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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民养老权的权利属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理论法学对养老问题的关注是从权利的角度出发,考察养老权的生成与制度化,探讨养老权的权利属性。养老权是一项基本人权,它与公民的生存权密切相关。养老权属于宪法性权利,是公民享有的社会权利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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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养老权既是一项基本人权,又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的一项法律权利。可诉性,即可裁决性,是指存在一种机制或程序,能够解决权利被侵犯的问题。作为人权的公民养老权、作为基本权利的公民养老权以及作为法律权利的公民养老权均具有可诉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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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养老权作为一项基本人权,是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也是一项法定权利。有权利必有救济,公民养老权的法律救济途径包括人民调解救济、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我国公民养老权法律救济制度尚不完善,本文对此进行探讨并提出完善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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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权作为一项基本人权,无论是法律上还是实践中都已在国际社会形成共识。公民养老权制度化主要表现为形成权利目标、界定权利概念、权利法定化和保障权利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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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的住宅权受法律保护。该文从住宅权的概念、性质及意义出发,对住宅权的范围作出了界定,强调保护公民住宅权,强调对干预住宅权的公权力的限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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秩序与规则——公民住宅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住宅权是公民最基本的人权,国际社会普遍重视公民住宅权的法律保障问题,而我国法学界对于住宅权的研究却几乎是一片空白。本文遵循法社会学的方法,从法律文本、政府政策、社会现实三方面对当下公民的住宅权进行探讨,从比较和宪政的视野进行批判和借鉴,分析了目前住宅权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自己的制度构想,以期为住宅权立法与实践定下一定的基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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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可诉性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纠纷可诉性范围的确定直接决定一国审判权的界限,也是国民享有诉权的基础.但在分析和建构一国审判权的界限时,并不能将英美或欧陆的模式简单复制.综合考虑司法的本质属性、一国宪政发展的现实,并分析司法权在国家权力结构中的地位,从而确定纠纷可诉性范围是一种较为现实的进路.而立法者在确定纠纷可诉性范围时,实质也是基于国家利益立场所进行的.因此,在我国,尽管尽量扩大纠纷解决的范围应是确定纠纷可诉性问题的原则,但在具体问题上却需持谨慎裁量态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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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权司法救济之宪政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社会权是与自由权同等重要的宪法权利。透视各国宪政实践可以清晰地观察到,社会权宪法化及其救济司法化的趋势业已形成,并以三种方式呈现巨大的发展潜力。一是宪法明确规定社会权,并视之为主观权利予以直接司法救济;二是宪法没有明确规定社会权,但确立了司法审查,通过适用正当程序和平等保护原则予以间接司法救济;三是宪法规定社会权作为国家政策指导原则,且视之为客观权利予以间接司法救济。很明显,社会权具有一定范围和程度的可诉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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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权入宪:构建和谐社会的宪政之道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诉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公民人权的重要内容,是公民获得司法救济、实现权利的前提和基础。基于诉权启动的司法审判程序是保障人权实现的最有效的机制。从宪政的角度把握诉权的宪法权利属性,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识诉权入宪作为宪政实现策略的实践意义,必须首先在宪法中明确规定诉权,提升诉权的保障水平,并通过诉讼法和实体法对诉权加以具体化和规范化,完善诉权的宪政保障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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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伟蓉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6,8(5):88-91
中国司法救助制度的建立,标志着中国法治化的又一进程的开始。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医疗纠纷案件审理中所呈现的司法救助状况值得思考。如何完善司法救助机制,探索建立规范的司法救助途径,建立良性的司法救助体系,需要每位司法人员在工作中进一步地探索和总结,并为中国司法救助制度的完善出谋划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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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司法作为西方法治的舶来品对中国固有的司法传统带来了一定的冲击。在依法治国的今天,现代司法与中国传统的接触更多地表现在当下的农村社会。设置在乡镇中的人民法庭代表着司法权在基层社会中的渗透,作为一种权利救济途径的司法救济将民众与人民法庭联系到一起,将传统的纠纷解决模式与现代司法联系到一起。在这个传统与现代相互交错的时代,我们应当关注于司法救济如何落实抑或人民法庭如何在基层扎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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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打击是指自然人因精神上遭受严重打击或者持久刺激而导致的,独立于身体权、健康权等权利损害的且非一般可容忍的可辨别性损害。英国对精神打击所致损害的法律救济经历了复杂演变过程,在此过程中一系列规则得以创立。英国法律委员会对精神打击救济问题也做出了一系列的努力,最终形成了一个改革方案,但是这个方案却没有得以通过。精神打击法律救济中实际上关系到受害人权益救济和行为自由保护的冲突与协调这一侵权法中的基本矛盾。在协调二者的关系时必须通过一系列制度设计找到利益平衡的支点。探寻精神打击的法律救济条件和限制机制应该是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解决的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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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性辩护之初步研究 总被引:18,自引:0,他引:18
程序性辩护是辩护方行使诉权的一种重要方式,其直接目的是促使法庭宣告警察、检察官或法官的程序性违法行为无效,从而使“官方违法者”遭受某种程度的惩罚和制裁,使被侵害的权利获得司法救济。我国应按照诉权与裁判权相互制衡的理论,重新构建程序性辩护制度。当然,当前我国程序性辩护制度的重构还面临很多现实困境和体制上的障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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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与村民委员会冲突的司法救济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村民自治实践中,村民与村民委员会不仅冲突不断,而且司法救济不畅,村民自治权成了司法救济的边缘领域。因此,完善村民与村委会自治冲突的诉讼救济机制,是实现村民自治健康有序运转不可或缺的重要保障。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