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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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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欧盟《民商事管辖权及判决承认与执行条例》介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近年来 ,国际程序方面的立法一直是欧盟统一国际私法工作的重点 ,《民商事管辖权及判决承认与执行条例》的通过是欧盟这方面工作的最新成果。它不仅意味着欧洲公民可以享有一个更高水平的安全和司法环境 ,而且还意味着内部市场的顺畅运作有了良好的司法保障。同时 ,该《条例》的通过还标志着在民事司法合作方面 ,由共同体直接立法的时代的到来。本文比较深入地研究了《布鲁塞尔条例》的制定过程、法律基础及其对《布鲁塞尔公约》的修订和更新等问题 ,最后就《条例》制定的特点及意义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相似文献   

2.
黄志慧 《现代法学》2023,(2):197-208
当前,国际社会对多边主义的国际民商事秩序需求日盛,亟待聚焦国际社会共同利益的维护,并以全球治理为视域考察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问题。民商事争议的全球治理对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在利益权衡、司法互信和监管功能方面均提出了要求。在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问题上积极回应上述要求,不仅有助于融合民商事判决跨国流动中存在的特殊主义国际私法与普遍主义国际私法之立场对立,也能够指引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制度的规范革新。全球治理视域下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制度的规范革新,应构建平衡国际社会共同利益与国家利益的规范体系,建立提升司法互信制度化的规范体系,确立蕴含监管功能的公共秩序规范,以此为我国在国际民商事领域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3.
2019年7月2日,在荷兰海牙举行的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举行的第22届外交大会上,来自70多个国家、欧盟和10多个国际组织共400余名代表谈判通过了《承认与执行外国民商事判决公约》(以下简称《判决执行公约》)。中国及其他各国代表对最终的公约文本予以确认。《判决执行公约》是首个全面确立民商事判决国际流通统一规则的国际性文件,系统规定了承认与执行外国民商事判决的范围和条件等,对国际民商事领域的司法合作影响深远。  相似文献   

4.
欧盟人权机构:《巴黎原则》的一种尝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家人权机构是在联合国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宗旨以及《巴黎原则》的框架下专职保障人权的新兴机构。欧盟一体化的进程中也越来越重视人权问题,关注到国家人权机构和《巴黎原则》,并从全新的基本权利机构或者欧洲种族主义和仇外心理监控中心的功能扩展两个方面来建立符合《巴黎原则》的欧盟人权机构。未来的欧盟人权机构应能保持法律、组成和财政的独立性;应享有监督、咨询、教育、资料收集和调查等职责;应与国际人权条约机构和欧盟成员国的国家人权机构开展合作。欧盟人权机构的建立可以提升欧盟一体化的程序。  相似文献   

5.
欧盟国际私法的重要特征是其统一国际私法立法的迅速产生及其稳定发展。 1 998年 5月 2 8日签订的《婚姻事项管辖权及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公约》是欧盟司法与内务合作事项的最重要发展。该公约建立了欧盟婚姻事项管辖权及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机制 ,丰富并发展了欧盟民商事件管辖权及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制度。  相似文献   

6.
随着尊重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成为国际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当事人人权保障也成为国际私法中的法律选择所关注的对象。基于宪法的核心精髓是对基本人权的保护,两大法系的主要国家不约而同地选择宪法监督机制来监督法律选择中的人权问题,尽管他们在监督方法和风格上有所不同。我国涉外民商事审判的实践表明,重视法律选择中的人权保障问题在我国也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7.
目次一、导论二、经济全球化与外国判决承认和执行互惠原则之理论三、经济全球化与外国判决承认和执行互惠原则之制度四、尾论一、导论尽管学界对国际私法的范围仍然存在争议,但是较有共识的一点是,管辖权、法律选择和外国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制度构成国际私法的核心内容。其中,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是涉外民商事诉讼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一  相似文献   

8.
1968年9月27日由欧共体国家在布鲁塞尔签订的《关于民商事裁判管辖权及判决执行的公约》(以下简称“布鲁塞尔公约”或“公约”)就缔约国之间关于民商事诉讼管辖及法院判决执行事项创设了统一的制度和规则①。该公约的主要目的星在欧共体内实现“法院判决的自由流通”。在公约起草过程中,谈判者们认为确保“法院判决自由流通”最好的方法是规定一套统一的管辖原则,使争议与受理争议的法院之间毫无疑义地存在着紧密的联系,这样将会减少对外国法院判决的不信任。为此,公约详细规定了缔约国之间行使管辖权的规则,限制了拒绝承认和…  相似文献   

9.
许凯 《政法论坛》2022,(2):125-136
当代欧盟国际私法对法律趋同化理论的实践依托于两大基石:一是从成员国中心主义的条约模式,转变为共同体中心主义的超国家立法模式,二是独立释法的超国家司法机构。作为直接趋同方式的典型,布鲁塞尔体系以相互信任原则为中心推动判决自由流动目标的实现,罗马条例体系则凭借统一冲突法方式寻求法律适用确定性的目标,两者相得益彰并逐渐迈向合流。英国脱欧一方面意味着间接趋同方式的回归,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法律趋同化理论的局限性,未来的欧盟应重新认知法律多样性与统一性的矛盾关系。当代欧盟统一国际私法的经验对中国国际私法内外体系的完善提供了三点启示:一是国际私法立法模式的法典化路径;二是通过统一立法与多边化司法协同实现区际私法的再优化;三是辩证化理解法律趋同化理论,既要积极加入判决自由流动的国际条约,更要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私法规范体系。  相似文献   

10.
郑远民  刘琳 《时代法学》2006,4(1):120-120,F0003
普通法系国家的多数国际私法学者历来把国际民商事案件的管辖权、法律适用和判决的承认与执行问题列为国际私法上的三大主要问题,而管辖权则是首要问题,只有在本国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情况下,法院才会受理案件,并进而涉及到法律适用和判决的承认与执行等。因此,管辖权问题在国  相似文献   

11.
在国际民商事判决的执行和非合同之债法律适用领域,欧盟已经成功地以条例的形式进行了统一立法。但在合同冲突法领域,欧盟却迟至2008年才将1980年《罗马公约》转化为共同体立法——《罗马条例Ⅰ》。转化使得欧盟合同冲突法融入了共同体这一自足的法律体系,规则的解释得以统一,和其他领域的冲突法规则得以协调。在内容方面,《罗马条例Ⅰ》对《罗马公约》进行了一定发展,适度强化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对客观选择方法做了较大调整,降低了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地位;以惯常居所统一了属人法;排除了客观选择方法中合同分割法的适用。这些发展均以追求合同法律适用的确定性、可预见性等欧洲大陆国际私法的传统价值为目标。这些发展对我国即将进行审议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的合同冲突法部分的规则设计具有莫大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2.
《欧盟宪法条约》对欧盟人权保护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成铭 《法学杂志》2006,27(1):108-111
《欧盟宪法条约》的通过和生效将从根本上矫正欧盟经济、政治、军事和人权的不对称性,并使欧盟的人权保护从政治层面提升到司法层面。这一条约还从根本上弥补了欧盟的“人权赤字”,并使欧盟的人权保护制度与欧洲理事会的人权保护制度相连结,使欧盟的人权保护由点扩大到面。可以期待,随着条约的生效和施行,欧盟的人权保护将逐步处于区域性和全球性人权保护的领跑地位。  相似文献   

13.
仲裁协议是仲裁庭管辖权的基础,也是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的首要条件,因此,对于仲裁协议效力的保障是衡量各国仲裁法对仲裁支持与否的重要标准。英国法院在实践中经常通过签发禁诉令来阻止一方当事人违反仲裁协议而将争议诉诸法院,从而间接地保障了仲裁协议的效力。但是,欧盟法院2009年的West Tankers案判决敲响了禁诉令在欧盟成员国的丧钟,并将仲裁协议效力的争议纳入了欧盟布鲁塞尔条例的管辖范围。该判决直接导致无视仲裁协议效力的某成员国法院判决将在其他成员国自动得到承认与执行,从而大大地削弱了仲裁协议在欧盟成员国内的效力保障。West Tankers案之后,仲裁协议效力在欧盟国家面临问题,需要寻求欧盟框架下的可行的仲裁协议的效力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14.
人权保护对冲突法发展的影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袁发强 《时代法学》2004,2(6):106-114
人权保护思想对现代欧美国家冲突法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美国现代侵权领域各种法律适用理论在追求案件处理结果公正的目标背后,隐含着人权保护的价值诉求;欧洲以法德等国为代表,在不改变“以规则为中心”的前提下,通过发挥宪法的直接效力作用,将人权精神体现到冲突规范的变化和外国判决的承认与执行中。人权保护成为现代冲突法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我国在进行新的冲突法立法时,也应考虑体现人权保护的理念。  相似文献   

15.
欧洲罪犯人权、尊严与刑罚执行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本文一方面通过列举联合国及欧美非等地区关于罪犯人权的法律规定与欧洲监狱负面现象的比较,说明各国监狱罪犯人权保障的实际状况与理想要求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另一方面又通过揭示自由刑本质以及自由刑的执行与保障罪犯人权的关系,提出了如何执行自由刑问题。  相似文献   

16.
论人权国际保护与国家主权   总被引:8,自引:1,他引:7  
杨泽伟 《法律科学》2003,84(6):95-104
人权国际保护与国家主权的关系 ,是现代国际法上的一个基本理论问题。人权国际保护与国家主权并不是绝对对立的 ,而是互相统一、互相促进的。一方面 ,人权国际保护对国家主权提出了新的挑战 ;另一方面 ,国家主权又对人权国际保护产生制约。在承认不干涉内政原则的情况下 ,国际社会在特定情势下为保护人权可进行干涉。  相似文献   

17.
联合国经济制裁通常以安理会决议的形式出现,安理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各国有义务全面、严格地执行安理会决议。安理会决议应当遵循《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及原则,不得与一般国际法强制规律相抵触。当一国出现严重侵犯人权的罪行并怠于履行人权保护义务时,安理会可以代表国际社会对其采取保障人权的必要措施。联合国制裁经历了从"传统制裁"到"聪明制裁"的转变。由于缺少对公正审判权的保护,各国执行"聪明制裁"面临选择困境。针对"聪明制裁"可能引发的人权危机,有必要从制度设计层面入手,明确安理会决议的授权范围,完善"和平之威胁"的判断标准,加强对各国执行安理会决议的监督与审查,保障制裁对象的公正审判权,建立多元化的人权保护救济渠道。在联合国经济制裁中加强人权保护,有利于积极应对国际安全形势变化,有利于促进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有利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相似文献   

18.
王瀚  李广辉 《法律科学》2004,22(2):93-99
诉讼竞合是由于各国对管辖权规定的差异而产生的一种现象。但对诉讼竞合 ,迄今我国既无相应的立法可资因应 ,亦没有形成判例规则。这种状况不仅不利于保护我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而且亦使我国法院在面临此类问题时无所依循。因此 ,我国除应积极参与《国际民商事管辖权和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公约》(即《海牙管辖权公约》)以及相关国际公约的制定之外 ,还需进行相应的补充立法以更好地协调国际私法诉讼竞合之法律冲突 ,促进国际司法协助的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19.
内地与香港实施CEPA协议,加速了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客观上要求实现判决的自由流动。我们应站在更高更远的角度,并具有创新精神地看待和解决两地区际判决承认与执行问题。内地与香港之间小范围的安排难以适应两地经贸关系的大发展,而一个大安排(大协议)更能反映目前两地经贸发展的现状,更能切实、全面地解决两地相互承认与执行民商事判决问题。  相似文献   

20.
丁锋  陈克伟 《中国法律》2007,(2):24-25,84-86
联合国的成立为国际人权法的发展带来重大突破,人权保障成为国际准则的一部分。几十年来,为了贯彻《联合国宪章》保护和促进人权的宗旨,联合国有关机构做了许多努力,起草并通过了一系列关于人权的公约、宣言和决议,对维护人权和基本自由起了重要作用,为维护世界和平与正义、促进国际合作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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