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简化诉讼程序,提高诉讼效率,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是民事诉讼的发展趋势.在多元化的社会纠纷解决机制中,民事简易程序作为一种高效、快捷的解决机制正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从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概念和简易程序修改的法理基础出发,简要评析《民事诉讼法》中关于简易程序的修改,并就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民事简易程序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相似文献
2.
完善民事诉讼法起诉条件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诉讼法的起诉条件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公民在纠纷发生后能否获得司法保护.现行民事诉讼法由于将起诉条件和诉讼要件相混淆,导致了某些起诉条件并未真正体现其作为条件的作用.立案庭对某些起诉条件的审查既难以获得合法性又缺乏正当程序的支持.完善民事诉讼法起诉条件的主要途径是:将民事诉讼法起诉条件中属于诉讼要件的条款分离出去,取消现行的受理制度,将负责审查起诉的立案机构改为民事案件登记性质的机构. 相似文献
3.
2008年4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原民事诉讼法第185条中规定的检察机关抗诉的四种情形被扩充为上述的13项加一款,拓展了检察机关可以提出抗诉的情形,其表述更为科学和准确,也解决了实务中的一些困境,但在司法实践中依然存在对“新的证据”理解与适用不一的现象,因此有必要加强对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的“新的证据”的研究。 相似文献
4.
全国人大常委会2007年10月28日通过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并于2008年4月1日起开始施行.此次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努力实现中国民事诉讼法的先进性、公正性、逻辑白洽性、可预见性和稳定性.针对民众反映强烈的"申诉难"和"执行难"问题作出了新的规定,使民事司法更接近人民、更有利于保护人民的实体权利以及提升司法的公正度与权威度. 相似文献
5.
一事不再理原则在中国民事诉讼法中并未系统性建立,但在实践中却是指导着司法实践的一项重要原则。由于法律规定和理论研究的缺乏,中国在审判中适用一事不再理原则时出现了“一事”标准不统一而出现了重复审理、一案多诉或应当受理而不予受理等情形,既浪费了司法资源,也可能侵害当事人的诉权,因此,统一“一事”确定之标准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6.
7.
一、劳动调解制度的重要意义调解制度作为一种独立的纠纷解决机制,是诉讼外化解纠纷的重要途径。它能通过劝导、建议和调停等方法促使双方当事人相互谅解,达成合解,平衡各方利益,最大限度地消除矛盾。其中,独立的劳动调解制度在协调劳动双方当事人利益、平息劳动争议、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方面发挥着更为重要的作用。劳动法律关系作为脱胎于民事雇佣合同的社会重要关系,不同于一般民事平等主体间的合同关系,而更多地体现着身份关系的属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比一般民商事主体更强调相互的信赖和合作。比如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者… 相似文献
8.
民事执行制度是民事诉讼法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司法改革的重点和难点之一.司法实践中民事执行工作面临诸多问题.文章通过对我国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的现状与原因进行透视,在分析我国建立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法理依据的基础上,主张构建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需要明确其原则,确定合理的范围和可行的监督方式. 相似文献
9.
民事错诉是一种特殊的侵权。随着民事案件数量的迅速增加,民事错诉不断显现,对社会的危害也越来越大,抑制错诉刻不容缓。我国理论界关于错诉的研究还不够深入,立法上也没有设立民事错诉责任制度,关于错诉认定及处罚无法可依,司法实践中对很多错诉行为无可奈何,严重的损害了司法的公平和权威。研究错诉的认定和规制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10.
《理论探索》2016,(5)
对司法内涵的把握直接影响着司法改革的目标确定与路径选择。目前,关于我国司法的主流观点主要包括"司法"即纠纷的法律解决,"司法"即诉讼,"司法"即审判,这些观点都有其不可克服的局限性。我国的司法内涵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过程中形成了"司法权"和"司法活动"的话语结构,"司法权"与"司法活动"均是诠释我国司法概念的重要元素。"司法权"的话语结构坚持司法权为裁判权的专属性;"司法活动"的话语结构则强调司法活动参与主体的国家性和多元性。刑事领域中,司法活动以司法权(审判权)的运行为核心,强调侦查权、检察权、司法行政权各自独立存在,以及司法权对整个司法活动的规制与约束。在司法的概念下区分不同描述对象,是澄清概念误区、尊重司法规律、确保司法改革顺利进行的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11.
随着社会之发展进步,行政司法领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导致一些新型行政诉讼类型出现。因此,诉的利益应当适度扩张,可以解决特殊情况下之当事人行政诉权保护问题,以期最大限度地发挥行政诉讼诉的利益之理论指引作用和实践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12.
民事执行和解制度在我国司法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执行和解使得当事人的处分权在执行程序中得到充分的尊重,其实质就是当事人通过协商变更了原生效的法律文书的内容,自行解决他们之间的纠纷,从而使法院免于依职权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措施来实现执行终结,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从民事执行和解的理论基础、和解协议的性质和效力以及救济程序等几个方面对民事执行和解制度进行深入分析,对司法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3.
"信用"纳入《民法典》回应了消费经济时代民事主体的权利要求。《民法典》信用规范适用主体、调适利益的规定,既回避了"信用权""入典"论证不清的诸多问题,又弥补了自然人"信用"权益保护的立法空白,显示出高超的立法水平;在面对涉信"社会评价""开放式"的"事实结构"时,运用《民法典》内在体系的自洽系统,能够对"信用"规范内涵进行价值填补与规则指引;对"信用"主体权利救济及责任承担的规范性效力,能够实现对民事主体信用利益的全面保护。 相似文献
14.
法人,作为市场经济运行中一种不可或缺的民事主体形式,其在市民社会乃至民事立法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已得到了普遍的认同。然而,在法人已被学术界充分人格化的同时,其在精神利益的保护方面仍然无法得到与自然人一视同仁的对待。法人的精神利益应该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法人有权利提起精神损害赔偿之诉。 相似文献
15.
16.
在执行中对执行标的主张实体权利救济时,案外人通过申请再审而启动审判监督程序还是通过向执行法院院长"申诉"而由院长依职权审查处理?新修正的<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新近公布的司法解释均未作明确规定.在此种情况下,改良大陆法系常用的第三人异议之诉、借鉴法国民事诉讼法"第三人取消判决的异议"制度、依托审判监督程序.扩大申请再审的主体范围,构建案外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再审而‘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救济途径应是当下的理性选择. 相似文献
17.
军事司法是保障军人合法权益,维护军事利益的最后防线.军事司法的和谐有利于维护军事秩序,增强部队战斗力.军事司法和谐包括军事司法的内在和谐和外在和谐.内在和谐包括军事司法独立、保障军事司法人权与军事司法权威;外在和谐包括纠纷的解决以及形成判例导向规则.军事司法和谐在本质上是均衡利益,而实现军事司法和谐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改善和加强党对军事司法工作的领导;转交军事司法理念;强化军事司法队伍建设;保障涉诉官兵的程序参与权;建立军事司法援助制度;培育和谐的军事司法文化. 相似文献
18.
主动公开信息的行为具有有限的可诉性,应从程序上保障第三方救济的权利。被告在诉讼中负有举证责任,但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举证应允许被告补充证据;对于信息不存在的证明,原告应该提供信息存在的初步线索。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可以借鉴美国的"秘密审查模式",进行不公开单方审理。对于不予公开信息的司法认定,应基于法益判断进行利益衡量,以使申请人权利与第三方隐私权、商业秘密、国家保密权等权利达到相对的平衡。 相似文献
19.
20.
何军 《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10,(6):89-94
拆迁涉及到政府、拆迁户、开发商和拆迁公司等各方利益,是当前产生社会矛盾和不稳定的一个重要领域.北京市酒仙桥地区在危改拆迁中引入了投票,是基层政府面对复杂的各方利益纷争和冲突的政府管理目标,难以协调整合下的"无奈选择".酒仙桥"投票拆迁"颇具创新精神;但也反映出公众在利益表达、参与决策以及政府在社会利益结构中如何准确定位,进行协调和整合等方面的问题.可以预见,各种形式的公众参与将持续增加,对以整合社会利益、增进公共利益为最终目标的政府提出了严峻挑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