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255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情感、效率、公平是人们认知活动中惯常的三个进程。对应这三个进程,人们对法律的认知有一些基本的原则。这些认知互动既可能形成社会自发秩序,也可能为法学提供一个基于认知背景的分析框架,有助于法学应对实践问题。“公平主导”的一个简单回答是,面对不同场合,情感、效率、公平三种进程被激活的程度不同。大体上,家庭场合激活情感,工程场合激活效率,市场和法律则更激活公平。在实践中,公平主导的法律原则由于比较接近主流社会认知,所以法律规范在社会中往往可能“自执行”,无需全靠外界监督或者激励。公平原则也有其自身的局限。虽然规范和原则很重要,是社会秩序的母体。但是,公平原则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缺乏制度上的法治,光靠情理法是不足的。所以现代社会形成了规则化解决纠纷的机制,这就是二阶意义上的法律。 相似文献
2.
全国港澳研究会于2021年2月在北京举办"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落实‘爱国者治港’根本原则"专题研讨会。夏宝龙同志在讲话中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者治港"的重要论述,是对香港回归以来"一国两制"实践经验的高度提炼,是对"一国两制"实践规律的深刻揭示,为推动"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保持香港长治久安指明了方向。"爱国者治港"是"一国两制"方针的核心要义,是推进"一国两制"事业的时代呼唤,要坚持"爱国者治港"的客观标准和要求,对相关制度进行完善。与会专家学者表示,"爱国者治港"是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重要前提。香港现行选举制度还不能为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需要尽快加以完善,修补漏洞。 相似文献
3.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1项确立了网络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构成"三要件",即网络散布谣言的客观行为、扰乱公共秩序的危害后果和主观故意。司法实践中,有些法院秉持"秩序至上主义"的逻辑,存在对违法构成"三要件"的背离,在部分案件中对网络谣言和公共秩序的扩大解释构成对公民言论自由的过度限制。面向未来,法院可通过对上述违法构成要件的合宪性解释,合理平衡公共秩序与言论自由价值的冲突。在客观行为的司法认定方面,应区分"公共言论"与"私人言论",涉及"公共言论"的网络谣言以"捏造或者歪曲事实"作为认定标准,涉及"私人言论"的网络谣言可扩大解释为包括"未经证实"的消息。在危害后果的司法认定方面,应将"公共秩序"解释为以"公众生活的平稳与安宁"为核心内容的现实公共场所秩序,并引入比例原则的审查。在主观故意的司法认定方面,对于涉及公共言论的"故意"的认定,可采用"实质恶意"原则,即只有在行为人明知其将做出虚假言论或者对于信息的真假辨认存在严重的过错时,才能认定其为"故意";对于涉及私人言论的故意的认定,可参照刑法上"故意"的认定标准。 相似文献
4.
我国刑法对诽谤罪采取自诉为主、公诉为补充的双轨制模式。由于刑法但书“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公诉依据具有模糊性,同时司法解释本身缺乏解释力和可操作性,存在同义解释、近义解释等问题,加剧了公诉诽谤罪和其他罪名之间的冲突和竞合,特别是当被害人为地方领导干部时,诽谤罪的公诉权在实务中存在被滥用风险,部分限制公诉权的要件在实务中被淡化甚至忽略。从相对狭义的角度看,“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只有在行为人对侵犯个体法益具备主观故意,但对侵犯社会法益或国家法益不具备主观故意(或无法证明其具备故意)的情形下,才有其独特的法律适用价值并不与刑法其他罪名相冲突。为妥善处理和平衡诽谤犯罪中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关系,适应互联网时代的内外部变化,建议通过修改我国刑法,将诽谤罪区分为情节不严重、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三种形态,为充分保障宪法权利,情节不严重的不作为犯罪处罚;为充分保障自诉权,情节严重的为绝对告诉乃论;为依法惩治犯罪,对符合特定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诽谤犯罪可以依法公诉,以维护网络信息秩序。 相似文献
5.
当前农村普遍面临着仪式性人情异化的困境。基于鄂西H县Z村的实地调查发现,人情名目的无序增加、随礼规则的失序和礼金的攀升以及去仪式化构成了仪式性人情的异化面向,仪式性人情变异为功利性人情。传统人情交往规则的瓦解是造成人情异化的宏观背景,经济分化背景下富人群体的带动、村民村庄生活预期的短期化以及村民对在村关系的依赖所导致的人情退出机制的缺乏是人情异化产生的中观层面原因。仪式性人情的异化带来了农村消费性贫困的生成、社会交往的底层排斥以及村庄社会关系的撕裂等社会后果。建议可充分借助政策及制度手段,有针对性地强化地方政府对农村人情交往秩序的引导作用,使之有意识地对农村做出移风易俗的努力,积极倡导社会主义新型物质精神文明的建设,重建农村良性的人情交往秩序。 相似文献
6.
古代东亚秩序的形成与维系,同历史悠久的朝贡体系有着直接的关系。因此,要有效揭示古代东亚秩序的内在逻辑,应当批判地借鉴以历史主义见长的英国学派的分析方法,探讨朝贡体系的运行机制和内在本质。在古代,中国与朝鲜长时段的朝贡体系实质上是一种由中国主导并以其特有文化为基础、周边诸政权普遍认可和积极参与的特殊国际制度。就中国而言,完全独立的政治体制、自给自足的经济结构、等级制的世界观,使其对外部的需求仅限于其他政权对其至高无上地位的承认及其对相关制度安排的服从。而对周边诸政权来说,只有与实力超强的中国建立朝贡关系,它们才能获得合法性和安全保障,并取得与中国贸易的机会,从而实现生存与发展两大目标。由此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在缺乏文化共识的前提下,由地区强国主导,可以促成某种功能性的国际制度,使地区秩序得以维护,并在交往过程中反向促成文化认同。这一结论修正了英国学派关于共有文化与国际制度的关系的观点。 相似文献
7.
研究者对于正在制定的我国《国家公园法》是否应当确认游憩功能,尚有争议,这将直接影响该部法律的相关制度安排。否认立法应确认游憩功能的观点,具有保护环境的合理性,但未关注国家公园的全民共享性,未以发展的眼光看待保护理念与国际潮流的顺应,欠缺科学性。通过立法确认国家公园的游憩功能具备自然基础、现实基础和社会价值。国家公园游憩功能的法律确认与制度安排,以游憩功能的法律属性界定为核心,游憩不是自然权利及法定权利,也不是主观权利,只能是客观秩序,公众无法向国家提出诉求,游憩利益只有依托国家履行义务才能实现。我国《国家公园法》的相关制度安排,应以管理主体的职责配置为重心,充分保障游憩这一客观秩序的实现。 相似文献
8.
观念认同对地区秩序建构有着重要意义。观念认同建构行为体的身份和利益,进而改变或影响行为体的行为,在地区秩序建构中起到了"路线图"和"粘合剂"的作用。地区行为体之间的观念认同决定了它们互动的形式和态度,界定了地区秩序的自我属性,框定了战后地区秩序的建构原则,因而成为建构地区秩序的重要因素之一。中国首倡的新安全观与东盟主张的地区规范产生了积极互动,推动东亚观念结构由洛克文化向康德文化演进。 相似文献
9.
虚拟社会违法犯罪案件逐年增多,对虚拟社会治安问题进行综合整治已成为公安机关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虚拟社会治安管理的对策主要有:健全法律法规法;建立一支不受地域管辖限制的网上专门警察执法力量;提高网络监测技术手段;将虚拟社会治安管控纳入"三基"工程建设等。 相似文献
10.
加强对治安复杂地区的管控是世博安保工作"从严从紧,以面保点"总体思路和原则的重要内容。公安机关要以世博安保工作为契机,建立与完善治安复杂地区长效管控机制,维护好社会稳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