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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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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立法后评估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在评估目标、评估主体、评估对象以及评估程序和方法等基本问题上还处于探索性阶段,需要从理论上予以梳理,从制度上予以构建。引言按照我国学者的理解,地方立法后评估,一般是指在地方性法规、规章颁布实施一段时间后,结合其实施情况,包括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对特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所进行的评价,从而为地方性法规[1]  相似文献   

2.
李丹 《人大研究》2014,(4):34-36
<正>立法评估是有效提高立法质量的方式之一。地方立法评估包括立法前评估、立法中评估和立法后评估,立法前评估目的在于确定一个立法项目是否可以进入立法程序。有效的立法前评估,可以遏制过度立法,节约立法成本,从源头防止不良之法出台。目前,我国的地方立法中,立法前普遍采用立法项目论证、立法调研、立法草案说明等方式对法案加  相似文献   

3.
进行立法后评估是实现优化立法和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途径。本文基于定量分析的方法对立法后评估进行了程序设计,其核心项包括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数据处理、针对立法后评估的特定内容构建评价模型,以及对评价结果的分析与回应。将定量研究引入立法后评估领域,为法律法规的立、改、存、废提供更加科学的决策支持。  相似文献   

4.
王锡明 《人大研究》2011,(10):28-33
立法后评估不是一项单一的活动,它是由多个步骤、多个环节构成的行动过程。立法后评估的程序是保障立法后评估活动实现其评估效果达到预期目的工具。在我国,由于立法后评估程序的不规范导致评估结果的异化,使得立法后评估制度失去应有的意义。因此,有必要对地方立法后评估程序进行研究,  相似文献   

5.
我国新《立法法》授予所有"设区的市"立法权,未来地方立法必将蓬勃兴起。为保证地方立法的科学性,有必要在立法过程中实施立法前评估。律师参与地方立法前评估具有先天优势,是提高地方立法科学性的重要保障。但是,由于存在观念偏差、评估机制缺失和律师资源不足三方面的障碍,我国律师参与地方立法前评估的现况很不理想。根据我国国情,为更好地实施和推进律师参与地方立法前评估工作,应在以下三方面作出努力:一是完成对律师政治角色定位的现代转型,二是构建规范的地方立法前评估机制,三是整合和优化现有的律师资源。  相似文献   

6.
一、地方立法后评估程序的启动机制(一)按照立法后评估程序启动主体分类1、国家或政府主导型,是指立法后评估程序的启动决策主要是由国家机关作出的。2、社会主导型,是指立法后评估程序的启动是国家机关根  相似文献   

7.
<正>地方立法质量反馈又称立法后评估、立法质量评估、立法效果评估、立法"回头看",是指在地方性法规实施一段时间后,由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行或者委托他方,采取一定的方法和标准,按照一定的程序,对地方性法规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为地方性法规的修订和废止提供依据的活动。对地方立法质量进行反馈,有利于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有利于保障法律体系的和谐统一,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法治。河南省《地方立法质  相似文献   

8.
地方立法质量跟踪评估是具有立法评估资格或能力的主体对已经实施了一段时间的现行地方性法规、规章,按照一定的标准和程序,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技术进行全面客观的跟踪调查、分析和评价,提出维持、修改或者废止等建议,并将评估的结论作为进一步修改完善的重要依据。  相似文献   

9.
法规评估的若干问题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纪荣荣 《人大研究》2009,(10):39-41
近几年,随着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逐步建立,健全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质量成为立法工作的主要任务,法规评估也提上了各级立法机关的议事日程,一些地方也有选择地对一些法规进行评估,取得了一定成效。当我们对法规评估制度进行法理研究时,可以看到还有不少值得探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10.
立法后评估是指法律实施一段时间以后,对其实施效果等进行评估,根据法律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其立法上的原因,从而进一步完善立法,提高立法质量。近年来,我国在立法领域建立后评估制度被提上议事日程,200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立法后评估"写进了工作报告。早在2006年,市人大法制委就牵头开展了地方立法质量后评估和地方立法质量评价体系  相似文献   

11.
国土资源法律量化评估指标体系初探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国土资源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是第一个关于立法后评估的专门性部门规章,规章本身具有先进性和优越性,其发布对于国土资源部门"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增强国土资源管理制度建设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对国土资源法律量化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提出初步的一般性构想,指出在国土资源法律后评估的实践中,必须结合特定的评估对象,从国土资源法律,以及国土资源执法过程与结果中提取特定的评估要素,将文中的一般性指标体系特定化.  相似文献   

12.
4月24日,省人大常委会在济南召开立法前评估会议,就做好《山东省专利保护条例(修订)》和《山东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两件立法项目的立法前评估工作进行部署。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建成出席会议并讲话。于建成指出,开展立法前评估符合新形势下地方立法任务的新要求,符合人民群众对民主立法的新期待,符合推进科学立法、提高立法实效的新需要,是省人大常委会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  相似文献   

13.
杜莉 《人大研究》2008,(12):32-36
立法评估在我国的立法上尚属新鲜事物,都停留在摸索阶段,还没有多少现成经验可以借鉴。目前,从国家到地方,都还没有建立一套完整的、经常性、常规性的立法质量评估制度,没有法定的立法质量评估机构,没有成型的立法质量评估程序和方法.反馈机制的不完善,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法律法规质量。近两年,浙江、安徽、上海等地立法机关陆续开始立法后评价的探索工作,引起了较大反响。在各地纷纷从自身实际出发,探索切实可行的立法后评价方法的背景下,研究如何建立和完善立法质量评估制度将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4.
王锡明 《人大研究》2012,(11):44-44
最近,天津市、山东省人大在立法前按照"实践需要、特色鲜明、重点突出、切实管用"的要求,吸收起草单位、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对拟立法规进行"立法前评估",最大程度地"过滤"掉那些不合法、不合适的立法项目,有效地提高了地方立法的针对性,从源头上确保了地方立法工作积极有序开展。"立法前评估"一词走入公众视野时间不长,  相似文献   

15.
《公民导刊》2012,(1):26
日前,青岛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原则通过了《青岛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后评估暂行办法》,对立法后评估的原则、评估对象、评估主体和组织机构、评估内容、评估程序、评估结果的使用等做出详细规定,在全国率先为立法后评估"建章立制"。青岛市立法后评估工作起步较早。2006年,在全国率先对享有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的82部现行  相似文献   

16.
我国各地开展行政决策程序立法具有一定的功利性,其理论储备并不充分。从当前的评估结果来看,地方行政决策程序立法的整体质量水平不是太高,无论是在宏观的体系架构上,还是在微观的制度设计上,都不免存在着些许的瑕疵。未来的行政决策程序立法应当走全国统一立法的道路,并对行政决策的概念、行政决策程序的价值目标以及制度构成和责任追究等基本要素作一个全面、科学、合理的设计,以将行政决策真正纳入法治的轨道。  相似文献   

17.
论地方性法规的质量评价标准及其指标体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王亚平 《人大研究》2007,2(2):24-27
地方立法质量的评价标准及其指标体系,是构建地方立法质量评价体系的核心内容。然而,什么是地方立法质量及其评价标准?学者们的论述见仁见智;虽然一些地方相继开展了立法评估活动,且主要是“个案评估”,但目前尚无统一的可供操作的质量评价标准及其指标体系。本文试图以地方立法中的规范性文件组成部分之一的地方性法规[1]为切入点,来探讨其质量评价标准及其指标体系问题。  相似文献   

18.
2011年,大连市人大常委会经过深入的调研学习和缜密的安排部署,首次启动了立法后评估,为地方法规进行"体检"。法规选择,恰当其时大连市人大常委会自1986年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已经制定实施的地方性法规有67件,现行有效的47件。常委会恰当其时地选择《大连市消防若干规定》作为首部进行立法后评估的地方性  相似文献   

19.
2011年5月18日上午,青岛理工大学、青岛市社科院的负责同志从青岛市人大常委会马泽副主任的手中接过了关于开展立法前评估专家评审的委托书。青岛市地方立法历史上第一次立法前评估工作就此正式启动。  相似文献   

20.
2012年1 1月26日,在重庆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当一本厚达1 00多页的《地方性法规后评估工作报告》摆在常委会组成人员的面前时,标志着重庆市人大常委会201 2年一项重要工作——"立法后评估"已经告一段落,并进入接受常委会组成人员"验收"程序。对于立法者来说,"立法后评估"并不是一个新名词,它也曾被形象地称为"立法回头看"。早在2006年,重庆市人大法制委就牵头开展了地方立法质量后评估和地方立法质量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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