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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65 毫秒
1.
传统行政决策模式存在行政主导决策模式下的供需脱节、经验驱动型决策中的科学性局限以及封闭决策导致的民主性虚化这三大局限性。大数据对行政决策会产生四个方面的积极影响,即大数据预测能力推动及时精准决策,大数据提升决策的科学性,提升公众参与的实效、促进决策民主化,以及有效激活行政决策后评估。同时,大数据固有的弊端可能导致大数据决策与个人信息保护之间存在矛盾张力,大数据技术亦可能破坏民主,算法自动化决策可能导致决策失误问责的困境。大数据行政决策应当因循法治化的发展路径,对数据使用以及算法权力进行必要的约束和控制,平衡大数据决策与个人信息保护的关系,提升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实效并防止大数据滥用,确立大数据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机制。  相似文献   

2.
行政技术手段的采用包括决策和运用二阶段,传统上法律对行政技术手段的调控集中于其运用程序的合法性。然而如果行政机关选择了一个错误的、不合格的甚至无效的技术手段作为其实施行政行为的重要依据,那么当这一错误的行政技术手段被确立为标准而进行运用时,为其制定再完善的程序来监督也是徒劳无益的。应当通过确定行政技术手段决策的行政裁量属性,探求法律规制这种决策行为的可能性及其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3.
过程性信息在法律制度中的混乱界定,导致行政决策信息公开实践中的困扰。将其类型化是判断信息能否公开的基础。按照信息的特点可以分为事实性信息和意见性信息。其中意见性信息可以分为公务人员的意见信息和专家的意见信息。按照信息形成的过程可以分为行政决策准备阶段和行政决策进行阶段以及行政决策作出阶段等不同时间节点的信息。行政决策信息的公开需要根据不同类型的信息,结合信息的内容以及和信息所处的时间节点,考量客观性与主观性、行政性与专业性、阶段性与确定性等因素,并进行利益衡量后综合判断应否公开。  相似文献   

4.
社会管理创新必须以民生为先导,以公平正义为基础,加强行政决策制度建设,通过相关决策内容和决策日标的调整,推动政府职能有效转变。行政机关应当运用法治、规则和程序,以"行政公开"与"行政参与"的程序理念为内核,建立具体的正当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这些规则包括:(1)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制度要求政府除对依法保密的事项外在事前、事中和事后整个过程将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依照法定范围和法定形式公开,公众有权查阅。(2)公众参与。实行听证制度,扩大其适用范围;完善  相似文献   

5.
行政组织的决策的正确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行政决策者所获得的信息的有效性。行政信息的高效性需要其收集渠道的明确化和正规化,在我国大致存在两种行政信息收集渠道即传统的金字塔渠道和以电子政务为依托的现代信息收集渠道。本文通过分析二者,提出为完善行政决策信息渠道的建设性建议。  相似文献   

6.
行政过程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一道,肇端于20世纪中叶以来世界范围内民主制重心由“议会民主”转向“行政民主”以及由“民主下的行政”转向“行政中的民主”这一理念和实践的嬗变过程,并继续从20世纪70年代兴起的“新公共服务理论”中获得更多的民主正当性基础.基于行政过程论和公众参与论视角,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信息公开具有行政性、决策性和审议性等要素特征,与一般行政过程信息公开相比,其具有法律依据多元、公开动力与方式不同、公开深度与策略不同等特殊性,且在促进公众参与行政决策、保障公众参与决策的深度与实效性等方面具有独特功能.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信息公开包括决策启动、决策方案的拟定及征求意见、论证评估、审议讨论决定等阶段的信息公开.其不予公开的范围,可从法律明文规定和比例原则两个视角进行界定.  相似文献   

7.
我国现行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的合法性危机之症结在于缺失行政法的程序构造与制度理性。试图以工具主义程序观为中心来重构该制度的方案难以化解合法性危机,而以决策事项为逻辑起点,以程序正义为理念来重构该制度则是较为可行的路径。对于具有客观属性的决策事项,需要运用偏向科学的"理性-工具范式"策略;对于体现主观属性的决策事项,则要运用偏向民主的"商谈-建构范式"策略。以程序正义为理念,需要遵循避免偏私、合作式评估和信息公开等原则;对于核心制度,应构建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为主导的决策主体与评估主体分离制度、利益声明和回避制度、评估咨询制度和同行评审制度以及信息公开制度。  相似文献   

8.
廖智德 《法制与社会》2010,(13):147-148
行政决策作为政府行政权力行使的重要方面,对各方的利益势必造成影响,特别是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规范行政决策,必须要理清行政决策与公众参与的关系。具体而言就是三个问题:行政决策何以需要公众参与、行政决策如何运用公众参与以及如何改善与加强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  相似文献   

9.
关保英 《法学杂志》2024,(1):92-110
行政法经验主义是一种行政法哲学,其不仅凸显行政法的实在性,强调行政法的主体精神,而且是对行政法实效的证成。行政法经验主义在行政法哲学中长期占据主流地位,这是由行政法作为社会现象、面向复杂情势、作为动态化的事物、理念多元构型等本质因素所决定的。历史、政治、文化、法治等诸多因素保证了行政法经验主义强大的历史惯性,使其在大数据时代仍然没有过时。行政法经验主义在大数据时代的走向,既体现为大数据对行政法经验主义在经验模式、经验元素、经验文化、经验方式等方法上的补充和超越,也体现为大数据与行政立法、行政决策、行政程序、行政守法等重要行政法治领域的融合。  相似文献   

10.
张鸣 《行政与法》2023,(8):45-57
在数字时代,有效使用信息的能力是影响组织决策的核心因素,但其在政府决策中的作用机理却较少得到关注。本文结合资源基础理论和动态能力理论,构建了基于信息能力的政府决策过程分析框架,并运用该框架对数字化改革先发省份基层智治大脑唯一市级试点——Q市进行个案分析,系统考察基层智治大脑在提升政府信息能力的同时重塑决策过程的具体机制及实际效果。研究发现,“大脑”的应用显著强化了政府对决策信息的获取、配置、整合、运用能力,实现了决策信息获取从条线多头采集向跨域融合感知与洞察迭代,决策信息整合从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向智能要素构建共享迭代,决策信息配置从乡镇小闭环向市域一体化大闭环配置迭代,决策信息运用从经验判断向人机协同智能选择迭代。决策过程各阶段的优化重塑结合组织、制度安排的完善,推动了政府决策范围、效率及质量的系统性变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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