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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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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正如大家所知道的,判例是西方两大法系之一的普通法系国家中法律的主要渊源(所以,普通法系又称判例法系),而大陆法系显然与判例无缘,大陆法系的国家以编纂法典为其特征(故又被称为法典系)。如果我们对这两大法系进行比较研究,我们就会发现判例在这两大法系国家中以不同的形式起着法相同的作用。由于不同国家历史和文化的差异,在西方形成了两大主要法系,这两大法系最醒目的区别点就是一个是重判例,一个重法典。普通法系号称判例法系,判例的作用之大不言自明了——判例被视为主要的法律形式,即判例的作用不仅是“实施”,而且是“总结”出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官在法律活动中有遵循法院判决先例的义务,所以,判例被赋予了不同予大陆法系国家中判例的权威。大陆法系国家名义上判例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但是,正如法国比较法学家勒内·达维德所指出的:“它们企图强调法  相似文献   

2.
<正> 作为比较法上的一个主要理论——法系及法系划分,其研究价值不仅表现在理论上,而且表现在实践上。理论上,法系的划分是比较法研究最基本的方法,它能简化比较法学研究的对象 使人们比较容易地对人类的法律文化或世界各国的法律制度作系统的研究,并且,科学地划分法系本身,就是揭示和认识各种不同法律文化、法律制度的特点及产生演变规律的重要手段。实践上,正如有学者所归纳的,“它不仅有助于人们超越国家主权在人类法律园地所设置的藩篱和摆脱狭隘的民族主义法律观,从而积极研究和借鉴其他法律制度,而且  相似文献   

3.
“法系”是应世界各国的法律发展运动、随比较法学的兴起而产生的概念,它的产生是法学领域里一次方法论意义上的革命。“法系”的研究思路一直在比较法学领域占主导地位.成为一种基本的思维方式。法律全球化对一直在比较法学占主导地位的法系方法论提出挑战,它给我们提供一次对法系进行反思的机会,以寻求新的思路与方法。笔者认为以法律多元的观点来认识当今世界各国的法律,更为合理。 一、第一阶段的全球化与法系方法论的产生 “法系”的实质是法的分类学,它根据各国法之间的分类与区别,将法分类成系。这种分类的完成起码要有两个先…  相似文献   

4.
一、英国的法律体系英国由英格兰、威尔士、苏格兰和北爱尔兰组成,是一个君主立宪的国家。由于历史、民族、文化渊源的不同,在英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实行的是普通法,即“法官参考各地风俗习惯作成判决内容所形成的法律规范”。而在苏格兰则主要实行欧陆法系,即“以抽象的条文规范具体案件的法律,以法典作为法律渊源的法律制度”。在英国实行两种不同法系的司法制度一直沿袭至20世纪末。在传统上,上议院是英格兰、威尔士、北爱尔兰的刑事上诉案件及苏格兰民事上诉法院的终审法院。大法官兼任上议院议长而集立法、司法功能于一身,同时他又…  相似文献   

5.
众所周知,当今,世界主要法系分为民法法系和普通法法系两大法系。而我国法律体系,主要属于民法法系。民法法系,是以罗马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总称,又称罗马法系、大陆法系等。普通法系是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又称英美法系或海洋法系。尽管民法法系和普通法系是两个不同的法系,但总的法学指导思想和法律基本原则是一致的或相近的。  相似文献   

6.
糅合普通法系和民法法系的混合法系已经成为当今世界的一大现象.本文在介绍混合法系基本特征的基础上,描述了苏格兰的大陆法制度与英格兰地区的普通法制度的不同,包括大陆法系和普通法系在物权法和信托法等领域的不同规则,其中着重论述了苏格兰法律体系糅合大陆法系和普通法系的特征,并阐释了英国最高法院尝试包容两种法律制度的努力.文章同时指出,混合法系在全球化时代将成为法系融合的鲜明例证和重要推动力.  相似文献   

7.
中华法系源远流长,泽被东西。中华法系的形成首先依赖于中华文化圈的形成,中华文化圈的形成和封建法典儒家化的完成都是在唐代。中华法系的基本精神乃是礼法结合,在重视法律的基础上,重视道德的作用,终极目的乃是致力于建立“无讼”的和谐社会。所以中华法系的精神和法律文化值得现代世界各国探究和借鉴。  相似文献   

8.
谢晖 《政法论丛》2014,(3):11-22
法律界定的不同,是不同法学流派展开其作业、并呈现给世人以不同法律知识和法学理论的逻辑前提.法人类学虽然是崇尚经验和事实描述的学术流派,但它并不排斥对法律概念的关注——因为法律的事实描述不能自动回答什么是法律的问题.不仅如此,法人类学发展史上的一些大师对法律在各自立场都做出了符合人类学命意的解释.法人类学视角的法,可二分为两个观察视角,在静态的视角上,它体现为接受、规范、拘束和可诉四方面;在动态的视角上,它又体现为地域、文化、多元和流变四方面.  相似文献   

9.
中华法系是中国古代法律体系的一种总括性称谓。在此概念下包括着中国历史上形成的法律传统的方方面面。作为一种自成体系的法律体系,中国古代判例法制度构成了其中的一个内容,也是中华法系的一个特质。传统中国判例法在模式上出现成文法典与非成文法典下两种,其中主要是成文法典下的判例法。传统判例法在类型上有创制型、补充型和解释型,在作用上有作为判决依据、法律适用论证依据和立法依据,论证类型上有比类推理和高度伦理性说理,在整体上体现出有较为完善的逻辑结构、分类具体适用等。总之,中国传统判例法在类型上、作用上、适用上都体现出不同于近代普通法系下的判例法特点。  相似文献   

10.
纵观当代中外的许多比较法学家,对于比较法的研究方法这一传统性的争议问题具有多种理解.基于研究的视角、立论和目的的不同,比较法的方法论人体有以下几种观点:即宏观比较与微观比较、规范比较与功能比较,文化比较、静态比较与动态比较等.这些研究方法对当代东北亚各国的法律、法律制度及其法律体系之间的比较研究,同样是适用的.这也就是说,我们研究中国、日本、韩国、朝鲜、蒙占和俄罗斯①各国之间的法律渊源、法律传统及其所属法系、法律制度的发展变化和法律体系的构建的异同,研究它们基了:各自经济、政治、文化、传统的不同,以及不同时期受到世界主流法系的深刻影响的不同,进而进行深层面的探究和比较研究,同样适用于上述的比较研究方法.  相似文献   

11.
欧洲联盟的法律与比较法学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本文从比较法学的角度阐述了欧盟法律的几个重要问题:这一法律的渊源;欧洲法院通过其法律解释与判例法在创造法律方面的特殊作用;欧盟法律是什么样的法律,它在处理与成员国法律的关系方面主要有哪些原则;以法、德两国为代表的民法法系为什么以及怎样在欧盟法律中占有主导地位;以英国为代表的普通法法系在英国加入欧盟后对后者的法律发展有什么影响和矛盾;最后是对欧盟法律发展前景的探讨以及研究欧盟法律对中国法学的意义。  相似文献   

12.
人类漫长的法制发展历程始终交织着不同法律文化间的传承、交流与融合,并逐渐形成不同的法系或法律传统.然而,由于诸多复杂的因素,某些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往往兼具两个甚至更多法系或法律传统的特征,很难归于某个特定类型的法系或法律传统,于是比较法学家们在困惑与思考中获得了新的启示."混合法律文化"、"混合法律体系"、"混合法"等概念由此应运而生,并不断在理论和实践中被认知和发展.特别是伴随着欧洲一体化进程的加速和当代世界法制发展的新趋向,混合法律文化成为越来越多学者关注和研究的学术前沿问题之一.  相似文献   

13.
日本法律文化研究的历史与现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正> 一、法律文化的含义目前,在日本对法律文化(亦称"法文化")虽尚未形成一个比较统一、完备的概念,在法学教科书和法学辞典中也找不到这个词以及关于该词的解释、说明,但法学界对此已作出许多有益的探索,发表了一些专著和大量的论文。从这些著作和论文中我们可以看到,日本学者对法律文化的含义大致有四种不同的理解: 有的学者认为,法律文化表示的内容虽然主要是法律制度、设施等,但基本精神植根于人们的观念、意识中。东、西方法律制度之所以不同,是由于法律所得以产生、发挥社会功能的文化背景不同。而这种文化背景的一个重要的也可以说是基本的因素,就是人们的法律意识或法律观念。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在  相似文献   

14.
比较法:批判与重构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比较法一直是一门处于边缘位置、发展迟缓落后的学科。主要原因在于,传统的比较法对比较法概念的比较中心主义理解,对比较法学科角色的工具性、实践性定位,在理论上的浅薄和贫乏,在方法论上的单一陈旧。比较法要从困境中走出来,必须重构自己的概念、理论体系和方法论。本文提出,比较法是研究人类各种法律文化的科学。以此为基础,比较法可以建构起以法律文化研究为中心的理论体系,大量吸收其他人文社会科学的方法论。  相似文献   

15.
《法学杂志》2012,33(4)
法律文化的概念外延包括了规范制度形态、意识观念形态、实践活动形态的法律文化。法律体系问题主要属于规范制度形态的法律文化,而法系的问题主要属于意识观念形态和实践活动形态的法律文化。由于实行“一国两制”,在“两岸三地”即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和台湾存在着多种法律体系与法系,这是“中国特色”的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之后,我们还可以在“一国两制”的视野下,继续探讨法律文化的同一性与多样性问题,对中西方法律文化中蕴藏的优秀精神——对法治的崇尚和对统治的信念,通过实践不断地选择,融化成一种崭新的、先进的法律文化体系,将法治精神与民族精神融为一体,建成法治国家。  相似文献   

16.
法律是由国家执行、具有强制力的规范。法律作为社会行为的一般规则,有些规定只能是概念性、原则性的,且有时间上的局限性,立法解释是法律机关在法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或普遍性的问题进行解释。中国与普通法法系的立法解释原则有其相同及相异之处,这不能说孰优孰劣,只是以两种回异的方式,维护公平正义及社会秩序。在一国两制下,香港的基本法是中国的基本法律之一,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为基本法的解释主体,其作用不仅在于与中国宪法体制相衔接,且保证一国两制架构之统一性。  相似文献   

17.
法律文化的概念外延包括了规范制度形态、意识观念形态、实践活动形态的法律文化。法律体系问题主要属于规范制度形态的法律文化,而法系的问题主要属于意识观念形态和实践活动形态的法律文化。由于实行"一国两制",在"两岸三地"即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和台湾存在着多种法律体系与法系,这是"中国特色"的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之后,我们还可以在"一国两制"的视野下,继续探讨法律文化的同一性与多样性问题,对中西方法律文化中蕴藏的优秀精神——对法治的崇尚和对统治的信念,通过实践不断地选择,融化成一种崭新的、先进的法律文化体系,将法治精神与民族精神融为一体,建成法治国家。  相似文献   

18.
论判例法在我国古代法律渊源中的地位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世界历史上的几大著名法系之间,从法律渊源的结构模式研究其区别和特点,是一个重要的方面。大陆法之称为“法典法”,普通法之称为“判例法”,在相当程度上反映了不同国家历史的、民族的和广泛意义上文化的差异。中华法系作为世界著名法系之一,其法律渊源的结构模式也有自己固有的特色,既不同于大陆法,也区别于普通法。古人所谓“狱重事也。稽者有律,当者有比”,概括地说明了中国古代法典法与判例法相互补充和渗透的特点。对判例法的研究,是对我国古代法律渊源进行系统的、整体的研究所不可忽视的组成部分,对于进一步了解中华法系的传统特色,具有学术性和功能性的意义。  相似文献   

19.
林林 《比较法研究》2011,(5):131-135
<正>比较法学者H·帕特里克·格伦通过比较法律文化与法律传统,得出了一个结论,认为文化作为一种认识论工具是导向冲突的认识论,而不是和谐的认识论;传统这一概念是一个根植于和谐的认识论,与冲突的认识论对应。〔1〕这一发现无疑为我们对法律文化的重新认识提供了新的钥匙。马克思最深刻揭示了社会结构中矛盾冲突的普遍性和本质性。他把社会结构看作是  相似文献   

20.
从逻辑学的视角看中西法律文化的差异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锐 《现代法学》2003,25(6):40-44
本文主要从逻辑的角度探讨了中西法律文化的差异。首先 ,分析了逻辑在法律文化中的地位和作用 ;其次 ,探讨了西方法律文化中逻辑分析的传统 ;再次 ,指出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非逻辑特征 ;最后 ,探讨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非逻辑特征对我国立法、司法以及法制现代化的影响 ,呼吁在法律文化的比较研究中应重视逻辑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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