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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09 毫秒
1.
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成熟,易成为犯罪分子的犯罪目标,近年来,对未成年人实施奸淫、猥亵等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活动时有发生,影响恶劣。笔者通过对已发案件的案件类型、罪名认定和案件处理情况进行分析,从犯罪主体、犯罪对象、犯罪时间、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关系等多个方面总结了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基本要素及特点。针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证据的特殊性,应从该类案件专门办理机构建设、坚持"一站式询问"原则、强化证据初始收集、特殊案件个案参与等方面构建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的新型侦诉关系。  相似文献   

2.
《天津检察》2008,(1):80-80
一、关于毒品犯罪案件的管辖问题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毒品犯罪案件的地域管辖,应当坚持以犯罪地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管辖为辅的原则。  相似文献   

3.
论电子证据的收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计算机的广泛运用,网络犯罪作为一种新型犯罪,给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威胁和危害,而电子证据作为网络犯罪的"软肋",为我们侦查网络犯罪提供了依据。电子证据不同于数字证据和计算机证据,其具有传输上的快捷性和内容上的易篡改性等特点,对于如何完善电子证据的收集,我们应从法律规制层面和实际操作层面同时进行。  相似文献   

4.
一、关于毒品犯罪案件的管辖问题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毒品犯罪案件的地域管辖,应当坚持以犯罪地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管辖为辅的原则。  相似文献   

5.
网络传授黑客技术的行为日益泛滥,且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有必要对其予以刑法规制.但是司法实践中却面临着无法可依的困境,以传授犯罪方法罪或者特定计算机犯罪共犯(帮助犯)论处都存在不少问题,以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罪论处也不符合罪刑法定原则.本文指出为规制网络传授黑客技术行为,有必要完善刑事立法,增设专门罪名.  相似文献   

6.
《政法学刊》2021,(5):43-52
新时代背景下规制网络失范言论需要刑法的积极应对。对网络失范言论的刑法规制应当首先在规范层面厘定刑法所禁止的失范言论与未禁止的失范言论,在现有的刑法体系中思考网络言论型犯罪的治理思路。在立法层面,对网络失范言论的规制需进一步扩宽治理范围,完善对虚假信息的规制样态,同时也需注重对网络空间言论寻衅滋事司法规则与立法规则的衔接;在司法层面,需坚持言论犯罪治理的谦抑性,注重言论犯罪认定标准的类型化,创新言论犯罪的办案机制。  相似文献   

7.
周华 《法制与社会》2010,(24):69-70
以网络钓鱼为典型方式的网络犯罪随着信息技术的增长而增长,为规制此类犯罪行为,诸如美国等发达国家已经取得了相当的刑事立法成就,而我国现行立法模式难以应对此种新的犯罪形态。本文认为我国应当在吸取国外经验的基础上完善网络犯罪的刑法规制措施,加强单行立法,在以人为本、技术制衡和国际合作等原则的基础上建立我国专门性的刑法规制体系。  相似文献   

8.
金融危机以来,高利借贷引发刑事犯罪案件处于高发态势。从2007-2013年的调查情况来看,天津市红桥区因高利借贷引发的诈骗类及涉赌型犯罪案件较多,高利借贷引发犯罪类型呈多样化趋势。在查办这类案件时存在高利借贷刑法规制难,赃款追缴和退赔难等问题。检察机关一方面要把握好刑事政策,坚持打击与保障相结合,配合金融体制管理和服务金融机制改革;另一方面要完善立法和司法解释,填补法律规制空白,完善刑民交叉案件程序处理机制,实现办案效果最大化,努力为规范民间融资、维护金融秩序稳定提供司法保障。  相似文献   

9.
《政法学刊》2021,(3):16-27
刑法中的网络犯罪是指用来规制各类利用网络实施的严重危害行为的罪名集合。以保护法益为标准,刑法中的网络犯罪可分为利用网络实施的传统犯罪与纯正网络犯罪两大类,利用网络实施的传统犯罪保护的仍然是传统犯罪保护的法益,纯正网络犯罪保护的则是网络中新生的、独有的法益。依此二分框架检视既有网络犯罪的设置,可发现既有的网络犯罪设置存在纯正网络犯罪体系错位、纯正网络犯罪法网粗疏、不同网络犯罪混同设置等问题。为提高网络犯罪规制能力,有力打击网络犯罪,应当尽快解决这些问题,重构科学严密的网络犯罪规范体系,对网络犯罪进行分轨设置、严密设置与分类设置。  相似文献   

10.
喻海松 《政法论坛》2023,(1):132-144
1997年刑法施行以来,我国网络犯罪的规制路径由司法起步到立法修正,历经司法先行先试、刑法集中扩张、司法后续调适三个发展阶段,逐步建构起对网络犯罪的规制体系。这一规制路径呈现出明显的积极预防性刑法观。立法扩张虽然是网络犯罪规制体系建构的关键环节,但并非立法向司法的单向输入,而是立法与司法交互影响,这是准确把握我国网络犯罪规制路径的关键。回顾既往,对网络犯罪的规制路径应予整体肯定,但在规制对象聚焦、罪刑均衡保障等具体层面尚需作进一步改进。立足未来,对网络犯罪的规制应当坚持司法为主立法补强的具体路径。  相似文献   

11.
我国民间借贷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存在诸多问题,难以防范民间借贷危机。建议我国根据民间借贷的法律类别,在借鉴境外相关立法、结合本国立法习惯和现行模式基础上,有区别有重点地综合立法规制民间借贷。坚持区别原则,区别规制民间民事借贷和商事信贷;坚持重点原则,以规制商事信贷为重点,制定专门的"民间信贷保护法",着重从定义和规则、信贷经营主体、利率限制、监管机构、法律责任等方面加以规范;制定"利率限制法"和"非法金融整治法",通过多重立法综合规制民间借贷。  相似文献   

12.
经过对866份刑事裁判文书从宏观层面及微观层面的实证分析,在总体态势上,网络诈骗犯罪案件数量逐年增长、在各地区分布不均、罪名确定上存在差异、犯罪黑数巨大;在主体特征上,网络诈骗犯罪趋向集团化、犯罪主体集中在青年人群且多数为社会边缘群体;在行为特征上,网络诈骗犯罪具有诈骗类型多元化、涉案金额普遍巨大、地域覆盖范围极广的特点.对网络诈骗的防控对策,提倡法益保护早期化、预备行为实行化以及内心设防常态化.  相似文献   

13.
王怀勇 《政法论丛》2021,(1):105-116
随着算法在金融领域应用的深入,算法固有的缺陷和特性也逐渐与金融本身的风险和逻辑发生耦合,形成了算法歧视、算法绑架、算法趋同等新型金融风险。然而,现有的金融科技算法规制框架存在主体、对象和工具层面的诸多问题,导致金融科技算法风险规制的低效和失灵,因而需要进行规制路径的优化和调适。从主体层面出发,应构建以金稳会为基础的规制协调机制和监管者、行业协会、企业分工合作的多元规制格局;从对象层面着手,应在将所有算法应用业态纳入统一规制框架的基础上,确立以"数据规模"为标准的规制门槛;从工具层面调整,应构建以"快捷沙盒"为制度载体的算法测试制度和可选择的算法披露机制,并积极探索自动化监管模式和代码规制的落地和应用。  相似文献   

14.
1 金融犯罪案件的特点 利用计算机技术实施金融犯罪,通常指破坏计算机硬件、软件和信息网络设施,或运用计算机技术以计算机为工具侵害有价值的程序、资料及数据形式存在的财产,如电子货币等。这些犯罪活动严重影响金融业正常的业务处理,引发资金和信誉损失,影响客户利益,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与传统犯罪不同,金融业计算机犯罪有其自身的特点。  相似文献   

15.
网络犯罪借助现代科技,使得传统侦查手段难以应付,而网络留痕的技术特征使实施网络搜查打击犯罪成为可能。实践中的网络搜查包括网络通信审查、"黑客行为"、植入计算机"病毒"、利用后门程序等类型,具有专业技术性、远程非接触性、受客观条件限制小、高度封闭性和秘密性等特征,可能给公民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安全造成威胁。为实现网络搜查的依法运行,应明确其本质属性仍为搜查,需遵循搜查之原则,如强制侦查法定原则、比例原则、令状原则、司法审查原则。根据此种属性和原则,可以通过限制网络搜查的适用案件类型、程序启动的证明标准,明确司法审查机制和实施程序,实现对我国网络搜查制度的合理规制。  相似文献   

16.
针对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总体上升的严峻形势,如何从根本上遏制未成年人犯罪成为检察工作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以来,山西省阳城县检察院结合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宽严相济"原则,从预防入手堵源头,从程序入手护权益,从实体入手重效果,慎重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持续和谐稳定.  相似文献   

17.
“套路贷”犯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行非法侵占他人财物之实的新型犯罪,具有犯罪意图的侵财性、犯罪手段的隐蔽性、犯罪团伙的组织性和犯罪后果的严重性等特征。我国对“套路贷”犯罪的立法规制,总体上契合惩处“套路贷”犯罪的情势与实际需要,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当前,对“套路贷”犯罪的司法规制呈现民多刑少的格局,规制的主要罪名是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规制的核心标准是划清“套路贷”犯罪与高利贷、非法讨债行为的界限。改进“套路贷”犯罪的刑事规制,应确立“重重轻轻,以重为主”的刑事政策,在《刑法》中增设套路贷诈骗罪,健全“套路贷”案件的刑民衔接机制,探索“套路贷”犯罪案件专业化办理机制,积极推行“套路贷”犯罪案例指导制度。  相似文献   

18.
涉众金融犯罪专业性强、行为方式多样、涉案范围广、涉及数额大、受害人员众、证据数量多。罪刑法定原则下,证据的收集与固定是刑事案件侦查的核心和关键,关乎案件的侦破和定罪量刑,而取证问题又是涉众金融犯罪侦查的瓶颈。涉众金融犯罪案件的海量证据与公安机关有限侦查时间内依法严格取证之间形成不可调和的矛盾。对此,需要调整涉众金融犯罪取证思路,改变涉众金融犯罪案件原有取证方式,对具有规律性的海量证据进行抽样取证,提升讯问能力、突破口供难题,增强电子取证技能,加强侦查队伍能力建设,实现高效取证的同时确保证据符合审判中心主义下的证据证明力要求。  相似文献   

19.
荆忠 《犯罪研究》2005,(4):63-68
高科技犯罪是当今社会发案率高、破案率较低的一种新型犯罪,主要类型为新刑法中含有高科技内容的犯罪(如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及利用计算机等高科技手段(故意毁坏财物、各种类型的诈骗等)进行的犯罪二种类型。其中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的是以计算机等高科技手段进行的犯罪,对这一类犯罪应适用刑法第287条,即“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来加以认定和处罚。对高科技犯罪中犯罪对象及其数额、网络上的虚拟财产等问题的认定要从刑法的一般原理及解释来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20.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普惠金融"、"金融创新"等概念的提出,互联网与金融的深度融合成为金融发展的新路径.自2007年国内第一家网络借贷平台"拍拍贷"产生以来,网络借贷这一新的业态获得了爆发式的增长.与此同时,网络借贷衍生的刑事案件也与日俱增,其中既包括网络借贷产品本身可能涉嫌的犯罪,也包括利用网络借贷平台实施的犯罪,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合同诈骗、非法经营、洗钱等犯罪行为,侵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我国金融秩序的稳定.司法机关在办理网络借贷刑事案件过程中,也遇到了许多区别于传统金融犯罪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需要从理论和实践层面进一步加强研究和应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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