和村落。家静静地卧在村落一角,有几亩薄地和一头黄牛,有十四岁的小妹和六十岁的母亲。  相似文献   
5.
海华 《法律与生活》2014,(17):40-40
正从小到大,我从未像在监狱服刑这般在乎我的亲人和爱人。服刑岁月让我真切地感受到亲情、爱情的弥足珍贵。漫漫的囚徒生涯中,我的亲人、我的爱人一直默默地关心着我,对我不离不弃,毫无怨言地承受着生活的重担,让我感受到家的温暖,激励我砥砺自新。  相似文献   
6.
沈伟晶  王伟 《法制与社会》2014,(26):247+249
盗伐林木行为属于一行为触犯两个罪名的想象竞合犯,盗伐林木罪条款与盗窃罪条款系特别法条与普通法条的关系,一般应当以盗伐林木罪论处。偷伐林木行为主要区分如下:将国家、集体、他人所有并已经伐倒的树木窃为己有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将国家、集体、他人所有的树木伐倒并窃为己有的以盗伐林木罪定罪处罚。既收购盗窃林木,又收购盗伐林木,而收购盗伐林木不构罪的情况下,可把收购盗伐林木行为作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一个从重量刑情节。  相似文献   
7.
《廉政瞭望》2012,(10):27
"隐瞒境外存款罪"的立法目的,在于惩罚国家工作人员不按相关规定对其在境外有较大数额存款进行申报而故意隐瞒的行为。但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司法人员对该罪的社会危害性理解差异较大,且其很容易被"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等其他罪名吸收,单独适用不多,往往致使这类犯罪处罚很少。  相似文献   
8.
媒体报道有关部委发文称,不兑现质量承诺,明示信息内容不科学、不规范,甚至故意隐瞒信息或宣传虚假信息,欺骗消费者的失信企业,将被纳入质量失信记录,后续信贷、财政、出口等经营活动或将受到制约。  相似文献   
9.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是妨碍正常司法活动秩序的犯罪,是故意犯罪。2009年11月11日起正式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又对本罪作出了具体界定。本罪的主体不包括本犯,主观方面是明知的故意,犯罪对象是涉及财产性所得及利益犯罪的所得和收益,行为方式要求能起到掩饰、隐瞒的效果。《解释》的实施对本罪构成特征的重新认识和保护法益的探究,能达到澄清理论和推动实践的效果。  相似文献   
10.
今年2月8日,湖南孕妇蒋玉兰搭乘南京至长沙航班,准备返回湖南衡阳老家,她的预产期是2月12日。按规定,怀孕8个月以上不宜乘飞机,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