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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经审理认定,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维持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  相似文献   

2.
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表现形式□蔡小雪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中规定,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法规错误,应当判决撤销。所谓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是指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适用了不应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或没有适用应当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从各地...  相似文献   

3.
关于行政立法与行政案件审理标准的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学界一般认为,行政立法是指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又按《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法规和规章分别是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依据”和“参照”。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主要是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就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标准而言,“依据”当然是标准,“参照”虽然有别于“依据”,但也是一种标准。现在的问题在于,不能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行政机关(以下统称“其他行政机关”),根据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授权对某些事项作出具体规定,这是否属于行政立法范畴,可否作为人民法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一.种标准?这是一…  相似文献   

4.
试论行政诉讼对事实审查的标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以其法定职权作用于法律事实并得出法律结论的过程 ,因而对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进行审查便构成了行政诉讼的基本内容。尽管事实认定是适用法律的前提和基础 ,但人民法院对事实审查的强度应弱于对适用法律的审查 ,并应给予一定程度的“尊重”。针对案件具体情况的不同 ,应当分别确立规则审查、合理审查和严格审查标准。  相似文献   

5.
论法院对规章以下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法院审查规章以下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理由。首先,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法院必须对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对法律的违宪审查没有可能性。但是,法院对行政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进行审查具有可能性,因为人民法院和行政机关都同时时权力机关负责,他们之间除相互配合外,还互相制约,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就是这种制约的具体表现形式之一。其次,法院有资格审查规章以下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是《行政诉讼法》的暗示。该法第53条规定中的“参照”一词意味着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可有务件地依据规章,对于合法的规章可以适用,实际上确立了人民法院对行政规章的司法审查权。这定论表明法院对规章以下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享有司法审查权。该法第32条关于“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意味着人民法院在  相似文献   

6.
其他规范性文件在司法审查中的地位及效力探析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对行政机关依据其他规范性文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进行司法审查时 ,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承认其作为法源的地位 ,像对待规章那样来对待其他规范性文件 ;与上位法不抵触是人民法院承认其效力的前提 ;在以其内容是负担性抑或授益性为基本标准认定其效力的同时 ,以公共利益作为补充标准 ;规定“国家标准”之类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一般具有较高效力 ;法院不宜直接对之进行审查并作出评价。  相似文献   

7.
应对行政法律规范进行司法审查□金代权行政诉讼法实施6年以来,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既不是法律,也不是法规,而是自主性规章或者规章以下的行政法律规范(以下简称行政法律规范)。那么,人民法院依据什么法律规范...  相似文献   

8.
行政主体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是行政法治实践中发生的问题,《行政诉讼法》没有作出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具体规定,学界对这一问题的讨论亦存在着诸多方面的困惑。因而关于行政主体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具体范畴、考量标准等都没能形成比较合理和一致的看法。我们认为,主要有置换法律法规位置、混淆法律法规门类、误读法律法规条文、颠倒法律法规规制事项和曲解法律法规原则等错误适用。应将“适用的法律法规是否与案件事实对应、适用的法律法规是否与当事人对应、适用的法律法规是否与行政职权对应、适用的法律法规是否与行为方式对应”等标准确定下来成为行政法规范,使行政主体在适用行政法时予以注意,并能够为人民法院的司法审查提供法定标准。  相似文献   

9.
二审刑事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的原则和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二审程序又叫上诉审程序,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进行审理时所应当遵循的步骤和方式、方法。二审程序的主要任务是对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或者裁定所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诉讼程序是否合法,进行全面审查和审理,并依法作出判决或裁定,以维持正确的判决和裁定,纠正错误的判决和裁定,充分发挥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作用。我国刑事诉讼法对二审程序的提起、案件的审理、审限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是二审…  相似文献   

10.
行政判决书是人民法院运用司法审查手段,在案件审理终结后,依照行政法律、法规,对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或不作为行为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结论性裁决。它是人民法院诉讼活动的忠实记录,是将司法审查结果予以展示的载体。其实质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对行政争议作出的权威性判定,作用在于依法审查、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与否,对双方争议给以明断,从而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法院诉讼文书样式》(试行),该样式中关于行政判决书的制作基本沿袭民事判决书的写法…  相似文献   

11.
一、在《工伤保险条例》施行前作出的工伤认定被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后。又在《工伤保险条例》施行后重新启动的工伤认定程序,应当执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二、《工伤认定办法》第八条规定,工伤认定程序中的调查核实,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需要进行。故调查核实不是每个工伤认定程序中必经的程序。在已经终结的工伤认定程序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如果已经掌握了有关职工受事故伤害的证据,在重新启动的工伤认定程序中可以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三、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的任务,是审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人民法院只有了解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据以作出的事实和证据,才可能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具有合法性作出正确评价。  相似文献   

12.
【裁判要旨】如果第三人能够提供相应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相应证据从而证明被诉行政行为合法,则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被诉行政行为有相应的证据,而不应直接作出其违法的认定。如果当事人主张的其双方之间的民事争议的认定对于行政登记是否正确合法具有关键影响,即当事人之间民事争议的认定能够直接决定行政登记是否正确合法的,则人民法院可以参照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所规定的行政诉讼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制度,对相关民事争议在行政诉讼中一并审理解决,并在此基础上认定相关行政登记行为是否合法。  相似文献   

13.
行政规定作为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之一却并非正式的法律渊源,不能直接作为行政案件的审理依据。行政规定具备的附条件的法律效力使其在行政案件得以限制性适用,有别于法律、法规和规章。行政规定的司法适用以司法审查为前提,这种审查应遵循附带性审查原则、合法性审查原则和有限的合理性审查原则,通过审查行政规定是否越权、内容是否与上位法相抵触、制定程序是否合法等判断其合法性。对于违法的行政规定,法院有权拒绝适用、作出违法性评判、提出司法建议,以维护法制统一。  相似文献   

14.
一、关于法院行政审判有无不适用地方性法规的权力首先,应明确我国现行法律中关于法院行政审判适用法律渊源的司法权界限。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5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第53条规定,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国务院部委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法院认为地方人民政府规章与国务院部委规章不一致的,以及国务院部委规章之间不一致的,由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作出解释或者裁决。由上述规定可知,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只能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行政区域内…  相似文献   

15.
行政诉讼的中心问题是解决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法院究竟依据什么样的行政规范来判断它的合法性呢?这是审判工作中的一个棘手问题,行政诉讼法也规定的很原则。本文结合行政案例,对行政诉讼中的法律适用问题作些探讨。一、正确认定行政法律、法规的溯及力行政法律、法规的溯及力,是指其时间上的效力。所要解决的是行政规范对其生效前的行为是否具有约束力,是否适用。掌握溯及力,应从相对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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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是贯穿行政判决书的一条主线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这是行政诉讼的一项重要基本原则.人民法院通过审理行政案件,对被告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司法审查,并且以行政判决书的形式作出公正评判.这种司法审查的内容与表达形式的关系,决定了在行政判决书中贯穿着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的一条主线,它要求以  相似文献   

17.
《行政诉讼法》正式实施以来,律师代理的行政案件正在不断增多。律师要当好行政诉讼中被告的代理人,必须把握住具体行政诉讼的本质并加以灵活运用,特别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一、“审查事实”有别于“查清事实”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必须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这当然离不开对案件事实的审查,因为任何具体行政行为都是将法律、法规适用于某种特定的事实。也就是说有事实存在,才会作出一定的行政行为。因此要准确判断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离不开对案件事实的审查.  相似文献   

18.
论行政程序的司法审查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健全和完善 ,行政程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由于行政程序法律规范的不统一 ,给人民法院对行政程序的司法审查带来一定的困难。因此 ,必须把握好审查行政程序所包含的范围和内容。一、法定程序的界定《行政诉讼法》第 5条规定 :“人民法院审查行政案件 ,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合法性审查是指人民法院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方式、内容、程序和权限进行审查 ,既要进行实体审查 ,又要进行程序审查。由于我国没有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典 ,关于行政程序的规定散见于单行法律、法规中 ,而且许多…  相似文献   

19.
论行政诉讼的审查对象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作者认为,要准确把握行政诉讼的审查对象,必须正确处理审查原告行为与审查被告行为、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与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鉴别、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与非诉行政行为的效力确认、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与相关联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的关系。作者主张确认原告行为是否合法只是确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一个环节,不能以审查原告行为的合法性代替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对抽象行政行为不能进行合法性审查,但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合法性鉴别;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的过程中,有权确认相关联的非诉行政行为的效力,但须严格把握确认条件;审查对象不一定是被告直接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可能是被告以外的机关或组织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  相似文献   

20.
关于抽象行政行为,我国行政诉讼法在不同部分作出了不同的规定。在受案范围部分,将抽象行政行为排除司法审查之外(第12条第2项);在证据部分,规定被告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第32条);在法律适用部分,规定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规章(第53条)。通过分析可以看出,在我国行政诉讼法上:第一,原告起诉时不得针对抽象行为向法院提出审查请求,但法院在审理被诉具体行为时可以依职权审查抽象行为的合法性;第二,法院针对不同层次的抽象行为和不同情况下的抽象行为,有的具有审查权,有的则不具有审查权。我国行政诉讼法在关于抽象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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