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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对于刑讯逼供"致人伤残、死亡"的性质,刑法理论上一直存有争议,应当说,以转化犯来认识其性质比较合理。因为客观上,刑讯逼供"致人伤残、死亡"并非作为基本行为的刑讯行为而是基本犯罪的过限行为造成的;在主观上,行为人对刑讯逼供"致人伤残、死亡"结果具有故意性。因此,刑讯逼供"致人伤残、死亡"的性质被认定为转化犯,符合主客观相统一定罪原则的要求。  相似文献   

2.
刑讯逼供罪转化犯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规定,刑讯逼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从重处罚。关于这一转化犯的规定,学界存在很大争议。笔者认为,首先,这里的"伤残"仅指重伤,而不包括轻伤在内。其次,本规定是形式上的转化犯、实质上的结果加重犯,致人伤残、死亡的行为必须是刑讯逼供行为,而行为人对其造成的重伤、死亡后果也不需要有认识,只需要具有认识可能性即可。因此,行为人对于"致人伤残、死亡"的罪过形式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  相似文献   

3.
刑讯逼供罪中“致人伤残、死亡”的理解与认定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中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后半段规定,司法人员刑讯逼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应如何理解该规定,刑法学界主要有以下几种代表性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刑讯逼供致人伤残或者死亡,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不是没有条件的,它必须符合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基本构成条件,即以行为人对被逼供人的伤残、死亡主观上至少存在放任的意志态度为必要。如果是处于过失致人伤残、死亡,似应以刑讯逼供罪的结果加重犯处…  相似文献   

4.
论刑讯逼供罪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修改后的刑法第247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刑讯逼供历来是实践工作中存在的一个严重问题,国家对此犯罪行为的打击十分重视,在此次刑法修改中刑讯逼供罪的立法规定相对变化较大。本文试从刑讯逼供罪的主体、“伤残”的含义、刑讯逼供罪的转化和法定刑四个方面对本罪加以论述。一刑讯逼供的主体从理论上,刑讯逼供罪的主体只能是司法工作人员,除此以外的其他国家工作人员是不…  相似文献   

5.
《刑法》第292条第2款被认为是典型的转化犯;但与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行为性质类似而刑法没有明文规定的其他情形,又被认为是想象竞合犯.反思这一矛盾的论断可发现,转化犯这一概念并不能对第2 9 2条第2款规定的行为做出全面评价;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情况完全符合想象竞合犯的概念与特征,根本不需要转化犯理论来徒增困扰;第292条第2款也只是提示司法工作人员注意的规定而非法律拟制.  相似文献   

6.
刑讯逼供犯罪构成新论   总被引:2,自引:1,他引:2  
刑讯逼供罪是发生在刑事司法过程中 ,由刑事司法工作人员实施的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不受强迫自证其罪之权利的侵害。在刑事法学的语境中 ,司法工作人员、犯罪嫌疑人等概念应当统一。立法上应完善刑讯逼供罪的刑罚体系 ,提高刑讯逼供罪的法定刑 ,以增强立法的威慑效果 ,对刑讯逼供中致人重伤或死亡的不应以转化犯的形式论处 ,而应以结果加重犯论处。  相似文献   

7.
刑讯逼供罪的司法认定与立法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刑讯逼供现象依然普遍存在,已成为学界关注和探讨的焦点问题。我国刑法虽然对刑讯逼供罪规定了较重的刑罚,但在本罪的立法上存在缺陷。从犯罪客体考虑,刑讯逼供罪有其独特的犯罪特质,目前归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欠妥当,应归属于渎职罪。在犯罪主体上,应当对"司法工作人员"的身份做出更科学的界定。在立法上,应将本罪设置为情节犯,对造成"致人伤残、死亡"后果的处罚,应当视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相似文献   

8.
《刑法》第238条第2款前半部分属非法拘禁罪的结果加重犯,只适用于使用暴力非法拘禁他人,过失致人重伤、致人死亡的情形,并不包括被害人自伤、自杀的结果,且这里的暴力仅仅是指非法拘禁范围内的暴力;第2款后半部分是非法拘禁罪中转化犯的规定,只有行为人故意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时才能适用,且这里的伤残只包括重伤,不包括轻伤。对于其他情形,则应按照刑法的一般原理进行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9.
现代法治国家都有明文规定,禁止刑讯逼供,我国法律亦不例外.但是,当前执法司法实践中,刑讯逼供行为屡禁不止,致人重伤、死亡的案件时有发生.刑讯逼供在我国具有深远的思想根源以及深刻的制度基础,英美法系、大陆法系中对于禁止刑讯逼供的制度设计是值得我们借鉴的他山之石.纠正错误观念,从法律制度、司法程序上落实无罪推定原则是遏制刑讯逼供的有效措施.  相似文献   

10.
刑讯逼供罪和暴力取证罪属于酷刑罪。强力取证犯罪的对象和国际公约的规定有差距。《刑法》第247条“致人伤残、死亡”属于注意规定。为遏制刑讯逼供,应确立彻底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刑事诉讼法》第93条关于犯罪嫌疑人应如实回答的规定,应予删除。强力取证犯罪的证明责任分配和证明标准应有特别规定。强力取证犯罪不宜由同级或本检察院检控。  相似文献   

11.
江泽民政治文明建设思想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最大贡献和特点就在于准确把握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内在的三层关系:一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关系;二是这三者的有机统一与政治文明的关系;三是政治文明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关系,从而科学地揭示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规律,大大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  相似文献   

12.
把世界理解为“存在”而不是“不存在”,并通过“存在”概念探求并界定世界的本质,是西方哲学传统的基本问题和思路。同时,“无”与“不存在”的问题几乎与“存在”问题同时产生,而且在对本质和终极问题的探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存在”与“无”的辩证法应该是哲学和宗教哲学最深奥、最重要的理论。  相似文献   

13.
海德格尔的"此在"的观念不同于传统的古希腊和基督教关于"人"的概念。虽然古希腊强调人是理性的动物,基督教强调人是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出来的,但这两者有着内在的联系,这种联系构成了西方传统的关于人的普遍观念的基础。而海德格尔则要解构这种基础,为显现"此在"的意义扫清障碍。一旦做了这项工作后,对此在在其当下性中的"实际性"的分析便成了首当其冲的任务,而这种分析必然会涉及到时间上的"今日"。  相似文献   

14.
日本的“变”与“不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冯昭奎 《外交评论》2009,26(5):6-11
民主党取代自民党执掌政权之后,日本的“变”与“不变”及其变化的程度,大致取决于三个因素:其一是民主党与自民党的“同”与“不同”,以及两党间的区别有多大;其二是日本国内政治潮流的“变”与“不变”及其变化的程度;其三是民主党自身的“变”与“不变”及其变化的程度。  相似文献   

15.
文章意在研究“公民宗教”对于卢梭“社会契约论”的意义。从自然状态过渡到公民社会的“瞬间”,就形成了公意,但学者们在解释公意的形成和实质时,通常过分强调了契约观念的重要性。通过对《社会契约论》文本的细致解读,作者指出,“立法者”和“公民宗教”比契约观念对于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更为重要和根本,并指出了卢梭的“立法者”和“公民宗教”与古代的异同。  相似文献   

16.
免与官当是我国封建社会中两种适用于官吏犯罪的规定,它们反映了我国封建社会尊卑贵贱的等级制度。然而,两者在性质、适用范围、具体操作、法律后果上均有共同点和差异之处,笔者在此予以浅析。  相似文献   

17.
翻译活动中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到文化现象的处理.归化原则和异化原则体现了翻译活动中在处理文化因素方面的两种相对立的观点.事实证明,翻译活动是一个由多种因素决定的复杂过程,归化和异化原则应该被灵活地加以运用.  相似文献   

18.
“课程”与“精品的课程”:“精品课程”解读   总被引:33,自引:0,他引:33  
将"精品课程"划分为"精品"与"课程"两个关键词,分别探究其意义,并最终将其作为一个整体整合起来考察,赋予时代特点与先进理念,这将有助于人们厘清"精品课程"的真实意蕴,建构高质量的"精品课程".  相似文献   

19.
中国加入世贸后的第一道冲击波可谓"政府冲击"。这种冲击将成为政府转变职能、适应开放改革的重要契机。它会促进中国的行政体制乃至政治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将进入政策民主的新视野,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相似文献   

20.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们党在总结执政规律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其思维方式与"革命"时期相比实现了由"对立"、"斗争"向"统一"、"求同"的转变."协举"的方法论是理解"三个代表"内在联系的新的视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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