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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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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杨浩  伊兵 《天津律师》2006,(3):38-40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强制措施分为羁押性强制措施.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羁押性强制措施包括拘留、逮捕,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其中羁押性强制措施以逮捕(指正式逮捕及逮捕后的羁押)为代表.非羁押性强制措施以取保候审为代表。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保障人权作为一项重要的指导思想.尽管程序公正的价值在司法实践中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但是,面对打击犯罪的现实需要.我国司法实践中,审前羁押被作为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必不可少的措施加以使用。法律尽管规定了一些非羁押性强制措施,但在实践中较少使用,或者作为变相羁押的措施加以使用(如监视居住).或者作为万不得已的手段加以使用(羁押期限届满)。从现实原因看,侦查人员素质低下、侦查装备落后、技术含量不高等问题,导致了侦查机关对口供的依赖,而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成了获取口供的重要手段。在刑事诉讼中,审前羁押与口供中心主义呈现出相互支撑的态势。刑诉法修改后,尽管在法律规定上,对强制措施制度作了较大程度的完善.但在实施过程中却未能起到有效减少审前羁押的效果,“超期羁押”、“变相羁押”、“久押不决”仍然是司法实践中屡见不鲜的现象。  相似文献   

2.
郭烁 《政法论坛》2014,(3):57-68
通过现代刑事司法制度演进历史可以很明显地看到,现代刑事强制措施体系的形成以逮捕与羁押的分离为逻辑起点;后经人权保障理念的深入人心,使得以保释为代表的非羁押性刑事强制措施制度地位凸显。对照中国刑事诉讼制度规定的,以五种人身强制措施构建的强制措施体系来看,就会发现相当大的差距。如果现阶段一步到位式地建立对人、对物、对隐私权的刑事强制措施体系还有困难,那么完善现有的针对人身权利的强制措施体系就显得既可行又必要,在"依法治国"、"人权保障"的语境下就更是如此。  相似文献   

3.
刑事强制措施是通过对基本权之干预来实现程序保障目的的行为。强制性和程序性是刑事强制措施的基本属性,共同构成强制措施发挥作用的内在机理。依对人身自由的干预程度,可以将刑事强制措施分为羁押与羁押的替代措施。二者在目的指向上具有同一性,但在实现方式上存有区别。新《刑事诉讼法》将监视居住定位为逮捕的替代措施,理顺了刑事强制措施的层次性和内在关联,有利于减少逮捕措施的适用,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基本权利。  相似文献   

4.
对我国刑事强制措施制度改革完善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刑事强制措施体系目前由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五种组成,存在着功能定位模糊,羁押与到案措施不分以及缺乏对物和隐私的强制措施等体系性缺陷。司法实践中,这五种强制措施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适用困境。修改刑事诉讼法,构建刑事强制措施体系时,应当坚持立足现实、适当超前的原则,全面协调、体系完整、层次分明的原则,将羁押与到案措施分离,构建羁押候审制度,改良拘传、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制度,确立羁押为例外、非羁押为一般的原则,使之成为科学完整、可操作性强的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5.
刑事强制措施体系及其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下载免费PDF全文
易延友 《法学研究》2012,(3):146-163
刑事强制措施可以分为以抓捕、截停、带到为目的的措施和以保证被告人出席审判为目的的措施两大类。为防止政府权力的滥用,西方国家从适当根据、令状主义、迅速带见法官等方面对羁押之前的抓捕、截停进行了规制;从羁押适用的法定理由、决定主体、上诉救济以及迅速审判等多个角度对审判前的羁押进行了规制。在我国,刑事强制措施也涵括了以拘留为中心、以留置盘问、公民扭送为补充的抓捕、截停、带到措施,以及以逮捕为术语标志的审前羁押措施和以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为形式的审前释放措施,并对这些措施设置了与西方大体相当而又略有差别的规制机制。尽管我国现行刑事强制措施体系较为完备,但仍需从拘留的临时化、逮捕羁押的司法化以及监视居住的自由化等方面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6.
审前羁押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院作出生效裁判之前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状态。审前羁押作为一种最严厉的强制措施会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受到较为严重的侵害。现代法治国家都对审前羁押实施了较为严密的法律控制。我国审前羁押基本上依附于整个刑事追诉活动,是刑事拘留和逮捕的当然状态和必然结果。审前羁押从整体上看没有形成独立封闭的司法控制系统。  相似文献   

7.
1996年修正的刑事诉讼法,对强制措施作了较大改进,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强制措施体系,但问题依然很突出,如所有剥夺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一律采用单方面的行政审批程序,缺乏司法授权和司法审查程序,不足以防止强制措施被滥用;“惩罚性”地适用强制措施的情况比较普遍。有必要从制度设计的角度出发,改进和完善我国刑事强制措施制度。  相似文献   

8.
为了强化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保障,新刑诉法第九十三条对逮捕后检察机关对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做出了规定.进一步限制了审前逮捕羁押这一刑事强制措施的使用.体现了国家对公民人身权利的切实保护.也强化了人民检察院对逮捕活动执行的监督。但是,如何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  相似文献   

9.
刑事强制措施功能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刑事强制措施的功能可以分为应有功能、法定功能和实有功能。刑事强制措施的应有功能是强制措施在刑事诉讼中确立并应用的内在性功能 ,如保障性、预防性、保护性、教育性功能。刑事强制措施的法定功能是强制措施应有功能在法律上的体现 ,它以法律规定为前提 ,体现了立法者对强制措施应有功能的理解和接受程度。刑事强制措施的实有功能是强制措施法定功能在刑事诉讼中应用的实际情况或者结果。我国刑事强制措施体系具有相对完整性、羁押措施的核心性、内部结构的层次性、适用条件的明确性等特点 ,但在实际适用中仍然存在超过法定功能或者未能达到法定功能情况。为了有效地发挥我国强制措施的功能 ,必须完善立法 ,提高执法水平 ,强化法律监督。  相似文献   

10.
关于羁押性强制措施适用的公开听证程序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羁押性强制措施在我国刑事诉讼中被广泛使用,但是采取羁押措施决定的作出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被羁押人也不能申请中立司法机构予以审查,从而不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审前合法权利的保护。本文试从对羁押性强制措施的现状分析入手,试图通过建立公开听证程序来完善我国的羁押性强制措施的适用,以达到加强人权保护、完善诉讼制度的目的。  相似文献   

11.
申占群 《河北法学》2007,25(11):183-189
针对刑事诉讼中羁押率高的现状,以减少羁押为目标对刑事强制措施体系完善进行了可行性构想,对改革和完善检察工作机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相似文献   

12.
涉罪外来人员审前高羁押状况问题一直是困扰着我国司法实务界的一个老大难问题。2012年新的刑事诉讼法修改时细化了逮捕条件,完善了逮捕的程序,本文以此为契机,结合自身在检察业务实践中的切身感受,提出了自己的一些观点,为解决涉罪外来人员审前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的适用问题提供一些思路和帮助。  相似文献   

13.
通过界定强制措施与任意措施的标准可以合理界定强制措施的概念,这是探讨强制措施法定原则的前提。从强制措施的重要地位、其存在的诸多问题以及刑事强制措施专属刑事诉讼的特征来看,目前我国更需要确立强制措施法定原则而不是程序法定原则。确定强制措施法定原则应从形式上的合法性和实质上的正当性两方面做出界定。我国刑事诉讼法确定强制措施法定原则还需要从范围、分权制衡的机制、救济的渠道和程序上着手。  相似文献   

14.
通过界定强制措施与任意措施的标准可以合理界定强制措施的概念,这是探讨强制措施法定原则的前提.从强制措施的重要地位、其存在的诸多问题以及刑事强制措施专属刑事诉讼的特征来看,目前我国更需要确立强制措施法定原则而不是程序法定原则.确定强制措施法定原则应从形式上的合法性和实质上的正当性两方面做出界定.我国刑事诉讼法确定强制措施法定原则还需要从范围、分权制衡的机制、救济的渠道和程序上着手.  相似文献   

15.
本文就我国刑事强制措施体系中所存在的问题作了简要的阐述,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完善我国刑事强制措施体系的对策。  相似文献   

16.
刑事强制措施在刑事诉讼中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其立法设计和司法适用是衡量一个国家刑事诉讼民主、科学和文明的重要标志.目前,我国刑事强制措施制度在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权上难以平衡,应当制约对人、对物及对隐私权的强制手段,改造现行刑事强制措施,逐步建立司法审查制度,加强司法救济机制,强化司法权力及公民权利对侦查权的制约.  相似文献   

17.
审前羁押,通常是指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对涉嫌犯罪者在法庭审理前予以关押的一种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包括审前拘留和逮捕。 一、现行审前羁押管理体制的根本缺陷和人权问题 目前,我国仍沿袭的是已存在五十年的审前羁押管理体制,即由公安机关  相似文献   

18.
刑事强制措施的行使与公民权益息息相关,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益以及人权极易遭受侵害。审前程序的两极对抗,如果没有司法控制机制的介入,侦查权、追诉权就可能被滥用从而侵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我国职权主义模式下的强制措施在实践中存在不少缺陷,因而借鉴西方各国司法控制机制良性运作的经验,结合我国实际对我国完善刑事强制措施从司法控制视角进行分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9.
郭烁 《比较法研究》2013,(4):123-134
在刑事强制措施体系中,拘传应该是一种到案手段,与羁押性措施及羁押替代性措施并列。在中国刑事司法实践中,作为刑事强制措施的拘传制度被作为行政强制措施的留置制度基本架空,产生了诸多与人权保障的刑事诉讼基本理念相悖的现象,亟待解决。然而,改革的思路绝不是直接取消留置制度的简单化做法,而应在正确厘定"刑、行"边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两种制度。  相似文献   

20.
《刑事诉讼法》2012年修改后对刑事强制措施部分的条文做了大幅度修改,有降低审前羁押适用的意图。20年来,中国审前羁押率在波动中下行,但依旧在高位徘徊。人权保障意识的觉醒及相关国际刑事司法准则的贯彻,使中国各地逐渐重视逮捕(羁押)必要性的审查工作,这当然会使超高羁押率的局面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但若想根本转变局面,需要贯彻"等候审判的人受监禁不应作为一般规则"的原则,建立完善的现代刑事强制措施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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