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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34 毫秒
1.
抢劫是指压制反抗强行取得财物,抢夺是指直接夺取他人紧密占有的财物且有导致他人伤亡的可能性,盗窃是指以平和方式转移他人对财物的占有。抢劫罪、抢夺罪和盗窃罪三者之间不是对立关系,凡是构成抢劫罪的行为必然构成抢夺罪和盗窃罪,构成抢夺罪的行为也必然构成盗窃罪。  相似文献   

2.
如何区分抢夺罪与抢劫罪,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一大难题。比较抢夺罪与抢劫罪在犯罪构成上的异同,分析如何从使用暴力的对象及实施暴力的目的上区分抢夺罪与抢劫罪,探讨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的前提、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以及抢夺行为拟制为抢劫中的"凶器"等问题。  相似文献   

3.
我国刑法典第269条规定了转化型抢劫罪,也称准抢劫罪、准强盗罪、事后抢劫罪,是指在盗窃、诈骗、抢夺的实施过程中或实施完毕后非法状态持续的一定期间内,由于行为人在主客观方面出现了特定的变化,使整个行为的性质恶化,从而在法律评价中要以抢劫罪论处的情形。厘清转化型抢劫罪的形态,把握转化型抢劫罪的适用条件,才能正确定罪和准确量刑。  相似文献   

4.
我国刑法规定的抢夺罪存在着不利于实现刑法根本目的的有悖于法理的弊端,抢夺罪的存在模糊了与之密切相关的抢劫罪之间的界限,以致于在理论上和司法实践中对飞车抢夺犯罪行为性质的认定常常出现争议。本文认为抢劫罪与抢夺罪无论是在客体方面,还是在行为方式和犯罪的主观方面都无差异,都具有一致性,拆解抢夺罪可与刑法罪刑相适应原则相符,从而体现刑法在人权保障价值取向上的追求。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各地抢劫罪和转化型抢劫罪多发。尽管1997年《刑法》第269条规定了转化型抢劫罪,界定了适用《刑法》第269条的法定条件,但在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仍存在不尽一致甚至是截然对立的见解和做法,从而使之成为抢劫罪的理论和实践中的又一个重要而疑难的问题。在适用《刑法》第269条时,笔者认为先行的盗窃、诈骗、抢夺行为既不要求数额较大,也不要求构成犯罪。从刑法理论和罪刑协调的角度考虑,笔者建议将《刑法》第269条修改为“以盗窃、诈骗、抢夺手段实施侵犯公私财产的行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26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6.
事后抢劫罪并非一个独立的罪名,而是经法律拟制为抢劫罪。司法解释关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的人能否成立事后抢劫罪出现了不一致的规定,立足解释论的立场,“犯盗窃、诈骗、抢夺罪”被重新理解,故此承认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的人是本罪的犯罪主体。事后抢劫罪与承继的共犯也是一个疑难问题,事后抢劫罪不是身份犯,后行为人成立共同正犯和共犯的想象竞合。但是,根据正犯优于共犯的法理,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的共同正犯论定刑事责任。最后,事后抢劫罪存在未遂,盗窃等前提行为相对于事后抢劫罪是一种潜在的实行行为,经由后续暴行、胁迫行为的实施,成为一种显在的实行行为。  相似文献   

7.
法博士     
张彬 《人民公安》2006,(1):62-63
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 法博士: 王某于1994年借给李某人民币3000元,2005年王某带领六人手持器械强行牵走李某两头耕牛,并从李某身上搜走现金 50元。王某将牛出售后获利2200元用于折抵李某借款。按当地行情,两头牛价值为3500元,请问,王某是否构成抢劫罪? 甘肃张卫军 张卫军同志: 王某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其抢走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宜以抢劫论处,但其行为方式是错误的,应当予以批评教 育。同时欠款的折抵应当按当地市场行情计算,多余的钱应退还李某。 法博士  相似文献   

8.
盗窃罪、抢夺罪、抢劫罪等夺取型财产犯罪的传统构成要件体系是基于常见案例形成的片段式经验总结,仅适用于典型案件,由于构成要件标准相互交错,缺乏严密的逻辑,因此对非典型案件难免无法解释。从立法体系逻辑和法律文义解释出发,以行为人财物取得手段特征和对被害人意志的侵害程度强弱为参照,形成横纵坐标系,统一以被害人是否有反抗意识和是否有反抗行为两大要素来区分盗窃罪、抢夺罪和抢劫罪,重新构建夺取型财产犯罪内在逻辑缜密的构成体系。  相似文献   

9.
卢红 《公安学刊》2004,(3):53-56
为了更准确有效地打击抢劫犯罪,有必要对抢劫罪中"暴力""户""枪"的内涵作进一步的探讨和明确.抢劫罪中暴力程度的下限是足以抑制对方的反抗,暴力上限是致人死亡,包括故意杀人的行为;单纯的在户抢劫不应认定为入户抢劫;持枪抢劫中的"持枪",要求行为人外露或明示其携有枪支;携带枪支抢夺中的"携带",符合胁迫方式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10.
抢劫罪中的暴力是用来排除被害人反抗的有形力,包括殴打、捆绑、伤害、禁闭等;暴力的对象只能是人(不包括物),但并不限于有权处分财物的人,还应包括其他能妨碍劫取财物的人.暴力、胁迫的下限必须达到足以抑制被害人反抗的程度,但不必实际上抑制被害人的反抗,更不要求达到危及被害人生命或健康的程度;在现行刑法规定下,暴力的上限应包括故意杀人,但从完善立法角度,抢劫故意杀人的应通过立法途径纳入结合犯的范畴.抢劫罪的其他方法主要是指用酒灌醉、用药物麻醉、使用催眠术等致人"昏醉"方法.抢劫罪的目的行为是强取财物的行为,乘对方没有注意时当场取得财物,不属于强取.暴力、胁迫与取得财物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时,才应以抢劫既遂论处.  相似文献   

11.
实践中,诬告陷害罪的定罪常以考察被告发人行为定性为前提,但是诬告陷害罪的基础是告发人而非被告发人的行为,被告发人行为定性并非诬告陷害罪的构成要件.只要告发人诬告行为至少侵害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告发人明知其告发的内容存伪,但为使被告发人受到刑事追究仍进行告发,达到情节严重的,告发人即构成诬告陷害罪.  相似文献   

12.
在收受型受贿罪中设置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要件具有现实的必要性。"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应归属于主观方面,属于犯罪目的。在司法实践中认定该要件应从"他人"、"谋取"、"利益"等几个方面加以把握。  相似文献   

13.
自杀性暴力犯罪是一个新的概念。它是随着我国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来,频频发生的危害社会的自杀性暴力犯罪现象而产生的。自杀性暴力犯罪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也不是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种类,它属于暴力犯罪的一种。自杀性暴力犯罪的表现形式有两种:第一种是自杀者一般采取爆炸、投毒等暴力手段与危害对象同归于尽,这种自杀犯罪形式占绝大多数;第二种是等到实现犯罪目的后再自杀。  相似文献   

14.
从水浒故事这一特殊的侧面作探讨 ,可以看到古代中国社会有杀人、抢劫、盗窃、奸淫、渎职、谋反等形形色色的犯罪 ,这些犯罪有着复杂的政治原因、经济原因、文化原因以及地域原因。对于犯罪 ,古代中国的统治者有系统的预防方式和控制方式 ,百姓也有一定的防备措施。犯罪者有自己的犯罪文化 ,社会各阶层对于犯罪各有自己的文化态度 ,而统治者惩治犯罪也有特殊的文化内容。  相似文献   

15.
浅析侵占罪     
侵占罪是刑法新增加的罪名,它是一种将自己持有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犯罪行为,它与盗窃罪等其他侵犯财产的犯罪在实践中很容易混淆,因此,本人对侵占罪的概念、特征做了较为详细的阐述,论述了如何区分本罪与非罪、本罪与盗窃罪的界限。  相似文献   

16.
飞车抢夺他人财物已成为一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现象,在全国不少大中城市还呈现出迅猛发展势头,因其采取的危险方法有别于传统的抢夺犯罪,且造成诸多被害人的人身伤亡而引起社会的关注。如何遏制、减少抢夺案件的发生是当今社会治安防控工作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17.
侦查实践中街头犯罪主要有:涉车盗窃、拎包、扒窃、抢夺、抢劫以及诈骗。除了街头犯罪的一般特点,奥运期间其可能呈现新的特征:涉外街头犯罪可能会增加;犯罪可能后果更严重,甚至造成恶劣国际影响;可能增加严重暴力犯罪类型;街头犯罪可能占据更多侦查资源。侦查部门应采取相应对策,以有效打击和防控。具体包括:强化证据意识;利用电子监控设备;加强对潜在街头犯罪主体的服务、管理和教育工作;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慎重处置涉外街头犯罪;警惕爆炸、绑架严重暴力犯罪。  相似文献   

18.
团伙盗抢机动车犯罪的特点包括:作案时间呈全天侯状态;作案目标呈现从低档车向高档车发展的势头;作案地点呈现全方位的特点;作案手段向专业化、智能化发展;组织结构严密、分工明确;流窜跨区作案增多,对此应采取的对策主要包括:建立一支反团伙盗抢车辆的专门队伍;强化侦查措施和手段的运用;建立完善的防控体系;发挥现代科技检索系统作用;建立协作制度,  相似文献   

19.
在困扰全国社会治安的"飞车抢夺"犯罪还未真正得以控制时,近年来在全国各地又出现了"艾滋针"抢劫犯罪。该类犯罪由多方原因引起,而且犯罪升级快,真假难辨,社会危害性巨大。对该类犯罪的侦防应当修补法律漏洞、强化快速反应机制,控制犯罪工具源头,提升群众的治安积极性,强化对吸毒人员的管理,使用诱捕侦查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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