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关于律师介入侦查几个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律师介入刑事诉讼的时间提前到侦查阶段,是我国法制民主化程度向前推进的具体体现。律师介入侦查,有利于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律师更好地行使辩护权力;有利于侦查机关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律师介入侦查是一种有限制的介入,不会对侦查活动产生大的消极影响。为了保证侦查办案机关和律师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律师介入侦查应做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规定。公安机关应增强法律意识、证据意识、策略意识,以适应律师介入侦查的形势需要。  相似文献   

2.
新《刑事诉讼法》颁布后,引发了一些关于侦查阶段律师介入侦查的相关问题。主要有律师介入诉讼的时间问题,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问题,律师的调查取证权问题等等。侦查机关应该本着尊重法律的精神,同时结合中国国情应对侦查工作的挑战。  相似文献   

3.
新刑事诉讼法第96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侯审。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依此规定,律师在侦查阶段就可以介入诉讼,这是我国顺应历史潮流,改革刑事司法制度所迈出的重要一步。但是刑事诉讼法第96条只规定了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的诉讼权利和职责。而没有明确规定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诉讼身份,由此导致理论界对此的争论。学者们见仁见智,众说纷纭。笔者在本文中对此作了初浅的探讨,以求教于各位同仁。  相似文献   

4.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律师可以在侦查阶段参与刑事诉讼,为犯罪嫌疑人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不仅完善了刑事法律救济制度,而且促进了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向科学化方向迈进。然而,侦查机关对律师提前介入在认识上仍存有差距,执法实践中也存在不足,如何正确认识律师提前介入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环节。就这一问题笔者从律师提前介入的重要意义,侦查机关在这一方面存在的不足以及侦查机关需要加强的重点等方面谈些个人见解,仅供执法机关参考。  相似文献   

5.
新刑诉法将辩护人身份提前至侦查阶段,并且赋予辩护律师会见权、调查取证权、阅卷权等权利。新刑诉法规定的犯罪嫌疑人不得自证其罪原则和非法证据排除原则都对职务犯罪侦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需要职务侦查部门做好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   

6.
律师在侦查阶段不能调查取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律师在侦查阶段不能调查取证高家伟《刑事诉讼法》将律师介入刑事诉讼的时机提前到了侦查阶段。《律师法》第31条规定,律师承办法律事务,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调查情况。据此。有人认为,律师在侦查阶段接受犯罪嫌疑人的聘请,提供法律咨询、代为申诉和...  相似文献   

7.
我国新《刑事诉讼法》于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开始正式颁布实施。这部新刑诉法针对一九七九年刑诉法的许多问题作了较大幅度的修改,并补充了一系列的条款。其中较为突出的是关于律师提前介入侦查的规定。本文将对这一规定在实施中对讯问所产生的影响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8.
旧刑诉法侦查程序的主要特点是侦查机关权力强大和相对人权利弱小的矛盾。新刑诉法对侦查程序的修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扩大了律师在侦查程序中的参与权,赋予律师辩护人地位;二是改革部分强制措施;三是技术侦查合法化;四是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及其警察出庭作证制度确立等。对于新刑诉法的修改,侦查机关面临的挑战和应对的策略主要有:一是观念转变;二是改变传统侦查模式,由传统侦查模式走向现代侦查模式;三是改变目前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关系,由侦检分立走向侦检合作。  相似文献   

9.
两年多的司法实践表明,律师在侦查期间介入诉讼活动,对增强广大公民的法制意识,切实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办案质量的提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在实践中也暴露出了一些律师违规执业和侦查机关处理不当的问题。为了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侦查机关应从律师执业与侦查办案的对立统一关系出发,找准工作切入点,注意做好律师“了解罪名”和“会见犯罪嫌疑人”活动中的有关工作。 一、及时告知和转达犯罪嫌疑人具有“可以聘请律师”的权利 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的精神,侦查人员在对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讯问…  相似文献   

10.
我国正在经历“以侦查为中心”向“以审判为中心”转变的司法改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虽然规定了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及案件有关情况,并提出法律意见,但并未明确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享有阅卷的权利。从我国司法改革背景、律师阅卷权法理基础等方面考虑,赋予律师侦查阶段阅卷权有其必要性和正当性;同时,可以通过公安电子卷宗制度对个人信息进行保护,严格规定律师的保密义务等配套措施,避免违背“侦查不公开”原则。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享有阅卷权,能够确保律师更为充分地了解案情,进而提供更为有效的辩护,有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更好地推动我国司法改革进程。  相似文献   

11.
侦查机关的侦查权力如果不受有效监督,很可能会侵犯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应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加强监督,扩大犯罪嫌疑人和律师的诉讼权利,加大社会公众对侦查活动的监督,以有效制约侦查活动,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实现实体真实和程序公正的双重目标。  相似文献   

12.
刑事诉讼涉及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多个诉讼环节,侦查环节是刑事诉讼的第一道关,犯罪嫌疑人在侦查环节的认罪认罚对于整体证据链的形成同样重要。犯罪嫌疑人的认罪认罚简化了证明程序,减轻了证明负担,但不能降低对证据的证明标准。着眼于节约司法资源的程序分流改革目标,侦查环节同样是程序分流的重要环节。值班律师对于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利益具有重要作用,但值班律师不是辩护律师,不应具有辩护律师的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13.
经济犯罪侦查是公安机关在办理涉嫌经济犯罪的案件中所采取的专门调查行为和有关强制性措施,经济犯罪侦查课程的教学必须紧紧结合经济犯罪侦查的特点。在经济犯罪侦查的过程中,主要是侦查人员与检察人员、犯罪嫌疑人或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的律师的对抗,具体而言,作为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员要在不同的时间、地点“对抗”检察人员对案件的批捕、审查起诉,“对抗”犯罪嫌疑人或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的律师对涉案行为无罪或者罪轻的辩解。  相似文献   

14.
论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律师在侦查阶段就可以介入刑事诉讼,但没有明确规定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诉讼身份,并对律师介入侦查的诉讼权利进行种种限制,难以发挥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职能作用。本文着重就律师在侦查阶段应以什么身份介入侦查以及在侦查阶段应享有哪些诉讼权利作了阐述并提出个人看法和建议。  相似文献   

15.
侦查讯问阶段是刑事诉讼的起端,也是实现犯罪嫌疑人权利保障至关重要的阶段。2012年刑事诉讼法对侦查讯问阶段犯罪嫌疑人的权利进行了扩充,进一步保障其权利。但与美国相比,我国还有些差距。因此,有必要分析我国的相关规定,借鉴美国的经验,赋予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以知情权、沉默权和律师在场权,做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  相似文献   

16.
随着我国法制的健全和人们人权保障意识的增强,侦查讯问过程的控制问题引起人们的重视。总体来看,我国比较注重讯问的结果价值,即获取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这就使得在侦查讯问制度的设计上较多地考虑了如何使侦查人员有效地获取犯罪嫌疑人口供这一方面的规定,而对于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障显得不足,侦查讯问过程是封闭的,缺乏有力的监督,造成讯问中刑讯逼供等非法获取口供的现象仍然存在。近些年,各国都立法对侦查讯问的过程进行了控制。笔者认为要构建完善的法律对侦查讯问过程进行控制,藉此推动我国刑事诉讼顺应现代刑事诉讼民主化的发展潮流。首先要确立嫌疑人、被告人不被强迫自证其罪原则,扩大律师帮助权,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讯问程序上明确权利告知程序和完善侦查讯问的具体制度。通过侦查程序的立法控制侦查讯问过程和讯问活动的实施来达到查明案件事实和保护犯罪嫌疑人权利的平衡。  相似文献   

17.
李静 《公安研究》2013,(1):29-35,50
新《刑事诉讼法》完善了律师介入侦查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扩大了律师会见权、阅卷权内容,增强了律师在刑事诉讼中对侦查机关的制衡力,对侦查工作产生重大的影响。侦查机关应认真学习新《刑事讼诉法》的内容,通过更新侦查理念、提升法律素养、优化侦查模式、提高讯问水平等措施,应对律师介入规定对侦查工作带来的影响。  相似文献   

18.
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诉讼权利的保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侦查机关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一切活动都是围绕犯罪嫌疑人进行的。所以,刑诉法对犯罪嫌疑人赋予了一系列诉讼权利。这些权利按其性质和作用不同,可分为防御性权利、救济性权利和推定性权利三种。文章提出,要求侦查人员更新观念,牢固树立犯罪嫌疑人不是“罪犯” 的观点,切实加强对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的保障。  相似文献   

19.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辩护制度,仅仅在侦查阶段允许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有限的法律帮助是无法很好地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的。根本的做法应当是,取消"提供法律帮助的律师"与"辩护律师"在称谓上的不同,而统称为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即赋予律师以辩护权以及在侦查阶段即赋予犯罪嫌疑人获得法律援助的权利,以弥补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之立法不足,这对于树立我国良好的国际形象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0.
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供述是证据种类之一。在侦查实践中,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是获取线索,查明案件事实真相的重要途径。正是基于供述之于刑事诉讼程序和侦查实践的重要性,导致了侦查机关为获得犯罪嫌疑人供述而对其进行强制讯问的危险。基于国家社会治理的现实需要,侦查讯问权的存在有其目的正当性,基于程序的正义要求,侦查讯问制度的构建应当符合法治的精神。犯罪嫌疑人在侦查讯问中应当享有沉默权、知情权、律师帮助权。侦查讯问应当保持在必要的限度内,确保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是在一种理智、理性、自觉、自由的状态下作出。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