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16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张玉振 《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Z1):143-145
所谓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我国刑法把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三个年龄阶段。其中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段是指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 相似文献
2.
雪英 《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14(4):50-52
传统的刑事责任年龄定义存在着概念过窄等诸多缺陷,不但不利于司法实践工作,也不利于我国刑事责任年龄立法的完善。笔者通过刑事责任年龄与刑事责任的内在联系的分析,对我国刑事责任年龄概念进行了重新界定。 相似文献
3.
张国芝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26(5):208-214
唐律将刑事责任年龄分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减轻刑事责任年龄、相对无刑事责任年龄和完全无刑事责任年龄四种类型。唐律的刑事责任年龄具有系统性、伦理性、有限性、不平等性、残酷性等特点,唐朝的“老小废疾”制度与当代刑事责任年龄制度在理念上存在着巨大差别,对我们当代的司法实践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4.
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年龄的审查与确定,直接关系到对犯罪嫌疑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是否从轻或减轻处罚,以及是否适用死刑等问题。在对证明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年龄的证据种类作出分析,并探讨司法实践中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年龄认定困难的主要原因的基础上,提出审查认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年龄的对策。 相似文献
5.
《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21,(2)
当下,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人严重违法行为干预的缺失,引发学界对我国刑事责任年龄制度的关注。刑事责任年龄制度的调整直接关系到罪错少年的处遇范围,进而影响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的防控效果。通过对域外刑事责任年龄的刑法规制进行比较分析,发现我国当前的刑事责任年龄下限设置相对合理,但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制度在司法实践操作中的灵活性明显不足,未成年人刑事责任承担方式存在缺陷。针对上述问题,应当借鉴域外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坚持以14周岁为基础、以12周岁为例外的刑事责任年龄下限,为处在14周岁至16周岁的相对负刑事责任的犯罪人提供更多的出罪机会,同时从刑罚方式与非刑罚处罚方式两方面入手对当前刑事责任承担方式进行调整。 相似文献
6.
吴炯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09,24(1):107-110
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年龄的审查与确定,直接关系到对犯罪嫌疑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是否从轻或减轻处罚,以及是否适用死刑等问题。本文对证明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年龄的证据种类作了分析,探讨了司法实践中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年龄认定困难的主要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审查认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年龄的对策。 相似文献
7.
赵幼鸣 《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06,(2):82-85
我国现行刑法只规定了刑事责任的最低年龄。从自然规律、刑罚目的等各方面进行考察,刑法都应规定刑事责任的最高年龄。在完善我国刑事责任年龄制度时,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无刑事责任年老者的危害行为的处置可参照对未成年人危害行为的处置办法。 相似文献
8.
熊立荣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5,(2):43-45
探究刑事责任年龄制度的历史有助于当今刑事责任年龄制度的完善。总体考察,刑事责任年龄制度的产生及发展与刑法归罪原则的发展变化紧密相联,并表现出逐步注重人权保护的趋势。 相似文献
9.
吴志宏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7,6(5):33-34
本文由上海2007年6月6日绑架案引发了对正当防卫对象的思考,即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和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是否可以进行正当防卫.在否定了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和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不可进行正当防卫等观点后得出结论,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和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可以进行正当防卫. 相似文献
10.
付淑玲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21(5)
由于立法上缺乏刑事责任年龄认定标准;司法实践中户籍资料、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证人陈述和骨龄鉴定认定依据均存在问题;刑事证据采纳标准和司法成本影响刑事责任年龄的认定,从而导致犯罪嫌疑人尤其是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认定处于不确定状态。对此,立法上应明确规定认定刑事责任年龄的法律依据;司法实践中,严格户籍管理,适当运用骨龄鉴定,严格遵守证据的采信规则,合理规划司法成本。 相似文献
11.
《刑法修正案(八)》对老年人犯罪采取了从宽处罚措施,使我国在老年人犯罪刑事责任上得到进一步完善,其修改内容与现代刑法理念相契合,有利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落实。应以此为契机,在今后立法中增加排除老年人累犯、降低死刑适用限制的年龄起点、废除老年人犯罪不适用死刑的例外以及分段设定老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使老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立法更加完善。 相似文献
12.
杜宝庆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19(3):43-45
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复杂且多样,仅通过降低刑事归责年龄并非妥善之策。我国现行未成年人刑事归责年龄存在诸多问题。解决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必须正视和及时修正相关法律规范,使之符合我国目前的社会实情。 相似文献
13.
随着社会的发展,虽然未成年人无论在体格上还是在智力上以及对问题的分析,对是非的判断都似乎达到“成人水平”,但受刑事责任年龄的限制,未成年人所受刑罚与其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不符,削弱了法律的合理性和法律的正义性。但是受世界刑法的发展趋势的影响:一个文明的国度不应丧失对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抢救的信心,不应扩大对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行为的刑事惩罚。主张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者实质上是迷信刑罚万能,与刑罚目的相悖,是在推卸国家、社会、家庭所应承担的对未成年人教育的责任。 相似文献
14.
对刑事责任的本质进行阐述的学说,西方刑法理论界主要有道义责任论、社会责任论和规范责任论等三种学说,我国刑法理论界主要有刑事法律关系说、国家与个人之间的利益冲突说、最高层次否定价值判断与最严厉的惩罚性义务统一说、伦理性与社会性的辩证统一说、国家评价与个人负担说等几种。由于学者们研究的方法、角度和立场各不相同,从整体而言,这些学说都有其合理性,但也有其缺陷,刑事责任的本质应是社会危害性。 相似文献
15.
潘丽平 《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14,(2):76-79
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刑事实体法有许多量刑从宽的规定,程序法中有专门针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特别程序规定,其都体现了从宽处理的倾向。但目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出现低龄化、暴力化、团伙化等趋势,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实施严重危害社会行为的比例也在增加,如果一味从宽从轻,不利于对犯罪的预防和社会治安的维护。本文从刑事政策的角度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理和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行为及心理矫正的措施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6.
赵家鑫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11,20(4):47-49,70
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这8种犯罪是指犯罪行为还是具体罪名,刑法学界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大体上有罪行说、罪名说两种观点。相对刑事责任年龄承担责任范围的标准具有不确定性,对于相对刑事责任年龄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标准不能一概而论,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此在罪行说和罪名说的基础上引入附条件的刑事责任年龄制,对于完善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人承担责任范围的标准具有一定意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