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95 毫秒
1.
证据在诉讼中的有效性是海峡两岸刑事司法互助中难解的困局。两岸不同的证据制度和证据规则反映了对刑罚权程序正当性的不同认识,这种差异日益影响到两岸司法互助的效果。法律程序的"演示性"功能能够提升司法互助证据的公信力与证明力。海峡两岸应互信合作,借鉴与其他法域司法协助的成功经验,尽早细化《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的证据条款,使证据的取得与转换具有可视性和操作性,提升司法互助的成效。  相似文献   

2.
当前海峡两岸面临着大量刑事案件迫切需要对岸协助取证的情况,尤其是确定关系人所在或确认其身份,提供书证、物证及视听资料,取得证言及陈述,搜索及扣押等。《南京协议》首次规定了两岸调查取证互助事项,但是内容过于简单、原则。两岸在刑事诉讼程序上差别很大,但因狭义司法协助形式并不直接涉及敏感的国家主权问题,所以参照、变通适用当今国际刑事司法协助中关于调查取证的成功经验是现实的选择。  相似文献   

3.
《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原则性规定两岸司法互助的“罪赃移交”事项。“罪赃移交”涉及打击跨海峡经济类犯罪之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两岸司法当局正在尝试与寻求突破。借鉴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有关“追缴犯罪所得”之理念与制度,两岸可构建罪赃分享、通过民事诉讼直接追回财产、不经定罪的没收、承认与执行对岸刑事裁判中的没收、在特定犯罪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规则等基本制度,为两岸“罪赃移交”实践清除法律与现实障碍。  相似文献   

4.
《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是两岸合作打击跨境犯罪的法律框架。两岸合作打击跨境犯罪的成效不仅受两岸刑事程序法影响,而且受两岸刑事实体法影响。两岸刑事实体法律差异下的罪名差异、同质异罪、同罪异罚等问题已带来司法互助中的管辖争议、合作懈怠、法公平性的损害等负面作用,并有形成两岸"犯罪洼地"之趋势。应经由"合作范围...  相似文献   

5.
《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为两岸在刑事司法领域包括打击跨境毒品犯罪提供了合作指南。基层检察机关办理相关案件的情况表明,不少跨境毒品犯罪案件虽有互助需求和可能,但仍面临着观念认识、操作运行、组织资源保障、客观司法环境等司法互助中的法律和实践困惑。对此,可以互助协议为基础,进行分层互助模式及相关机制构建。检察机关在互助实务中的职能发挥,可立足于上、下级职责角色,分别从协调制度差异、细化操作指引、组织建设、实践指导及执法办案与社会管理职能等方面进行探索,推进互助有效开展。  相似文献   

6.
两岸虽然签订了知识产权合作保护协议,但由于该协议是综合性合作协议,在具体操作上仍存在许多制度上、法律上的障碍。福建作为两岸人民交流合作的先行区,可以充分发挥优势,在管辖权、协助调查取证、裁判的认可与执行等司法协作方面先行先试。  相似文献   

7.
《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以列举的方式明确了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的犯罪行为,但两岸对协议中涉及的背信罪行为在刑法的罪名形式、内容表达以及行为的刑罚可责性上都有诸多差异。与台湾“刑法”规定的背信罪行为相较,大陆法律在此行为上存在多种不同性质的法律规制。为使两岸在该行为上的司法互助得以利益均衡,实现两岸对背信行为司法互助的最佳路径是:以台湾背信罪所指涉的行为为准,比较大陆刑法规范对这些行为的法律处置,形成与台湾背信罪行为相同质的多个罪名进行司法互助;大陆未形成刑事处置之台湾背信罪行为则通过个案协商解决。  相似文献   

8.
构建闽台共同打击犯罪警务合作机制之管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闽台区际刑事司法协助因两岸之间的法律制度差异较大,又缺乏常态化协调机制,在共同打击互涉犯罪的具体合作和制度建设中遇到不少难题,影响了司法成效。《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的签订,为闽台警务合作带来新的契机。福建警方应发挥独特的区位优势,在该协议框架内先行先试,积极推动闽台警务合作,共同打击跨区犯罪,保障两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两岸交流秩序,为海西建设和社会稳定提供法制保障。  相似文献   

9.
自2009年两岸共同签署《互助协议》以来,祖国大陆与台湾区际司法合作与互助有了长足的进步,并取得了可喜的成效。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经裁定认可的大陆判决无既判力、“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适用范围窄、不认可大陆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欠缺判决的认可与执行机制和两岸管辖权冲突的协调机制等。因此,有必要在不断充实和完善各自单边立法与共同签署的区际协议同时,解决调解协议的有效性和执行力问题,扩大两岸法院认可与执行民商事裁判的司法文书、明确管辖权范围,将不方便法院原则作为处理两岸民商事管辖权纠纷的重要制度,使得两岸区际民商事司法协助更顺畅。  相似文献   

10.
中国区际刑事司法互助制度构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叶氢  罗宁妮 《人民公安》2007,(15):54-55
在当前粤、港、澳三地司法协助不对等的环境下,探讨内地与港、澳签署区际(域)刑事司法协助协议,建构科学、合理的中国区际刑事司法互助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11.
虽然互联网的发展突飞猛进,但网络空间的秩序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电子设备给人们生活带来方便的同时,也留下很多安全隐患,如信息泄漏、电子诈骗、网络犯罪等。电子证据对于警方侦查破案至关重要,但其易失等特点也较为明显。虽然如此,倘能对网络犯罪的攻击路线图进行全程把控,全面掌控"网络现场"并现场锁控电子证据,利用侦查技术手段形成立体的证据体系,就能实现查羁犯罪嫌疑人的目的。  相似文献   

12.
证据是调查和了解案件的基石。用于定案的证据应当经过侦查人员全面细致地审查。用于证明案件的证据应当具有客观性、合法性和关联性。本文从证据三性的角度提出证据的审查判断方法。  相似文献   

13.
The gruesome crimes of Japanese Army’s notorious Unit 731 should bea wakeup call for humanity With the emergence of new evidence of biological experiments on humans conducted by the Japanese army in China in the first half of the last century,the brutal crimes of Imperial Japan and its militarism have been denounced universally.  相似文献   

14.
为了更好的适应刑诉法修改后抗辩式的庭审模式,目前在全国检察机关范围内建立了多个证据展示制度的试点 单位,但实践中发现现行证据展示制度尚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予以完善,试论述如下。  相似文献   

15.
电子邮件作为证据形式出现时一般有双方对电子邮件无异议和有争议两种情况.双方有争议的电子邮件还包括对收发人有异议和对电子邮件内容有异议.电子邮件作为证据有其脆弱性,对其证据保全时应更新证据观念,尊重专家意见,完善网上邮件系统.  相似文献   

16.
论证据的基本特征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证据的基本特征有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的“三性说”,也有客观性、关联性的“两性说”,还有仅持关联性的“一性说”。合法性是法律制度层面的规范,不属证据本身固有的特征。客观性和关联性都是客观事物固有的属性,具有事实特征的普遍性,它们都不应该简单地归结为证据的基本特征。证据的真实性要求,体现了主体对证据的认识性。未知事实不是证据,事实要与人的认识相关联才成为证据。关联性分为客观关联性和主观关联性。客观性包含于证据的客观关联性中,合法性包含于法律证据的主观关联性里。证据的关联性应该是一种被人已知的关联性。“已知事实的关联性”,才是证据的基本特征。  相似文献   

17.
互联网在带来全新数字化、资讯化环境的同时,也产生了相关的法律纠纷。网络法 律纠纷的解决依赖于对电子证据的认定,而电子证据证明力的有无、强弱则是认定的重要环节。 理论和实践都证明电子证据也具有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等特征。讨论电子证据的证据 资格及电子证据的证明能力有利于进一步确认电子证据的属性,为今后电子证据法的出台提供科 学的参考资料。  相似文献   

18.
熊志海 《理论月刊》2004,(4):100-107
证 据不 是事 实 ,但 证据 与事 实 存在 内在 联 系,即 证 据是 证明 案 件事 实的“ 根 据”。证 据之 所以 能 够成 为证明 案 件事 实的 根 据,是 因 为证 据蕴 含 着诉 讼需 要 查 明的 案 件 事 实的 信 息 。 证据 中 的 这 些事 实 信 息 能够 揭 示 证据事 实 ,并由 此 查明 案件 事 实。事 实信 息 既是 证据 存 在的 前提 ,又 是证 据 事实 得以 发 现的 根据 。因 此,诉 讼 证据 其实就 是 蕴含 有案 件 事实 信息 的 信宿 ,也 就是 能够 作 为事 实信 息 载体 的物 和 人。认定 案 件事 实必 须 审查 、判 断其 依据的 证 据,其 原 因就 在于 必 须对 证据 中 的事 实信 息 进行 正 确 的 识别 和 判 断 。这 才 是 审 查、判 断 证据 的 诉 讼 程序 、法律 制 度存 在的 合 理根 据。  相似文献   

19.
王萌 《警察技术》2004,(4):32-34
电子证据具有与传统证据不同的特征,因而应独列为一种新的证据类型,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经依法认证,应被视为可采纳性证据。特别是科技普及的今日,针对各种计算机犯罪案件,电子证据理应为证据立法所关注。  相似文献   

20.
证据制度是民事诉讼的核心。文章探讨了证人证言和鉴定结论这两种证据的具体认定规则;进而通过分析认为,相对于"主观真实"和"客观真实"而言,"法律真实"的证明要求有其积极的价值,但也容易导致打着"自由裁量"和"自由心证"的幌子行擅断和鱼肉百姓之实,以致影响法律的尊严,破坏法制的统一。文章对证人证言和鉴定结论证据的认定以及法官在证据认定中的自由裁量权均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