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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21 毫秒
1.
自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制定了《公司治理结构规则》以后,很多国家都相继制定了自己的公司治理规则。德国不仅制定了《公司治理规则》,而且通过对《股份法》的修订,从法律的角度强化上市公司对公司治理规则的遵行,以期达到完善公司治理的目的。  相似文献   

2.
德国上市公司中董事会与监事会的共同作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德国上市公司采用双轨制的公司治理模式,即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担负公司的经营管理与监督职责。同时,通过一系列权利、义务的分配,使董事会与监事会能够在公司治理中紧密合作,共同发挥作用。依照《德国股份法》及《德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德国上市公司中董事会与监事会的共同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董事会对监事会的报告义务;二、监事会的同意保留权;三、监事会的协商职能。  相似文献   

3.
杨大可 《当代法学》2015,(1):94-102
德国《企业会计现代化法》将“风险管理体系”概念引入《商法典》和《股份法》等多项商事规范中。此概念的引入进一步充实了风险管理和风险报告方面法律规范的内容。它一方面给《企业状况报告》、审计人员的工作以及监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范围提出新的要求,另一方面也拓宽了董事会所肩负的《股份法》上的建立预警机制的义务范围。其涉及的董事会对是否建立风险管理体系的决定权以及对监事会监督职责的扩充和信息权的保障,对完善我国监事会制度具有极高的借鉴意义,并在一定程度上证明将风险管理体系的概念引入我国未来公司法规范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4.
我国新《公司法》中的公司治理结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司治理结构是公司法的重要制度,也是公司法的重大理论问题。论文以我国新《公司法》为背景,采用对比的方法,比较深刻地分析了我国《公司法》修订之前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产权关系不清;权力高度集中;监督制约乏力。论文进一步剖析了我国新《公司法》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主要表现为:明晰产权关系、界定股权性质;完善法律规制、突出公司自治;完善治理机制、强化"高管"责任;健全诉讼途径,强化司法救济。  相似文献   

5.
中国公司法在治理结构上高度模仿中国政治制度架构,形成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个机构,但在具体运行中监事会职权形同摆设,权力设置上又与独立董事、股东会权力有重叠。此架构下,公司组织机构间权力位阶不甚明了、甚至有所冲突,公司治理现状明显不利于公司发展。在完善中国公司治理制度时,可以借鉴韩国公司法2013年修订草案中对大股东监事选任权的限制规定,以处理相关权力之间的冲突;同时赋予监事会以随时检查权,从而为公司治理建立起良性制度架构。  相似文献   

6.
杨大可 《法学杂志》2023,(1):110-127
国内法学界关于公司社会责任(CSR)的研究已走出理念探索、步入实施机制的构建阶段,尝试提出更具操作性的法律规则和公司实践中的具体落实方案。自《股份法》最早形塑法定CSR雏形以来,德国法学界紧跟经济学、社会学等兄弟学科的脚步,对CSR展开系统研究。在《商法典》第289b及以下各条构建起德国股份法规范中CSR理念的首个桥头堡之后,理论与实践遂聚焦于新CSR报告义务。法人治理结构是决定公司行为的核心要素和践行社会责任的组织保障;公司利益作为确定或调整公司目的的根本依循,是公司机关的行为准则。深入探讨董/监事会所承担的与CSR相关的义务成为必须完成的作业。  相似文献   

7.
关于国有独资公司设立监事会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周郑屹 《政法学刊》2000,17(2):18-2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对该法的第六十七条作了修改,规定了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制度。本文拟运用现代企业理论中代理理论的某些观点,结合修改后的《公司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对国有独资公司设立监事会的必要性、其监督作用的不足之处,以及国有独资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等问题,作初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8.
公司的平衡——论独立董事与监事会的并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金璞 《法制与社会》2011,(7):100-102
公司治理的本质就是平衡。一个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其实就是各种力量的平衡。为达到这种平衡,英、美、德、日等国家采取了不同的公司治理模式,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我国则海纳百川,同时将英美的独立董事制度与德国的监事会制度糅合在了一部公司法之中。本文通过寻找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司治理模式产生的根源,来讨论这种大杂烩的模式是否符合我国本土公司治理的需要。  相似文献   

9.
监事会是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公司立法之初,监事会制度就被明确地写入1993年《公司法》。经过了十多年的风雨,这一制度如同虚设。而审计委员会制度起源于英美法系的一种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是公司治理结构的一种制度安排,也是内部审计的外延,外部审计的有效协助。目前我国证监会期望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引入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制度,旨在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本文试对监事会与审计委员会并存的局面加以分析,力求找出合理划分监事会和审计委员会职责范围,分权制衡,解决两者职责重叠冲突问题的措施与方法。  相似文献   

10.
我国上市公司中,由于监事会监督功能虚化,公司的“内部人控制”问题严重。为了防止公司内部控制人滥用控制权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我国最新修订后的《公司法》第123条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但没有规定具体内容。为从立法上完善我国的独立董事制度,特提出五项建议:合理划分独立董事与监事会职权、健全独立董事选任规则、完善独立董事激励机制、强化独立董事约束机制以及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相似文献   

11.
黎瑞珊 《法制与经济》2008,(10):33-34,37
监事会是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公司立法之初,监事会制度就被明确地写入1993年《公司法》。经过了十多年的风雨,这一制度如同虚设。而审计委员会制度起源于英美法系的一种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是公司治理结构的一种制度安排,也是内部审计的外延,外部审计的有效协助。目前我国证监会期望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引入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制度,旨在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本文试对监事会与审计委员会并存的局面加以分析,力求找出合理划分监事会和审计委员会职责范围,分权制衡,解决两者职责重叠冲突问题的措施与方法。  相似文献   

12.
我国现行公司立法存在的一些漏洞使监事会未能发挥其应有的职能。甚至于产生监事会虚化现象.本文通过与其他国家的监事会制度相比较,对我国目前的立法现状进行了分析,并从监事会制度自身的完善以及与其他机构的整合两方面对完善我国监事会制度作了探讨,以期完善我国的公司治理结构.  相似文献   

13.
建立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是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真正建立的关键。针对我国公司治理在股权结构、董事会制度及监事会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就完善股东会的法定职权、健全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等重要措施进行了探讨,以期进一步完善我国公司治理制度,最大限度地保护和实现好各方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4.
建立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是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真正建立的关键。针对我国公司治理在股权结构、董事会制度及监事会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就完善股东会的法定职权、健全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等重要措施进行了探讨,以期进一步完善我国公司治理制度。最大限度地保护和实现好各方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5.
王昭 《法制与社会》2012,(3):130-131
现代公司治理结构采取三元模式,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相互制约,相互制衡,为公司的运营提供有效率的保障。监事会作为公司的监督机构,监督公司的经营与管理,并维护着公司的合法利益。但是,我国《公司法》对监事会监督权,尤其是诉权监督规定存在模糊、责任机制缺位、可操作性差的缺点,笔者试图借鉴《德国股份法》的规定,从变更之诉和给付之诉类型化的角度时我国监事会诉权机制的构建献计献策。  相似文献   

16.
监事会制度既是我国公司内部监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关键环节,但现行制度上的缺失和自身结构的不合理,导致公司运作实践中监事会徒有虚名、监督无力。我国的公司治理机构中要不要设立监事会?我国目前监事会普遍形同虚设的根源在哪里?监事会怎样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在独立董事制度业已引入我国的情况下,如何处理好监事会与独立董事的关系?本文在借鉴外国立法的基础上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探讨,以期对完善我国的监事会制度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7.
公司监事会作为内部专门行使监督权的监督机构,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障公司的顺利运营,我国在1994年施行的《公司法》中规定了监事会制度。然而,实践中的监事会徒有虚名,未能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这已是一个公认的事实。其中原因之一是,我国监事会存在严重的制度设计缺陷。与我国同属大陆法系的日本,于1899年通过《商法典》确立了监事制度,以后经过多次修改《商法典》,强化监事制度,形  相似文献   

18.
袁利平 《政法论丛》2020,(2):149-160
2018年,证监会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确立了环境、社会、治理的ESG信息披露框架。在混合所有制改革、金融开放加速的背景下,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内涵发生根本转变,企业社会责任利益相关方的话语权得到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信用监管将市场自由的效率目标与公平竞争的秩序目标进一步推向融合。企业信息公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了社会责任信息交换的公共场域;ESG投资的交易成本降低,市场的强劲表现成为推进上市公司责任治理的实质性激励机制。以上元素共同构成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修订纳入ESG信息披露框架的制度语境。这一修订客观上打造了一个撬动责任软法推进的支点,通过将ESG框架导入上市公司治理,与新发展理念结合,在多元参与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基于合规性的履责实践基础上,使得创新商业方法解决社会问题内化为上市公司的决策思维和责任基因,追求利润至上的"经济人"理性与追求影响力投资的"负责任"价值取向在ESG投资实践中有效融合。  相似文献   

19.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1993年制定的《公司法》已不可避免地存在诸多缺陷,为此,必须对其进行修改。本文就修改《公司法》面临的一人公司、股份回购、公司治理结构三个问题进行了探讨,提出了有针对性的修改意见。  相似文献   

20.
在我国,公司治理的内部权力制衡是指股东会、董事会及经理层、监事会等机构之间分权制衡、相互依存的制度体系,是公司治理的运作核心。我国新、旧《公司法》的公司治理结构都基本体现了这一原则。但从现实条件下的运作情况来看,我国目前公司治理的内部权力制衡机制的具体制度设计仍存在严重的缺陷。其主要表现为:㈠股东大会走向形式化;㈡董事会的组成与营运不适应其地位的要求,职权弱化;㈢经理职权膨胀,"内部人控制"走向失控:㈣监事会形同虚设,监督职能不到位。新《公司法》针对上述问题已经做了相关的立法修订,但某些制度设计仍需进一步予以具体化、明确化,从而在立法上达到真正的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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