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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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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是新修订的刑诉法中新增的一项内容,具体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检察院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新刑诉法仅仅是从宏观上确立了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存在及地位,其规定较为原则、笼统,缺乏可操作性,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具体实施等程序性问题还需要进一步出台配套措施予以细化、完善。  相似文献   

2.
我国对羁押性强制措施的认识与适用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不当适用甚至滥用现象时有发生。羁押性强制措施适用现状的理性评估适用比例过高我国羁押性强制措施适用目的具有惩罚化倾向,刑事侦查往往过分强调羁押性强制措施的惩罚功能,习惯适用羁押性强制措施,羁押性强制措施通常作为第一选择而不敢、不愿适用强度较小的其它措施。无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指控犯有什么样的罪行,也无论将来可能被判处什么样的刑罚,侦控机关一般均对其实行羁押性强制措施。刑事诉讼中90%以上的犯罪  相似文献   

3.
张娟 《法制与社会》2012,(19):289-290
刑事羁押对于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法律追究、继续危害社会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我国不是一个独立的强制措施,而是刑事拘留和逮捕的附属状态.在日常的司法实践过程中,我国现行的强制羁押制度逐渐暴露出许多的不足和缺位,“一捕到底”成为刑事诉讼的常态.根据无罪推定原则的要求,未决羁押应属非常态的例外,保持羁押的比例性,完善、规范羁押规定.  相似文献   

4.
一、取保候审与保释制度的异同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要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保证不逃避侦查和审判,随传随到,因而不对其实行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它与保释的相同点就是:都是审前的一种非羁押措施,其功能都是避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潜逃,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威胁、干扰、伤害证人,防止毁灭、仿造或串供,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庭受审。在程序上都是通过相关利害人申请,履行一定的手续,提供相应的保证,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将犯罪嫌疑人释放或根本不予羁押。二者的不同在于:(一)立法思想、观…  相似文献   

5.
关于羁押性强制措施适用的公开听证程序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羁押性强制措施在我国刑事诉讼中被广泛使用,但是采取羁押措施决定的作出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被羁押人也不能申请中立司法机构予以审查,从而不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审前合法权利的保护。本文试从对羁押性强制措施的现状分析入手,试图通过建立公开听证程序来完善我国的羁押性强制措施的适用,以达到加强人权保护、完善诉讼制度的目的。  相似文献   

6.
对我国刑事强制措施制度改革完善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刑事强制措施体系目前由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五种组成,存在着功能定位模糊,羁押与到案措施不分以及缺乏对物和隐私的强制措施等体系性缺陷。司法实践中,这五种强制措施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适用困境。修改刑事诉讼法,构建刑事强制措施体系时,应当坚持立足现实、适当超前的原则,全面协调、体系完整、层次分明的原则,将羁押与到案措施分离,构建羁押候审制度,改良拘传、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制度,确立羁押为例外、非羁押为一般的原则,使之成为科学完整、可操作性强的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7.
新《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这是新刑事诉讼法构建的"逮捕后对羁押的必要性继续审查"制度,该制度契合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总体设计,体现刑事诉讼活动应保障人权的原则。但是,该条文对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规定还是过于笼统,可操作性不是很强,检察机关如何准确把握立法意图、构建科学合理的逮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如何在司法实践中实施好新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值得研究的议题。  相似文献   

8.
正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新增加了第93条,此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该法条宣示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正式确立,明确检察机关负有对被逮捕后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的职责,是一项全新的  相似文献   

9.
现代法律意义上的羁押,是在人权保障和无罪推定等现代法治原则指导下,为保证刑事诉讼正当程序的顺利进行,对尚未经过审判确定有罪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实施暂时剥夺人身自由,关押在专门场所的强制措施。在我国现行刑事诉讼制度中,羁押体现为拘留和逮捕两种形式。关于羁押期限的  相似文献   

10.
我国现行的强制措施体系在1996年刑事诉讼法修订过程中已经得到了一定的完善,但在司法实践运用过程中,也出现了个别权力滥用、强制措施不到位、侵害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人身权利的现象,进一步调整强制措施体系已成为刑讼法改革的焦点之一。应当从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服强制措施的申告权、将羁押机构从侦查机关剥离、区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运用范围和条件等方面进行改造。  相似文献   

11.
现代罪刑法定原则社会保护机能真义之检讨   总被引:2,自引:2,他引:0  
罪刑法定原则为限制国家司法权的滥用、防止罪刑擅断以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而诞生。但是,孙伟铭、黎景全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性后,最高人民法院又印发醉酒驾车犯罪法律适用问题指导意见及相关典型案例的通知,并指出对此类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伤亡的,应依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故有必要对现代罪刑法定原则社会保护机能的真正意义做一探讨,使罪刑法定原则的社会保护机能在罪刑法定原则的框架内得到实现;使刑法的社会效果在法律效果的框架内得到正当合理的实现。  相似文献   

12.
在职务犯罪的侦查阶段,由于侦查机关掌握法律赋予的广泛而强大的权力,而犯罪嫌疑人只是消极的被追诉方,双方的力量相差悬殊,因此,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必然涉及到对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个人隐私以及各种财产权利的限制与剥夺,两者的权利必然发生碰撞,犯罪嫌疑人的个人权利必然会受到侵犯。检察工作必须始终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到职务犯罪侦查中,就是要正确处理好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结合现行法律和司法实践,笔者封存在侵犯犯罪嫌疑人人权的问题以及原因进行分析。同时。笔者认为应从法律本土化、地方性知识的角度出发,从转变侦查观念、完善立法、转变侦查模式、强化监督四个方面入手,对职务犯罪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的人权进行保障。  相似文献   

13.
无罪推定是被追诉者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被追诉者各项诉讼权利的基础。在刑事诉讼中将无罪推定确立为指导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准则,就是无罪推定原则。我国应当在刑事诉讼中彻底确立无罪推定原则。无罪推定及其引申的主要内容应当分为三个层次:证明责任、被追诉者的权利和对被追诉者的权利的保障。由于无罪推定假定被追诉者无罪,对控诉的举证责任应由控方承担,被追诉者不承担无罪的举证责任,所以,被追诉者就没有理由配合控方提供自己犯罪的证据,包括口供。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的规定,违背了无罪推定关于被追诉者不应当承担举证或证明责任的基本精神,使得被追诉者负有帮助侦控方履行举证和证明的义务。这一规定实质上表明我国刑诉法要求被追诉者承担举证或证明责任。因此,从无罪推定的这一层面上说"应当如实回答"是不合理的,应当予以取消。  相似文献   

14.
论刑期折抵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石经海 《法律科学》2004,22(6):87-93
刑期折抵是一项重要的刑法制度,可被折抵的"刑期"只能是宣告刑;从刑期与刑种的关系看,刑期折抵被折抵的刑种只能是有刑期的自由刑或有数额的财产刑或有刑期的资格刑。刑期折抵以"先行羁押"的客观存在为前提,即,在法定判决(或新判决)执行前被告人有被强制剥夺或限制人身自由的事实;此外,适用刑期折抵的条件还有,被强制剥夺或限制人身自由的事实理由又被刑事追诉和判处某些法定刑罚,并且,它与刑事追诉之间有密切的关联性。  相似文献   

15.
张明楷 《现代法学》2012,34(4):3-17
一般来说,当然解释是法条的适用方法,但在刑法中,当然解释应当作为一种解释理由。举重以明轻,是就出罪、处罚轻而言;举轻以明重,是就入罪、处罚重而言。当然解释的依据是事物的本质与法条的旨趣。由于刑法并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故在适用举重以明轻的原理得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解释结论时,不需要刑法的明文规定,但不能将刑法的处罚漏洞作为举重以明轻的根据。罪刑法定原则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故在适用举轻以明重的原理得出不利于被告人的解释结论后,还要求案件事实符合刑法规范,但是,不能将对案件事实的缩小评价当作对刑法规范的类推解释。  相似文献   

16.
试论警察的审讯圈套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世革 《政法学刊》2006,23(1):122-125
警察审讯犯罪嫌疑人的目的是查明案件的事实真相和获取诉讼证据。犯罪嫌疑人出于防御的本能和趋利避害的心理,总是想否认犯罪,逃避惩罚,因此,审讯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激烈的对抗性,警察如果想用对待普通守法公民的态度和方法从有罪者中获得证明其有罪的信息,显然是十分困难的,因此,他必须使用一些技巧和策略。从我国的刑事审讯实践看,欺骗性方法也是被实际允许并不时使用的。这种方法在刑事侦查学上常被称为“审讯策略”,其实质是“利用对方的劣势和弱点进行的心战智斗”。  相似文献   

17.
This report presents basic quantitative analysis of legislative changes in the Russian criminal justice system between 2014 and 2016. While changes in criminal law tended to introduce harsher criminal punishments, changes in criminal procedure enhanced procedural guarantees of the rights of suspects, the accused, persons on trial, and victims.  相似文献   

18.
余罪自首成立要件解析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成立余罪自首的主体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认定余罪自首的重点不在于犯罪人是否被剥夺了人身自由 ,而在于交代的是否是“余罪”。余罪自首成立的客观要件为“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 ,无论该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判决确定的罪行属同种还是异种 ,只要其可以单独构成犯罪 ,就应认定为自首。  相似文献   

19.
侦查程序中律师帮助权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侦查程序中 ,犯罪嫌疑人的人权最容易被忽视。就我国的司法实践而言 ,起诉和审判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侦查的结果 ,侦查程序是真正决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命运的关键程序。我国刑事诉讼法在增加庭审抗辩色彩的同时 ,却没有相应地增加侦查程序中的对抗因素 ,犯罪嫌疑人在侦查程序中的律师帮助权与其他国家相比尚存在亟待改进之处。  相似文献   

20.
于平 《行政与法》2010,(10):112-115
羁押是法院作出生效有罪判决之前剥夺人身自由最严重的措施,关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权利,且与无罪推定原则存在高度紧张关系。因此,世界各国和地区大都对羁押采取严格的程序控制。羁押审查方式是羁押审查程序的基本构成要素。域外一般都采取听审或者讯问的方式进行羁押审查。我国的羁押审查采取何种形式,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应当讯问嫌疑人,并听取辩护人的意见,但缺少诉讼化的程序保障,实践中难以切实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保证羁押决定的程序公正。因此,应当借鉴域外的立法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从立法上明确我国的羁押审查应采取不公开的听审方式,并建立审查机关、申请机关和嫌疑人及其辩护人三方参与的羁押审查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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