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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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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网络言论自由是言论自由在互联网上的一种延伸,是宪法所保障的一项基本公民权利.它极大地丰富了传统言论自由表达的形式,拓展了人们表达言论自由的空间.由于网络技术起步较晚,我国对于网络言论自由的保护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本文通过对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保护与限制的价值分析提出了完善我国网络言论自由法律制度的初步建议.  相似文献   

2.
在美国向总统发出死亡威胁是否属于言论自由?如何权衡言论自由与其他法益?言论自由的边界如何界定? 言论自由≠自由言论 言论自由是一国宪法赋予公民的通过各种形式表达自己思想和观点的自由,是公民的一项重要的基本权利,是公民行使其他权利的前提和基础.1789年,法国的《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首次规定:“自由传达思想和意见是人类最宝贵的权利之一.  相似文献   

3.
论诽谤罪的价值抉择与检验逻辑——以彭水诗案为发端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诽谤罪的具体建构体现了现代社会面对人格尊严与言论自由的二难境地,正义天平倾斜的方向及角度都是社会价值观的体现和引导.虽然各国社会经济文化背景不尽相同,但是向言论自由的保护进行倾斜的普遍司法实践还是略透端倪.检验诽谤罪的逻辑重点应先区别事实与意见,再鉴别名誉毁损程度,然后要区分事实内容是否关乎公益,是否出于真正恶意,才能有利于诽谤罪的正确认定.  相似文献   

4.
言论自由的法律保护离不开宪法视角,解释宪法需要考虑文本、结构和历史。我国宪法言论自由条款和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既相像又有所不同。美国宪法文本没有规定言论自由应承担的宪法义务,但由最高法院划定言论自由的界限;我国宪法文本规定了言论自由及其界限。美国采用"不得立法"模式,禁止立法剥夺,法院可直接援引宪法;我国采用"经由立法"模式,先将宪法言论自由具体化为法律,然后法院援引法律。美国宪法属于"差别保护",公共言论的保护优于私人言论;我国宪法承认这一区分,但具体化为法律后消除了这一区分。中美两国宪法均承认人民主权,这为我国言论自由条款的重新解释提供了可能。民法和刑法有关言论的规定应予以重新解释。  相似文献   

5.
自由思想、自由表达思想是找到和传播政治真理的不可缺少的条件,对自由的最大威胁是民众的无动于衷.言论自由是当代民主政治的一项重要价值体现,那么就有必要弄清楚什么是言论自由的“言论”和“自由”,言论自由的边界在那里,言论如何才能自由?本文从言论自由中“言论”的界定出发,指出言论自由的双重性质,并通过学习和借鉴美国司法实践中对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解释的历史,设想一种在言论内容区分基础上的言论自由保护机制.  相似文献   

6.
于飞 《政法论坛》2012,(4):141-150
德国民法典立法时,侵权法上的"法益"指且仅指"生命、身体、健康、自由",从而与"所有权、其他权利"这些主观绝对权利相区分。区分的功能在于使"其他权利"这一开放式概念的扩张功能不及于"法益",从而实现限制保护人格利益的立法目的。但随着社会、法制及观念的发展变迁,这一区分已经不适宜。现在侵权法上的"法益"概念已经与"侵权法保护的权利"合一。德国侵权法上的"法益",从来不是指权利之外受法律保护的利益,我国侵权法中,也没有必要在这个意义上设立一个"法益"概念。  相似文献   

7.
王少 《法制与社会》2011,(17):285-286
各国关于言论自由的学说繁多并已形成科学的体系,但时至今日它依然是一个具有重大实践价值的课题,尤其在网络发达的今天,言论自由的表达和限制又产生了新的矛盾:如何在网络上行使言论自由权利,如何规范网络言论自由的范围和限度?在网络的特殊环境下,言论自由与其他权利或者公共利益出现冲突时应该怎么解决?这都是网络时代值得我们思考研究的问题。本文从言论自由的基本理论和发展入手,通过案例分析言论自由在网络上的新表现,并根据网络言论自由限制的层级划分和原则体现,结合我国实际来探讨网络言论自由限制体系的构建。  相似文献   

8.
因特网与言论自由的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李忠 《法学论坛》2002,17(1):13-18
因特网上的内容是言论 ,属于言论自由保护的范畴 ;在因特网上 ,限制言论自由的基础发生了变化 ,限制言论的可行性问题显得极为突出 ;因特网上言论自由的保护应当考虑一国国情 ,加强对网络技术的研究和信息技术人才的培养 ,并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  相似文献   

9.
言论分为意见和事实。意见表达应当合理,事实陈述应当真实,否则将构成言论侵权。正确区分意见和事实,并对两者是否侵权进行判定,是言论侵权问题研究的核心。在对言论侵权问题进行法律规制时应优先适用民事法律,但是同时,也应当严密刑事法律规制的法网,并采用更加灵活的惩戒手段。  相似文献   

10.
一言论自由,不单是指讲话的自由,确切地讲是指公民通过出版及其它手段来表达自己思想的自由。它在外在形式上表现为出版自由、学术自由、新闻自由等等,因而在宪法理论上又被称为“意见自由”或“表达自由”。作为一项完整的宪法权利,言论自由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是指在公众场合以合法的形式表达自己的思想发表自己的意见的权利;(2)是指在具体的集会和讨论中每人都有平等的发言权;(3)发表言论的內容在法律范围内应该得到自由地表达;(4)每个人不应该因发表合法言论而受到不利的影响。  相似文献   

11.
言论自由、出版自由、新闻自由的主体及其法律保护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言论自由的主体是自然人 ,出版自由的主体是自然人和法人 ,新闻自由的主体是法人。法律应当对言论区别不同类型给以相应的保护 ;对出版自由 ,法律既要保护 ,又要限制 ,但二者的界限尚有待明确 ;法律对新闻自由在保护的同时 ,要注意它与公民个人权利、与国家权力、与公众人物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应采取不同的调整手段。  相似文献   

12.
王辉 《时代法学》2014,(6):77-85
言论自由是一项基本人权,但作为公务员这一特殊群体,其言论自由与一般公民的言论自由相比具有特殊之处。随着我国民主法治进程的不断加快,在法治视野下如何对公务员的言论自由进行科学规制逐渐引起重视。民主法治国家要求公务员的言论自由既要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障也要受到一定的限制。笔者认为法治视野下公务员言论自由的行使应受到公务员与所在机关的法律关系、公务员忠诚义务、公务员中立义务等因素的限制。同时对公务员言论自由的限制理应符合比例原则、双阶理论和双轨理论等标准的约束。  相似文献   

13.
事实编撰物的著作权问题主要牵涉到对作品独创性的界定。美国Feist案非常具有代表性。美国最高法院不仅强调了一般性作品受著作权保护的独创性要求,而且强调了事实编撰物一类的事实性作品受著作权保护的独创性要求。对事实性质作品著作权性质的否认表明了其对作者未来创作材料保障的关注。在事实编撰物这类案件中,法院需要解决的是对事实的编撰物中对于信息的保护和坚持信息是与其他作品相关的公共财产的观点之间的冲突。  相似文献   

14.
英美诽谤法的特殊抗辩事由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英美诽谤法为实现保护言论自由和尊重个人名誉的平衡,设计了诸多精细的特殊抗辩事由,包括以真实性作为完全抗辩的依据;涉及公共利益的、基于事实的、真诚的公允评论;法律授予特殊场合的特权抗辩(绝对特权和受约制特权)及制定法规定的严格责任抗辩事由.这些抗辩事由使英美法诽谤法实现了法益平衡的目的.  相似文献   

15.
谢晖 《北方法学》2016,(6):28-40
法律能否被信仰?这是国内法学界近二十年来持续关注的一个重要理论争点。尽管法律信仰的理论有演化为意识形态的倾向,但法律信仰论自身是一种严谨的理论论述。法律信仰的论述理据,不应仅仅是伯尔曼所强调的法律与宗教在某种意义上的契合性或相似性,而且还在于即便完全不受宗教影响的、世俗化的法律,作为一种价值体系、传统、"事物规定性"的规范表达以及舍此无他的利益获取机制的内在禀赋。法律在实质上是基于价值、事实以及与此相关的利益的博弈结果或博弈的规范表述,是一种制度修辞。人们对一种制度修辞抱持不尽的热忱和追求,恰如人们虔信、又热忱地追求同样是一种修辞预设的上帝一样。所以,从制度修辞视角看法律信仰,饶有兴味——法律、法治本身是信仰的事业。  相似文献   

16.
正当竞争边界的模糊性与商业言论边界的不确定性,决定了不正当竞争规制与商业言论自由之间存在模糊难决的空间。不正当竞争边界的模糊性易导致不正当竞争规制过宽,仅依据不正当竞争法处理有关商业言论行为可能会导致基本权利价值受到损害。商业言论边界的不确定性使得欧美至今未能对商业言论进行准确的界定,也未形成统一的商业言论保护的原则和标准,其仅受到有限保护。不正当竞争规制的宽泛性与商业言论自由的有限性会不可避免地导致二者发生冲突。对此,欧美所进行的立法及实践表明,商业言论自由是有限度的,当商业言论涉及不正当竞争规制时,只有商业言论事关重大社会公共利益时才可能受到宪法保护。其立法和实践显示出法院根据不正当竞争法和宪法进行双重审查的特点,而依据宪法的基本权利价值进行考量是平衡二者冲突的关键之所在。这些立法和实践为我国商业言论保护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  相似文献   

17.
尹建国 《法律科学》2010,28(1):3-10
现代法治原则之下,为实现行政参与权利的充分、有效实现,最佳做法是为利害关系人参与行政过程营造一种“理想言谈情境”。“理想言谈情境”强调参与的平等性和参与后意见表达的自由性,由此,“理想言谈情境”下的行政参与应同时满足“在场性”和“参与实效”两项标准。前者可通过“听证”和“陈述及申辩”权的维护得以实现;后者的实现则有赖于“程序性权利”、行政公开、“禁止片面接触”原则的落实和相关配套制度的构建与完善。同时,还应对行政参与瑕疵采取“差序格局”式的司法审查及处理措施,以设定维护“理想言谈情境”的最后一道防线。  相似文献   

18.
基本权利的规范领域和保护程度之间存在反比关系:规范领域愈宽,保护程度愈低;规范领域愈窄,保护程度愈高。我国宪法第35条规定的言论自由,其规范领域宽于宪法第41条规定的监督权,因此宪法对监督权的保护程度高于对言论自由的保护。基本权利对公权力裁量余地的限制,随着所涉及基本权利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公权力对言论自由的限制,需要提出充分的理由;对受保护程度更高的监督权的限制,需要提出更强有力的理由。宪法对监督权的高程度保护,体现了制宪者对民主监督的期盼和对民主建设的信心。  相似文献   

19.
言论自由与人身权是两种同等重要的法律权利 ,不存在主次之分和何者优先问题。言论自由优先配置不符合我国国情。在案件处理中 ,对两种权利的冲突 ,应运用权利制约机制进行权利均衡 ,并侧重对弱者的保护 ,不宜多用权利制约的手段解决纠纷  相似文献   

20.
结社自由在基本权利体系中属于自由权范畴,并与其他基本自由权、政治权利、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在属性和内容上存在一定的交叉与竞合,因而结社自由具有复合属性之特点。从法律文本以及宪法理论考察,结社自由是一种独立的自由权类型,而非全然为表达自由或政治权利所吸收。厘清结社自由的权利属性定位,对于结社自由的实现、尤其是非政治性结社行为的保障,以及对于结社自由限制措施的合宪性审查和其他相关基本权利之法律救济均具有重要而积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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