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张蔷 《法制与社会》2011,(36):116-116,125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近年来,如何加强诉讼监督、强化诉讼监督效果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讨论的焦点,其中公诉与法律监督的关系问题最为引人注目,各地检察机关纷纷进行实践探索。本文欲从公诉与法律监督两项职权配置的理论基础入手,研究二者的辨证关系,并对当前两种职权的配置模式提出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2.
公诉职能和诉讼监督职能在法律监督属性上具有一致性,都是实现法律监督的必要载体。并且,公诉职能是诉讼监督的核心权能,是诉讼监督得以实现进而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主要手段。两者的联系不言而喻,然而关于公诉职能和诉讼监督职能,特别是和诉讼监督中的审判监督能否并存却有诸多争议。一、对公诉职能与诉讼监督职能分离说的回应我国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者地位早已在宪法中得到明确,但仍有部分学者认为公诉与监督职能存在角  相似文献   

3.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的特殊作用恰恰体现在法律监督上。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以下称控申部门)作为检察机关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也是行使法律监督职能的一个重要业务部门。  相似文献   

4.
本刊疏勒讯 2013年以来,疏勒县人民检察院为切实履行检察机关诉讼监督职能,提高诉讼监督实效,对移送该院公诉部门审查起诉的案件,要求案件承办人在案件审查完毕后将存在的问题及审查结果一一列举,针对审查发现的问题建立监督台账,并及时向侦查机关反馈。  相似文献   

5.
“五步工作法”是今年许昌市公诉部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举措,其具体内容包括“查、问、访、处、纠”。我院公诉部门联系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结合公诉工作实际.以“五步工作法”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加强公诉队伍参与社会管理的程度.使公诉工作真正起到促进办案人员公正廉洁执法、强化办案人员执法办案的社会责任的作用.最终实现公诉工作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目的。  相似文献   

6.
李华 《中国检察官》2011,(19):46-47
“十二五”时期是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大战略机遇期,对公诉工作参与社会矛盾化解(简称“公诉化解社会矛盾”)的执法目标和方法论进行深入的再认识,对其基础性的问题做系统性的探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7.
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必要的行为和心理矫正.既是对社会管理的创新.也是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手段。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要从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角度出发,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依法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通过采取具体有效的监督措施,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公正、有效进行,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相似文献   

8.
冯涛 《中国检察官》2011,(17):62-63
公诉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能.承担着指控犯罪与诉讼监督的双重任务。当前,面对社会管理创新的要求,检察机关应当如何合理运用公诉权力,发挥其打击、保护、服务、预防的综合职能作用,既是摆在自身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值得深入探讨的重要课题。以下将立足公诉工作实践.从五个方面来谈谈社会管理创新的相关问题。  相似文献   

9.
本文认为,法律关于刑事二审程序中检察机关出庭主体的规定是不妥的,不应绝对排除原公诉机关之公诉人出席二审法庭的可能.首先,从域外的有关规定来看,尽管也规定一般由二审法院检察署之检察官出席二审法庭,但不排除原检察官出席二审法庭的可能.其次,在诉讼主体上,原公诉机关才是具体案件的诉讼主体,其上级机关出席二审法庭乃适用"检察一体"原则的结果,原公诉机关是本应该出席二审法庭的.第三,从检察机关在二审庭审中的职能来看,它不仅具有法律监督职能,而且其主要职能乃是诉讼职能,不能以法律监督为由否定原公诉人出席二审法庭的可能性,而法律监督职能由于是庭后进行,是可以委托的.此外,本文还分析了我国的主要立法理由,认为都不是排除原公诉机关之公诉人出席二审法庭的充分理由.最后,文章对如何确定二审中检察机关的出庭主体,以及上诉的流转程序等提出了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0.
段永宏 《政府法制》2012,(31):22-22
本刊讯 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必要的行为和心理矫正,既是对社会管理的创新,也是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手段。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要从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角度出发,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依法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公正有效进行,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稳定。长治市郊区检察院做法主要有以下几点。  相似文献   

11.
一、当前检察业务管理的弊端1.检察业务机构设置未凸现检察职能。目前检察机关业务部门的设置,未能充分体现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性质和职务犯罪侦查、公诉和诉讼监督三大职能。一是机构设置标准混乱。有些部门设置以案件涉案性质为标准,如反贪污贿赂局、渎职侵权检察部门、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的设置。有些部门设置以其履行的检察职能为标准,如公诉部门、侦查监督部门、监所检察部门、控告申诉部门等的设置。二是机构设置职能分散、职能交叉和层次不清。如公诉部门行使刑事案件公诉权,但监所检察部门对监管改造部门的职务犯罪案件,可自…  相似文献   

12.
徐莎莎 《法制与社会》2012,(31):205+207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是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新形势下,公诉工作在依法指控犯罪、强化诉讼监督的基础上,需要赋予更多化解社会矛盾的内涵。在公诉环节建立风险预警制度,是建立整个检察机关涉检信访评估预警机制的关键,更是有效掌握并及时化解公诉案件中存在的社会矛盾的基础。  相似文献   

13.
监察体制改革对职务犯罪侦查权作出重大调整,检察机关需要重新厘清宪法定位及其权力属性.本文立足于职务犯罪侦查权转隶的现实和公诉权与诉讼监督权的异质同构性,主张检察机关应定位为公诉机关与诉讼监督机关,其机构职能和工作重心应作相应调整.要突出公诉权的主体性地位,强化公诉职能的能动性,从充分行使起诉裁量权、探索建立公益诉讼制度和解构刑事审判监督权三个方面对公诉权予以拓展与充实.同时,要从加强对强制性侦查措施的刚性监督、推进逮捕程序的诉讼化改造和调整民事审判监督的重心三个方面对诉讼监督工作的重心及相关程序进行调整与完善,更好地发挥诉讼监督的职能作用.  相似文献   

14.
检察机关的追诉职能与诉讼监督职能既有矛盾、冲突的一面,也有兼容、协调的一面;将二者集于一身是各国检察制度的固有特征,它既有弊,更有利。趋利避害之策是:将检察机关定位于法律监督机关,而不是定位公诉机关甚至指控犯罪机关;认真履行检察官客观公正义务;对某些职能的行使进行有限度地适当地分离。  相似文献   

15.
自从法国在1806年的《法国民事诉讼法》中最早确立了检察机关有权在民事诉讼中的一些特殊领域提起诉讼以来。德、美以及前苏联等国都基于不同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相应地在不同程度上赋予了检察机关民事公诉权。民事检察监督的体系由检察机关的民事公诉权、民事抗诉权和民事参诉权三方面构成。从各国的规定来看,在其检察机关监督职能中,  相似文献   

16.
狄小华  张丹 《中国司法》2012,(6):106-108
一、英美法系主要国家刑罚执行监督体制 (一)英国英国检察机关属于行政机关,主要行使公诉职能,同时作为政府法律顾问,承担司法行政职能,但不具有刑罚执行监督的职能。《英国监狱法》规定,针对监狱刑罚执行的监督主要包括:1、监狱视察小组。  相似文献   

17.
王红艳 《法制与社会》2010,(36):190-190
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社会矛盾化解是基础,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是一项涉及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法定职能和公平正义的目标追求,是与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相一致的,在化解社会矛盾的系统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相似文献   

18.
张茉 《法制与社会》2010,(35):259-260
在公诉环节诉讼监督职能的行使,直接关系到司法的公正、人权的保障、社会的和谐。在新形势下,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强化公诉环节诉讼监督职能意义重大。但司法实践中,基于公诉人司法角色的错误定位、诉讼监督职能的制度保障不完善、相应工作的考核机制不科学等等原因,导致了诉讼监督职能的弱化。本文针对在公诉环节中开展诉讼监督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以期在公诉环节诉强化讼监督职能,有效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相似文献   

19.
检察机关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主要职能是监督制约公权力,确保公权力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防止其滥用和异化。《宪法》对我国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是科学的,检察机关既不是行政机关,也不是司法机关,更不是行政兼司法机关,而是独立的法律监督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与职务犯罪侦查职能、公诉职能、批捕职能均是目的与手段,不存在分离的空间。如将法律监督职能与职务犯罪侦查职能、公诉职能分离,只能导致检察机关被彻底边缘化甚至被取消。检察机关的职权配置应紧紧围绕法律监督职能,以对等式监督为模型,重点强化职务犯罪侦查职能。  相似文献   

20.
职能,是指一个组织的部分在组织关体系中所发挥的作用及其方式。检察机关的职能,即检察职能,是检察机关在国家机关体系中的功能和作用,它是由检察机关的性质和地位决定,通过行使职权决定的。在现代法治框架内,检察制度承载着重要的救济权利的使命,是秩序、权利、公平和正义的守护者。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检察职能主要通过三个途径予以实现:一是职务犯罪侦查权。二是公诉权。三是诉讼监督权。检察机关职能从三方面来发挥:一是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二是约束权力的正当行使;三是维系现代司法的合理构架。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主要是通过各种诉讼活动的方式行使的,其中包括刑事的、民事的和行政的诉讼活动。于是,又形成了各种具体的检察职能,包括侦查职能、侦查监督职能、公诉职能、刑事审判监督职能、监所监督职能、民事行政检察职能等。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