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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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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刑法明确界定了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的概念及犯罪构成,有利于从司法适用角度惩处恐怖活动犯罪。但我国刑法并没有明确恐怖活动犯罪的具体表现形式,在查处具有暴力恐怖性质的犯罪活动时,刑法的缺位使得对于恐怖活动犯罪往往只能按照普通罪名加以定性处理,甚至还存在难于作为犯罪定性处理的情况,难以体现反恐怖活动的特殊性。因此,在刑法立法上有必要增设规定“宣扬、煽动恐怖活动罪”、“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物品罪”、“拒绝提供恐怖活动证据罪”等新罪名,并增添规定相应的财产刑以更加有效地防控恐怖活动犯罪。  相似文献   

2.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在立法之初保护的是公民的民族平等、团结的民主权利,但近年来该罪出现了被恐怖组织所利用,危及社会稳定,甚至引发严重暴力恐怖活动的趋势。本罪作为应对恐怖主义犯罪罪名体系的基础性罪名,与涉及恐怖主义犯罪的煽动分裂国家罪,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等罪名在司法上相结合形成阶梯式罪名体系。由此,在立法上应当提升该罪的分则地位,加重法定刑,在司法上应树立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危害后果的正确认识。  相似文献   

3.
恐怖主义组织犯罪是有组织犯罪的一种特殊形式。刑法应当在有组织犯罪框架内充分关注恐怖主义组织犯罪的特殊性,予以恰当有力的预防和打击。与中国以“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作为刑法反恐的起点和主要抓手不同,俄罗斯反恐法从规制具体的恐怖主义性质犯罪入手,在有组织的恐怖主义性质犯罪发展到比较严重的程度时才引入相关的恐怖主义组织犯罪罪名,并且分别设置了“组织、参加恐怖主义集团罪”和“组织、参加恐怖主义组织活动罪”两个独立罪名。相应地,关于恐怖主义组织在共同犯罪中的体系位置、恐怖主义组织犯罪的行为方式和行为内容等方面,两国的立法选择都存在明显的不同。对两国立法异同的分析和比较,将为我国恐怖主义组织犯罪的立法完善提供不同视角的借鉴。  相似文献   

4.
反恐怖主义国际公约与完善我国刑事立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为打击日益猖獗的恐怖主义犯罪活动 ,国际社会通过了一系列的反恐怖主义国际公约。我国刑法关于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及相关反恐怖主义条款的规定 ,体现了国际公约的精神和原则。当前 ,修改和完善刑法、制定反恐怖主义专门法规、实现反恐怖主义立法全球化是我国加强和完善反恐怖主义立法的基本形式。  相似文献   

5.
缺乏逻辑性的罪名设置与不合理的罪状设定致使反恐罪名体系出现罪名缺乏个性、逻辑外延过于交叉与重合等多重缺憾。在未来重构反恐罪名体系时,应当重视平衡事前预防与自由保障、兼顾现实需要与体系科学以及罪状的科学性,将强制他人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服饰、标志罪移至刑法分则第四章,删除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物品罪,在宣扬恐怖主义罪中增设特别条款用于规制为宣扬恐怖主义而持有相关物品的行为。在罪名体系重构前,应采取限制刑罚范围的解释立场:反恐罪名属于倾向犯,只有当行为表现出恐怖主义倾向时才构成犯罪;反恐罪名之间的交叉不属于法条竞合;当后续犯罪行为系用于说明组织、领导、参加时,原则上仅成立组织、领导、参加恐怖主义组织罪一罪而不宜认定数罪。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在我国已出现了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它将成为我国社会的最大危害因素。修订后的刑法为严惩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特增设了有关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规定。根据修改后刑法第294条规定涉及的具体罪名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境外黑社会渗透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黑社会组织是高度发达和高度组  相似文献   

7.
我国刑法第294条规定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三个罪名,这为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提供了法律依据.但该条款规定在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定罪量刑方面尚存在不足之处,本文对此进行了探讨,以期引起立法机关的重视.  相似文献   

8.
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黑社会组织犯罪在中国刑法中的确定罪名。罪名的政治属性应当服从法律属性。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与黑社会组织罪具有同质性。犯罪的社会控制性是其本质特征。  相似文献   

9.
发生在美国的“9·11”恐怖袭击事件引起了世界各国对恐怖主义危害的极大关注。坚决打击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已成为全球的共识。探讨研究我国刑法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的概念、特征与反恐历史,对认识恐怖主义的极大危害,严厉打击恐怖活动犯罪,更好地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0.
国际恐怖主义犯罪是危害人类生存与安全的一种严重国际犯罪。该罪既有与其他普通刑事犯罪相同的一面,如犯罪本质,也有其自身的特征。在犯罪构成上,国际恐怖主义犯罪的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更是有其自身的特点。在我国,无论刑法史、立法史,还是现行刑法,均无关于此种犯罪的完整规定,但“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等已有所触及。  相似文献   

11.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罪数形态在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都是一个重点和难点问题.对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在法定的数罪并罚、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渗入国家机关、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与恐怖组织犯罪融为一体等几种复杂情况下的罪数形态,应当深入探讨,以更好地指导实践.  相似文献   

12.
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第294条规定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三个罪名,这为打击黑社会组织犯罪提供了法律依据。本文对此进行了探讨,以期引起立法机关的重视。  相似文献   

13.
恐怖活动罪是基于政治、社会或者其他动机,为制造社会恐慌,以恐怖性手段所实施的侵犯人身、财产等严重危害社会而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犯罪。恐怖活动在世界范围内日渐猖獗,但各国认定恐怖活动组织的标准却不统一。我国认定恐怖主义组织和恐怖分子依据本国法律及我国参加的相关国际反恐决议。  相似文献   

14.
国家安全近年来受到恐怖主义的严重威胁,采用传统的军事打击方法不能完全解决问题。因此,国际社会一直希望能在国际法律层面对恐怖主义犯罪进行管辖、审判与惩治。《罗马规约》明确规定了国际刑事法院对灭绝种族罪、危害人类罪、战争罪和侵略罪的管辖权,但没有具体规定对恐怖主义罪的管辖权。把恐怖主义罪作为一个罪名纳入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范围,将在法律上有效地打击恐怖主义犯罪,从而最大限度地缩小恐怖主义对国家安全的威胁。  相似文献   

15.
近些年来,国际恐怖主义势力及其所实施的各种恐怖活动,已成为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威胁。资助恐怖活动罪。从物质上和精神上助长了恐怖主义势力的气焰。因此,把握资助恐怖活动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及其特征。建立起立体的防范资助恐怖活动犯罪的体系,采取堵、查、究和露头就打,深挖细找,准确出击,打之必胜的方法。主动加强与国际社会打击资助恐怖活动犯罪的联系和合作,不断加大打击力度,有效地防止资助恐怖活动犯罪的发生。  相似文献   

16.
国际社会对于恐怖活动犯罪中“资助”一词的立法理解在切入点存在着差异,此种差异在体现各自特色和优越性的同时,相互之间起着正面示范作用,也实际影响着国际反恐协作。本文认为在立法上,资助行为之主观要素,涵盖间接故意是国际社会的一致立法选择。资助对象,应当是“恐怖主义行为”而非“恐怖主义”,是“恐怖主义行为实施者”而非“恐怖主义行为”,是“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而非“恐怖分子”,是“恐怖活动组织”而非“恐怖组织”。用于“资助”的资产类型,包括实体资产和服务。“资助”行为的行为模式,包括一切提供物质帮助的行为。最后,在资助行为入罪化的价值取向上,应当注意与传统洗钱罪的冲突与整合。  相似文献   

17.
当前 ,国际恐怖活动遍及全球 ,国际恐怖主义犯罪急剧增加 ,严重威胁着国际和平与安全。侵害应受国际保护人员罪是一项公认的国际恐怖主义犯罪。它是指故意对应受国际保护人员包括外交代表实施暴力或暴力相威胁的行为。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 ,侵害应受国际保护人员包括外交代表的人身安全或人身自由。公约确立了对本罪的普遍管辖权并强调了“或引渡或起诉”原则。 1 987年6月 2 3日 ,我国加入了《关于防止和惩处侵害应受国际保护人员包括外交代表的罪行的公约》,1 986年 9月5日 ,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对外交人员和使馆馆舍作了保护性规定。 1 990年1 0月 30日 ,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对外国驻中国的领馆和领馆官员作了保护性规定。 1 997年 ,我国修订的刑法虽然没有直接规定侵害应受国际保护人员罪 ,但是 ,增设了关于恐怖活动的犯罪 ,其规定的客观要件概括了侵害应受国际保护人员罪的行为方式  相似文献   

18.
新疆7·5事件引发了对我国刑法规定的反思。我国刑法缺乏专门的反恐罪名,应将暴力破坏的犯罪类型从刑法分则各章节中分列出来,结合恐怖主义目的,合并设置为专门罪名恐怖活动罪,为反恐怖斗争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19.
恐怖活动犯罪是当下中国的重大现实问题之一。我国现行惩治恐怖活动犯罪的刑法制裁体系特点是从严从重惩治恐怖活动犯罪,侧重于打击有组织的恐怖活动,注重对恐怖活动犯罪的经济制裁,并且以普通的刑事罪名抗制恐怖活动的实行行为。完善我国恐怖活动刑法制裁体系,应进一步发挥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功效,完善刑法典中恐怖活动犯罪的罪名体系,增设独立的"恐怖行为罪",并适时依据有关国际公约增设相关特别恐怖活动罪名;协调刑法与反恐怖法的关系,二者相互配合,共同打击恐怖活动犯罪。  相似文献   

20.
黑社会性质有组织犯罪是我国近几年来出现的一类新型犯罪,司法实践中,该类犯罪的界定问题亟待进一步论证和探讨。从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犯罪的界定,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犯罪与集团性犯罪的界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与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的界限,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犯罪的一罪与数罪的界限等方面对刑法中黑社会性质有组织犯罪界定等问题进行阐析,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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