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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71 毫秒
1.
正目次一、村民参与村庄规划制度变迁二、村民参与村庄规划现有缺陷三、村民参与村庄规划法治化保障的若干设想随着我国现有法制不断完善和村民权利意识的觉醒,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现象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人们视野。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编制、实施村庄规划已经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关村民参与村庄规划的问题已经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但是,由于诸多的主客观原因,村民参与村庄规划依然存在不少缺陷和问题。实践证明,村庄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必须充分考虑村民诉求和感受,并发挥村民主体能动  相似文献   

2.
徐琳  张靓 《中国司法》2023,(5):91-94
<正>2021年年底,司法部审议通过了《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从法律服务网络建设、基础社会治理、全民法治意识等宏观层面,对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出总体规划。《规划》进一步强调,要站在“十四五”时期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新的发展阶段上,围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加快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  相似文献   

3.
夏周青 《行政与法》2013,(12):61-64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在农村社区建设实践中具有重要地位.近年来,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不少问题.在新形势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应该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以人为本、服务发展、科学编制与实施.在规划编制与实施过程中要注意统筹兼顾、节约用地、突出特色、环保生态等问题.  相似文献   

4.
本文主要介绍了国务院“一案三制”建设工作的成就、国家应急预案体系的框架和特点、全国应急管理的分类分级、应急管理的运行机制以及应急保障体系,对全国应急管理工作的今后发展重点提出了建议,强调要把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从预案编制转向落实到“十一五”规划中去。相关法律需要修改,一些新法律急需出台。结合新农村建设任务,解决应急管理水平的区域差距问题。确保大都市圈的安全功能,建立包括首都圈在内的大都市圈应急管理合作体系。逐步整合现有各类专业救援力量,形成统一高效的专业应急救援体系,并充分利用和发挥社会救援力量的作用。要落实好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对公共安全科技研究工作。制定统一的培训规划,建立多元化的培训课程体系,大力开展针对公民的应急教育宣传工作。  相似文献   

5.
卢正涛 《行政与法》2009,(11):35-38
法治政府建设是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法治政府建设中,我国面临着政府行使职权缺少法律依据,已有的法律因可操作性不强而不能规范政府的所有行为,行政执法领域存在滥用职权和滥用自由裁量权、对政府监督不力等问题。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在于将政府的所有行为置于法律的规范之下并有效控制之;不仅要为政府行使职权提供法律依据,而且通过法律、决定和决议等规范政府的日常工作特别是决策执行工作,控制政府在工作中发生的每一行为。为此,需要进一步调整政府与人大之间的运行机制,在缺乏法律规范政府的工作中,人大要制定法律,或者通过与法律具有同等效力的决定、决议来规范政府的行为。  相似文献   

6.
法律监督,是落实中央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措施。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强大推动力。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也面临着队伍力量不足、工作难度增大、法律权威动摇、立法滞后等问题。检察机关要从职能工作、法治理念、队伍建设这几方面做好法律监督工作,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建设和发展。  相似文献   

7.
王珏 《中国司法》2010,(4):65-66
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明确指出,要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并以此作为全面推进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活动载体,把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提高到新水平。吴爱英部长在会议上强调,今年的司法行政工作要紧密围绕这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制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和队伍建设,深化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努力提高司法行政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法制化、信息化水平,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8.
席隆之 《法制与社会》2012,(25):217-218
本文分析了涟水县农村技防建设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农村技防建设要坚持建设与规划相统一,农村技防建设要坚持建设与管理相统一、农村技防建设要坚持建设与应用相统一、农村技防建设要坚持建设与保障相统一、农村技防建设要坚持建设与宣传相统一的建议,对涟水县的农村技防工作有一定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9.
《中国律师》2015,(2):33-38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律师工作大有可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律师行业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职能作用提出了明确要求:要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强调发展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业,统筹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首次将律师队伍纳入法治工作队伍范畴,要求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等。这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律师行业的高度重视,是对律师行业的巨大鼓舞,也对律师行业提出了更高要求。  相似文献   

10.
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视野下的农村法律问题调查报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加强对农村法律问题的调查才能够使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建设获得更多的发展空间与发展动力。要实现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的目标,需要完善农村法制,提高农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需要加强新农村建设中的法律控制,构建多渠道解决争端的机制;需要有效解决关系农民利益的多发纠纷,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1.
村委会以村规民约等方式限制、剥夺"出嫁女"的土地权益,而这种以村规民约等形式表现的民间法以单系继替偏重的社会继替规律以及"男婚女嫁"的习俗为其存在的社会基础。因此,要实现对"出嫁女"土地权益的有效保护,必须通过发展农村经济、贯彻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开展法治宣传、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动、消除这种民间法存在的基础,实现国家法在农村的有效推进。  相似文献   

12.
党内法规程序是全面从严治党的规范依据,是依规治党、制度治党的必然要求。党内法规程序作为党内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身孕育着法治体系、权利保障与制度规则的法治属性以及确认党内法规适用的具体规则、实现党内法规实施依规依法的"双重价值"。党内法规制度效能的发挥以及制度结构的优化,需以法治理性的向度审视党内法规程序法治逻辑延展的具体内容。党内法规程序法治化,需完善党内法规程序的制度化规范,强化党内法规程序法治化保障措施,界定党内法规程序制度规范的限度。如此,才能完善党内法规体系,凸显制度优势,实现制度结构的优化。  相似文献   

13.
中国市场经济法律:进展与评价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在计划经济的基础上进行的,由此决定了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特殊性。目前中国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已初步形成,但仍存在不足:如观念尚待更新;企业受到过多的行政管制;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有待完备,须及早颁行反垄断法、国有资产法、国民经济稳定增长法、计划法等;法律可操作性不够。今后,更重要的将是提高执法水平、严格执法程序、惩治司法腐败。  相似文献   

14.
金融调控法与金融监管法关系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法理学有关法律部门调整对象单一性的理论,金融法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而是由金融调控法、金融监管法以及金融交易法等三部分组成。但长期以来,经济法学研究忽略了这一点,尤其是在宏观调控法的研究上,即表现为随意把与金融调控法性质迥异的金融监管法或金融交易法划入宏观调控法体系。当然,如果说金融交易法与金融调控法的区别还是比较明显的话,金融监管法与金融调控法之间则确实存在着让人容易混淆的地方;为此,我们必须从调整对象、法律行为以及法律渊源三方面入手,对金融监管法与金融调控法的差异作出区分与比较,以求对金融法与宏观调控法的理论研究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5.
在"刑民不分"的前现代法律中,"不知法不免责"之"法",主要是伦理法、民商法,"责"则主要是采客观归责的侵权责任.而在"刑民有别"的现代法律中,由"前置法定性与刑事法定量相统一"的法益保护和不法制裁的部门法层级结构和比例分配所决定,客观构成要件中的规范要素以前置法的规范评价为核心,相应地,行为之前置法不法性认识乃主观构...  相似文献   

16.
论作为第三种规范的法律正义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将法、正义、法律正义视为同一事物的意念 ,是一个需待澄清的误解性意念。法、正义、法律正义不仅有重合会通的一面 ,更有各自的界限。法是一种常见的制度规范 ,正义是一种高层次伦理规范 ,而法律正义则是融合了法和正义两种要素的第三种规范。法律正义也是一种正义 ,是正义中的基本正义、有形正义和正义中的强者。法律正义也是一种法律规范 ,是高层次法律规范 ,是区别于恶法劣法的良规良法 ,是理想和现实相结合的法律规范。明辨三者的界限 ,方能洞知法有良恶优劣的分别 ,完整地认知法的面貌 ,倾力于建设以良法美制为基础的现代法治国家  相似文献   

17.
刘叶深 《北方法学》2013,7(5):30-42
法律拥有效力部分地依赖于其所在的法律体系具有实效,即得到人们大体上的服从。这就是法律效力理论中的实效性原则。对于各种类型的法律效力理论来说,法律效力标准都需要来自法律本质、功能的道德原则的支持。表面上,作为纯粹事实的实效似乎与各种类型的法律效力理论都不协调,但实质上,法律效力依赖于实效是源于"法律的任务应该交给最具实力的人或机构来完成"这一道德原则。根据该原则,实效难题可以得到很好的解决。  相似文献   

18.
周强 《北方法学》2011,5(6):104-110
对法律问题的探讨应当首先在两个前提下进行:第一,在现行法律框架之内;第二,把现有法律规定看作是一个富有弹性的完整体系,以尽力去挖掘其潜力。以彩票中奖者个人信息为例,《彩票条例》要求彩票发行者、彩票销售者等对此予以保密;但当这一信息进入行政机关转化为政府信息之后,依《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有了公开的条件和途径。两部法律可以相互调适,共同应对社会需求。  相似文献   

19.
历史境遇与法系构建:中国的回应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法文化传统的取舍在中国法律近代化中已有合理结论,而法律移植作为法治构建和运行的必然选择已成为历史定论。二者合乎逻辑的契合,才能创制法律的本土化,并使新构建的法律符合中国的国情状况和民族的风俗习惯,从而使法律辉映出应有的权威性效力而成为制度事实。历史的理性回应是,必须消除法律的虚无主义和封建专制主义的残余影响,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构建全球化与本土化相结合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20.
中国现行法律解释制度研究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周旺生 《现代法学》2003,25(2):3-10
法律解释制度是国家法律制度整体中具有辐射性和跨越性的重要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首要的法律解释权 ,解释法律应当遵循五道程序 ,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最高司法机关可以就司法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解释 ,这些内容构成了中国现行法律解释的制度框架。这一制度框架中 ,立法法规定的法律解释制度在法律意义上是成立的 ,198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是否合法则存在疑问。现今绝大多数国家一般都以司法机关为主要的法律解释主体。中国实际采行的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最高司法机关都解释法律的二元化体制 ,前者是法律上的首要法律解释主体 ,后者则是实践中最主要的法律解释主体。几十年间 ,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法律解释为数非常有限 ,倒是法律上处于其次地位的最高司法机关的法律解释为数甚多。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 ,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首要的和主要的法律解释权 ,在逻辑上是成立的。然而逻辑上成立未必能完全解决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会期不足因而不能随时根据需要解释法律 ,它并不具体应用法律因而难以适时就法律应用特别是法律适用做出法律解释。转变这种状况 ,单用所谓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这种颇具中国特色的分类方法是不敷需要的。在法治发达的环境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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