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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必武同志是人民司法事业的主要奠基者。他担任国家政法工作领导人期间,提出了人民司法和依法办事的重要思想。董必武同志指出:“人民司法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人民司法基本观点之一是群众观点,与群众联系,为人民服务,保障社会秩序,维护人民的正当权益。”他多次强调人民司法工作要服务人民,便利人民。同时,他强调要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加强守法观念。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守法。必须注重对全体党员的法制思想教育,使党员知道国法和党纪同样是必须遵守,不可违反的,违反国法就是违反党纪。在1954年宪法草案公布后,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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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和保障人民权益是司法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责。胡锦涛同志指出:“维护人民权益,是党的根本宗旨的要求,也是做好政法工作的目的;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执法为民,司法公正,把维护好人民权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人民安居乐业提供国家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这给司法行政部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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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3性”原则优化司法理念。司法理念的“3性”原则意味着中国司法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和宪法法律至上,就是坚持司法的政治性、人民性和法治性。要坚持司法的政治性,但不能坚持司法的政治化,不能以政治化方式来实现司法价值和功能;要坚持司法的人民性,但不能坚持司法的人民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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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的司法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民司法制度。新中国法制建设的奠基人董必武对人民司法制度进行了精辟的论述:“人民司法的基本精神是要把马恩列斯的观点和毛泽东思想贯彻到司法工作中去。人民司法基本观点之一是群众观点,与群众联系,为人民服务,保障社会秩序,维护人民的正当利益。要看我们的审判工作是不是便利于老百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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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司法改革是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是适应国际潮流的要求,是司法工作自身发展的需要。中国新时期的司法改革要坚持和完善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既要坚持中国特色,又要借鉴外国的有益经验;要坚持“自上而下”,维护司法统一;要有利于更好地接受监督。中国司法改革的目标是:实现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的最佳结合;实现司法理念的现代化;理顺司法机关与其他相关权力主体之间的关系;建立独立、清廉、职业化的司法队伍;树立司法权威。中国司法改革的任务主要有:加强司法队伍职业化建设;改革司法管理体制,保证司法活动的独立性;健全司法工作保障机制;改革诉讼制度和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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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必武同志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下,把马克思主义国家与法的理论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律的人民性和社会主义性质,提出加强人民民主法制的中心环节是依法办事的法治理念,主张一切法制工作都要坚持为人民服务、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等思想,构成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奠定了新中国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基础,是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理论和实践的重要思想、文化前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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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从明年起公开发行《人民司法》。这是任建新院长在全国法院工作会议上宣布的。 1957年1月,董必武同志亲手种植了《人民司法》之苗,并题写刊名。30余年来,在司法界的扶植下,《人民司法》渐成大树,成为有较大影响的内部刊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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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必武独特的经历使其刑法思想具有极为深刻的内涵和长久的生命力。董必武认为 ,治国应靠法制 ,党要重视立法工作 ,以依法办事代替运动治国 ,这些观点构成了他的刑事立法思想。在刑事司法方面 ,董必武认为应重视刑事司法的程序 ,反对刑讯逼供和有罪推定 ,坚持依法办事 ,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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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举国实行改革、开放和加强法制建设的凯歌声中,我们迎来了一九八七年,同时也迎来了《人民司法》创刊三十周年。值此双喜之际,让我们表示热烈庆贺! 一九五七年一月十三日,在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无产阶级革命家和法学家、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董必武同志的关怀下,创办了《人民司法》,至今已出版二百七十六期。三十年来,《人民司法》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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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独立的核心内涵就是司法机关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董必武同志关于司法独立的诸多经典论述涉及到司法独立与党的领导、司法独立与司法为民、司法工作与司法队伍建设等,这些论述对我们当今的法治中国建设和司法体制改革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时代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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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五日是敬爱的董必武同志诞辰九十五周年。为了纪念董必武同志,缅怀董必武同志对司法工作的卓越贡献,特将董必武同志一九五七年七月二日在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摘要重新发表,供广大司法干部学习。董老在这篇报告中,从当时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取得决定性胜利,大规模的阶级斗争基本结束的新形势出发,分析了司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明确指出,国家的主要任务已经由解放生产力变为保护和发展生产力,为了正常的社会生活和社会生产的利益,保护公民权利和公共财产有重大意义,国家机关、特别是审判机关在审判活动中,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进一步坚决地贯彻法制,切实依法办事,就十分重要。现在,我们重新学习董老这些精辟论述和谆谆教诲,对于我们当前搞好司法工作,仍然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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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五七年,在董必武同志主持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时候,在他的倡议和支持下,《人民司法》创刊了,他还亲自为《人民司法》题写了刊名。三十年来,《人民司法》紧密结合中国的审判实践,宣传党中央有关健全,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各项方针,政策,传达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改进审判工作的各项指示、决定,交流各级法院的办案经验,探讨重大案件和疑难问题,做了多方面的有益的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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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理论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司法建设、司法改革、司法工作的根本遵循。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司法理论博大精深,其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可概括为“八个明确提出”,即明确提出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明确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明确提出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明确提出司法权是对案件事实和法律的判断权和裁决权,是中央事权;明确提出以司法责任制为牛鼻子,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明确提出加强对司法权的制约监督;明确提出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司法队伍;明确提出奋力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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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必武同志早在一九五六年就提出“依法办事是进一步加强法制的中心环节”(《进一步加强人民民主法制、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这一卓越见解。董必武同志是我国马克思主义法学家的杰出代表,学习和研究他的法律思想,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董必武同志认为依法办事有两方面的意义,其一为“必须有法可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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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代表”要求的每一个方面,都同司法行政工作紧密相联,既是司法行政工作必须坚持的指导思想,又是必须努力达到的目标和要求。司法行政机关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就是要用它统一司法行政广大干警的思想,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始终把促进先进生产力的发展,保障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最终目标;就是要全面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惩治改造职能、宣传教育职能、预防犯罪职能、法律服务职能,为“十五”计划的顺利实施,为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就是要坚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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