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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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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和谐社会建构中司法的克制主义立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王国龙 《法学论坛》2007,22(3):29-34
我国和谐社会的建构是以法治为基础的,而法治就是法律主治.当前我国法治社会建构初级阶段的特定时代背景要求倡导严格法治主义的法治理念,法律解释的权威根源于法律文本自身,严格法治主义的法治理念表现在司法领域中,就是强调司法对法律文本含义的严格贯彻,这需要我们重视文义解释的法律解释方法,遵循文义解释方法优先性的元规则.严格法治主义的这一法律解释立场需要捍卫司法克制主义,文义解释方法的优先性元规则是需要我们倡导司法的克制主义立场,这也是实现司法方法科学化和维护法律权威的要求.  相似文献   

2.
司法裁判中,合理裁判结果的得出需要法官综合运用多种解释方法。体现在“指导案例32号”,文义解释在刑法谦抑立场下,明确了“不确定”法律规范的裁判底线;体系解释、目的解释等论理解释方法,通过对“本案焦点”的现实认定,在文义的边缘能动解释,进而形成融贯的解释论证系统。此过程中,为有效约束法官恣意,多种解释方法的融贯运作受到文义优先规则、节约和无赘言规则、发展规则等融贯规则的制约。同时,这些不同解释方法之间的融贯运作及其规则性要求,也构成法律解释研究规则转向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3.
法律原则的识别和适用   总被引:18,自引:0,他引:18  
庞凌 《法学》2004,(10):34-44
法律原则是法之要旨与目的的凝练 ,是法律规则的基础或本源 ,在法律结构中居于核心地位。司法过程中 ,必然涉及法律原则的理解和运用。司法者要通过对法律原则的识别标志、存在样态的考察 ,识别、提炼法律原则 ,遵循适用原则的方法和技术 ,在发挥原则弥补规则缺漏、错误 ,实现个案正义等规范功能的同时 ,防止原则的滥用。  相似文献   

4.
当前学界对司法推理的研究大多为静态研究,即对司法推理模式的介绍和类型化分析等知识论和宏观结构分析的层面,对司法推理的过程与规则缺乏研究.司法推理的过程与规则应分为两个层面:一是宏观过程与规则,即不同种类推理模式运用的逻辑顺序和适用情形.包括法律规范的选择,演绎推理、解释推理、类推适用、辩证推理的适用情形和相互之间的逻辑顺序;二是微观过程与规则,即规范选择、演绎推理、解释推理、类推适用、辩证推理等各种推理模式具体运用的步骤和条件,以及如何与逻辑学、语义学、社会学等分析方法的结合等.  相似文献   

5.
通过对《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刊登的146件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梳理,笔者发现涉及对司法规则进行充实、修正甚至创设的案件达60件,相关案件改判比例较高,案件类型也相对集中。这些案件往往面临着法律规则模糊、缺失、冲突等情形,为了得出一个公允的判决,法院综合运用了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释、历史解释等多种方式明确司法规则。权威判例中的法律续造对司法秩序的形成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保证法律续造形成的规则的合理性,笔者从裁判说理、案例指导、价值判断等几个方面对保障法律续造的正当性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6.
眭翘 《法制与社会》2013,(35):17-19
法治是指对公共权力的法律控制,也是指以法律规则对社会的规范化治理。潜规则的盛行,是法治的异化,也是法治建设中的一块绊脚石。导致司法潜规则的原因有很多,本文将从正义价值出发,简述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与司法潜规则的相互影响,以及面对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的价值冲突与平衡,我们该如何对待司法潜规则。  相似文献   

7.
论当前我国实现司法正义的条件和途径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厉行司法改革,实现司法正义(或称司法公正),是当代中国推行法治所面临的迫切任务。而要真正实现司法正义又必须具备一系列的条件,同时也蕴含着一系列价值目标的实现。本文认为,确保司法独立是实现司法正义的重要前提条件;人权保障是实现司法正义的价值目标;而加强对司法的法律监督则是实现司法正义的有力保障。并认为,要实现中国的司法正义,就应对司法体制的一些基本方面进行重大改革。在此基础上,文章提出了一系列的立法建议和司法改革措施  相似文献   

8.
季晨溦 《北方法学》2017,11(3):150-160
司法确定力是与法院的宪法地位密切相关的,宪法对法院的独立地位以及解决纠纷、救济权利和发展法律的功能定位,是司法确定力的权威渊源;司法确定力来自于司法的管辖权威,法院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受理案件,运用法律知识、司法理性和司法经验,按照司法规律对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问题进行权威判断,为司法确定力提供了前提;司法确定力源于司法的整合权威,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通过对立法时的民意与法律适用时的民意、普遍正义与个别正义、法律正义与社会正义的有机结合建构了司法的整合权威,为司法确定力提供坚实的基础;司法确定力依赖于裁判的执行权威,当事人自觉履行生效判决的文化意识和国家强制执行生效判决的权威能量为司法确定力提供坚强的保障。  相似文献   

9.
赵运锋 《北方法学》2011,5(6):87-95
刑法目的解释的存在根据包括理论与实践两个层面。在刑法解释体系中,目的解释不能简单定位为辅助作用或决定作用,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目的解释边界的厘定与文义解释有关,也与历史解释、体系解释有关。目的解释主要局限在法律疑难情况下适用,且目的解释常与非规范因素相联系,所以应从实体规范、司法程序及司法技术等角度对该法律方法进行规制。  相似文献   

10.
法律解释是解释主体基于价值判断选择解释对象和运用解释方法的结果.法律解释之价值判断围绕具体的案件事实以及与具体的案件事实直接相关的法律文本展开.在私法领域,对事实文本予以解释并赋予其法律上的意义,要比解释相应的私法规范的法律文本更有价值.因为价值判断的主观认识,法律解释的结论总是相对的.文义解释是法律解释的起点,在一系列的法律解释方法中居于绝对优先地位,尊重法律文本的文义,自身就是价值判断的产物.法律文本未经由文义解释,就不能作论理解释.论理解释对于澄清因为文义解释而产生的歧义具有意义,但其并不单纯为消除文义解释的“歧义”而被利用.论理解释的诸方法究竟应当在什么场合使用,并不取决于该方法的使用有无先后位序,而取决于法律文本解释者的价值判断,论理解释方法对于调节法律文本解释的文义偏差的作用也是相对的.  相似文献   

11.
王杏飞 《北方法学》2012,6(3):135-141
确立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规则制定权具有充分的正当性:从法治实践来看,法律乃是理性有限的人类的建构之物,因而是恒有缺陷的;从法律规范之要求来看,司法不能拒绝裁判;就国民的期待而言,司法必须伸张正义;从司法的运行机制来看,司法职能的实现必然要求司法机关保持相对的独立性与自主性;从比较法的角度来看,司法规则制定权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相似文献   

12.
王晶宇 《行政与法》2012,(5):122-125
司法正义应从制度正义的内在视角进行分析,而制度正义一方面来自于立法设定,另一方面不能脱离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合理运行。法律判断与司法判断在本质上是一种规范意义上的价值判断。在既定法条件下,司法自由裁量权的合理运行必须以制度正义为基础进行思考。  相似文献   

13.
反对解释是法治社会的一个原则。这一原则强调,对明确的法律规范,尤其是强制性法律规范,法官等法律人应该直接认定其意义并加以贯彻,而不能解释,尤其不能过度解释。反对解释的场景是个审判等活动“语境”的问题,但由于场景都是片断,因而难以从理论上系统叙述,所以,我们只是把场景作为思考的起点和归宿,在法治理念下叙说反对解释的一般要求。我们相信,法制要求人们对法律规范的固有意义保持克制,要求尊重法律的权威。能动主义是一种克服司法机械的思路。司法能动主义者几乎把严格等同于机械。但法制恰恰是因为有了适度严格才显示其魅力,如果到处能见到灵活那就不可能有法制。近百年来,几乎所有的法学都围绕着维护或破除法律的严格(或机械)而展开。但从法制基本教义看,司法克制主义是主流,而能动主义只能在克服法律过于死板,或协调法律与社会正义的严重冲突时才显现其功用。反对解释的主体是所有的适法人员,对不同的主体有不同的要求。  相似文献   

14.
反思司法潜规则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高一飞 《政法学刊》2005,22(4):46-49
司法潜规则是指在司法机关内部通行或者认可的但未向外界公布的办案规则与程序。具体表现为自由裁量权过大;无原则的量刑迁就;侵犯人权的诉讼拖延;变相放人的监外执行等等。其产生的原因是,长期以来对程序正义的忽视;转型时期司法权力的异化;程序缺乏公开性和透明性。今天的司法正义是潜规则下被扭曲了的正义,要改变这一现状,必须要树立司法权威,加强程序法制;加强司法监督和权力制约;加强司法的公开度和透明度。  相似文献   

15.
在现实司法中,外部的干扰与内在的缺陷使能动司法与善意司法面临一种困境.摆脱困境,需要能动司法与善意司法的嵌入与融合:善意司法表现在司法动机、目的、行为等方面,能动司法表现在司法解释、司法参与、司法矫正等方面.因此,只有以善意适法、公平正义为目标改善司法形象,以能力提升、能动司法为目标提高司法水平,以尊重良俗、德法互济为目标完善司法机制,提升司法公信力,使司法成为法治前行的力量,才能实现法治对司法进步的期待.  相似文献   

16.
郭松 《法学研究》2014,36(2):194-208
地方司法机关围绕刑事诉讼制度进行的试点改革,其兴起并趋于活跃不是偶然的,而是中国特有的刑事司法环境所形塑出来的多种因素与多重机制综合作用的结果。由于这些试点改革由地方司法机关主导,所以,它们在具体的实施中表现出了一些体现中国司法管理与司法制度的运行特点。实践中各种类型的试点改革共享类似的制度逻辑,具有共通的内在特质。它们最大的价值在于可以充当全国层面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验室",为刑事诉讼立法提供实证依据与经验素材。作为一种高度技术化的法律改革活动,地方司法机关的试点改革存在诸多必须为我们所正视的技术缺陷。未来应该突破价值论的意识形态藩篱,采取有针对性的弥补措施,促进地方司法机关试点改革的发展。  相似文献   

17.
司法能动是法院在案件审理中,不因循先例和遵从成文法的字面含义进行司法解释的一种司法理念以及基于此理念的行动。我国法院在发挥司法能动性,处理环境纠纷案件方面作出了大量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司法保障。但法院在发挥司法能动性处理环境纠纷案件中仍然存在较大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把握法院在环境纠纷案件处理中司法能动的向度,落实司法独立,引导法官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努力培养环境司法专业人才,发挥法官适用法律的能动性。  相似文献   

18.
In my paper I will analyze decisions of the Russian Constitutional Court and courts of general jurisdiction, in which they interpret ordinary and seemingly unambiguous words and phrases. In a number of cases this interpretation is made in a manner, which is suspect from a linguistic point of view. The analysis shows that there is no consistency in the application by Russian courts of the “plain language” rule and that literal interpretation may be used selectively as a means of legitimizing the decisions made on non-linguistic grounds. Though literal interpretation can be often incompatible with the concept of justice and therefore judges should also take into account other criteria, there are examples of court decisions, in which literal interpretation would have been more appropriat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justice, separation of powers and human rights. The article shows how use and misuse of language by judges is employed as a tool in judicial decision-making.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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