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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在我国的司法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的不起诉制度主要包括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并未纳入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但随着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不断发展变革,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缺乏已经成为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所面临的一个瓶颈。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司法适用也成为解决严峻的犯罪形势与司法资源不足矛盾的关键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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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是不起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实行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符合司法规律,而且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主要适用于可能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犯罪嫌疑人,当然,拟附条件不起诉的嫌疑人在考察期间必须履行一定的附加义务。为了保障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正确适用,必须设定附条件不起诉的监督制约机制,并为被害人和被不起诉嫌疑人设定相应的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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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课题组 《法制与社会》2014,(14):59-61
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是我国2013年实施的刑事诉讼法首次确立的特殊诉讼制度。广州市南沙区检察院紧密结合未成年人司法实践,细化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条件、范围、程序、附加义务,引入未成年人心理干预机制、附条件不起诉评估小组机制、附条件不起诉内部听证程序的配套机制,努力探索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的成熟范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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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起源于德国和日本,又称"暂缓起诉"、"起诉犹豫"、"延缓起诉"。2012年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增设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这符合我国目前的国情和司法实践,也符合国际刑事政策发展的大趋势。在我国,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是指,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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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在我国新刑事诉讼法中的确立,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再次在学术界和实务界引起了广泛关注,在这种时代背景之下,本文也根据最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围绕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适用主体、适用范围和适用考察三个方面进行研究.通过研究发现,立法者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上采取了谨慎的态度,严格限制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适用范围.本文同时认为,随着我国法治环境的不断改善,公民权利意识的提升和司法制度的完备,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将会在不远的将来发生质的飞跃,以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的法治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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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法视域下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在我国法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司法实践先行,从而引发了是否违法改革的争议。根据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典型经验和该制度的法理基础上,我国应构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以促进案件分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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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实证研究——温州市检察机关附条件不起诉试点工作调查报告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叶成国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1,13(5):96-104
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作为轻罪案件非犯罪化处理的一种起诉替代措施,具有化解矛盾纠纷、提高司法效率等积极作用,成为近年来刑事诉讼领域备受关注的热点课题。我国许多地方的检察机关陆续开展了试点工作,积极探索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在中国的运行模式。温州市检察机关结合工作情况,对附条件不起诉实践运行基本情况、取得效果、存在问题进行总结和剖析,为我国合理构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提出相应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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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是近年来我国司法制度改革的一项创举,新刑诉法对此作了明确规定,但该制度存在案件适用范围较窄、附加条件不明确、检察机关定位不清、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法律效力规定矛盾等缺陷.在基层检察实践的基础上,对试行附条件不起诉案件的情况、效果、问题进行总结和剖析,提出完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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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公益诉讼是不同于刑事公诉、自诉的一种独立的诉讼形式,在诉讼目的、提起主体、提起方式等方面都有其独特之处.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在制度层面能够更新刑事诉讼民主理念、充实刑事诉讼法社会本位理念,在制度层面能够创生新的刑事诉讼起诉方式、创设监督国家公诉机关的新途径.从受案范围、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方式、条件、管辖与审理程序、举证责任分配以及激约机制等方面探讨了我国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建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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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裁量在刑事诉讼流程中处于至关重要的地位,它直接决定了刑事案件能否进入审判程序,因而对犯罪控制和人权保障具有重大意义.在我国当前一国两制三法域的司法框架下,三地区公诉裁量权在内涵、主体、原则、范围和制约机制等方面的较大差异必定导致三地互涉案件在起诉裁量进而在裁判结果上甚为悬殊,这对犯罪嫌疑人个人不公平,对三地的司法协作也存在消极影响.因此,应借鉴香港和澳门的经验,从适用范围、裁量类型等方面调整和完善大陆地区的公诉裁量制度,实现公诉的节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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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合规的制度设计中,程序法承载了治理犯罪、保护权利、提升经济效率等多项重要职能。当前,全球范围内企业合规的刑事程序运行呈现出如下发展态势:立案管辖范围扩张,侦(调)查措施更加灵活多样,检察官主导实现多样化的诉讼激励,刑事合规的司法审查逐步加强,律师充分参与刑事合规得到保障。我国刑事合规的理论研究逐步兴起,实践中企业合规试点单位进行了相应的刑事程序改革与探索。随着刑事合规的全面深入发展,我国刑事诉讼程序应从立案、侦查、起诉、审判、辩护等多个环节进行系统、科学改造,以满足企业合规对刑事程序的实质需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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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组织犯罪已经成为危害我国社会治安的日趋严重的问题,现行的刑事诉讼程序也面临着有组织犯罪的严峻挑战.基于有组织犯罪之特殊性,有必要以我国政府已经签署的《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为准绳,建立我国有组织犯罪特别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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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乃论制度对充分保障被害人权利、实现刑罚谦抑、促进刑事和解具有重要意义。大陆法系各国均规定了数量庞大的亲告罪,我国的亲告罪名却很少,类型也很单一。制约亲告罪范围扩大的真正原因在于我国亲告罪告诉机制的缺陷。我国刑法与刑事诉讼法对亲告罪告诉权的救济性规则缺乏,亲告罪与自诉罪混淆,告诉权与证明责任混淆,告诉制度不完善。通过归纳、比较各国刑事立法例中的优劣,认为我国可采被害人可自由选择自诉的混合起诉制,以弥补亲告罪告诉机制的缺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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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因变更制度具有制约起诉变更权、限定审判对象和保障辩护权的重要意义.我国现行制度框架内,对公诉变更问题中存在的指控事实和指控罪名随意变更问题,不仅缺乏相关的法律规制,而且有剥夺刑事被告人基本防御权之虞.英美和日本的诉因变更制度中对公诉和审判权行使范围的限制和对被告人防御权的保障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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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公诉人应当出庭.这对于构建合理的庭审结构、实现公诉职能的全面履行、遏制公诉权滥用以及提高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借鉴外国检察官的出庭经验,吸收本土不同地区的试点探索成果,构建繁简不同的简易案件公诉人出庭程序,同时衔接配套的简易程序庭审模式、倡导简案专办,充分利用庭前整理程序,并辅之以人财物的支持和出庭技能培训,检察机关必将能够践行本次新刑诉法之立法目的,推动公诉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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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现代刑事侦查体制改革的理性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适应我国刑事审前程序改革的客观需求以及切实提高刑事案件的追诉效率 ,应当构建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刑事侦查体制。同“侦审一体化”制度运作上的失败与困境以及“侦检一体化”制度设计上的缺憾与不足相比较 ,“审诉一体化”模式因其具备必要的合理性与可行性而应当成为一种新的可选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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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庭前证据开示旨在为控辩双方法庭上的"平等武装"创造条件,它通过一系列的程序性实践来影响当事方的诉讼权利﹙力﹚,具有重要的程序价值和实体价值。我国尚未建立刑事证据庭前证据开示制度,只是在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一些关于控辩双方了解案情的途径。从证据开示制度的原则、开示范围的明确、开示程序的设立以及对违反开示义务的制裁性规定等方面,探讨在我国构建该制度的思路与设想。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