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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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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家机关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确立与否,反映着一个国家民主与法治水平的发展程度。在我国,无论是民主与法治建设的需要,还是社会思想文化、经济发展和对外交往的需要,均需确立这一制度。国家机关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是全面有效地保护公民合法权利不可缺少的方式,同时,对于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促进国家机关完善自我约束机制,提高国家管理效率,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国家赔偿法〉的决定》,该修正案从总体上对原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修改。在刑事赔偿制度方面,删除了原国家赔偿法要求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规定,取消国家赔偿的确认程序,完善了刑事赔偿程序和国家赔偿费用支付程序,明确了精神损害赔偿,保障当事人有效得到的赔偿。但《国家赔偿法》仍有需要完善之处,如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标准的确定。  相似文献   

3.
在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所造成的损害中,精神损害的后果往往比物质损害的后果更为严重。但是我国行政赔偿制度中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缺失与我国建设法治国家的理想目标不相适应。分析西方主要国家行政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确立的脉络,结合我国行政赔偿制度的现状,确立行政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就很有必要性。  相似文献   

4.
在国家赔偿中确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实属我国法律制度构建完善之大举。于国家赔偿制度中构建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存在必要性,然而我国现行法律规范中仍面临制度之困境,亟待完善。应从拓宽国家精神损害赔偿范围,明确国家精神损害赔偿标准入手,进一步完善我国国家赔偿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5.
国家赔偿法的出台开辟了国家侵权损害救济的新渠道,但是,由国家侵权行为所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并未纳入国家赔偿法的内容,这非常不利于公民精神权利的保护。本文通过对国家赔偿制度中相关理论和精神损害赔偿的特点进行综合分析,从一些新的视角来探讨构建我国国家精神损害赔偿的可行方案。  相似文献   

6.
精神损害赔偿是国家赔偿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我国国家赔偿法没有明确规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也未明确使用“精神损害赔偿”这一概念,这不利于充分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在国家赔偿制度中规定精神损害赔偿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7.
《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规定了国家侵权的精神损害赔偿,这是国家赔偿制度的重大突破。但精神损害赔偿不是一个简单的法律制度问题,它关系到我国对人格尊严等人格权的重视程度与保护力度,其根本实现依赖于国民关系观念的彻底转变和以人为本核心理念的确立。分析精神损害赔偿的思想观念基础,以确立国家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的正确理念,从而避免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空转"的命运,保障其理性实践,使得《国家赔偿法》真正成为公民权利的最后一道保障,实践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最终构建和谐社会的价值追求。  相似文献   

8.
国家侵权精神损害是指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侵犯自然人生命权、健康权和人身自由权,造成自然人生理或心理上的痛苦以及精神利益的丧失或减损。“严重后果”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侵犯自然人生命权、健康权和人身自由权,导致自然人因精神受到损害而造成的一切可以用货币衡量的直接损害事件。国家侵权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分类确定:对生命、健康(包括生理和心理)造成损害的,可以比较国家赔偿法第34条之规定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对因精神利益丧失或减损而造成的严重后果,可以参照普通侵权法相应规定和实践做法,确定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相似文献   

9.
2010年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35条明确规定了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在我国国家赔偿制度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也是国家在尊重和保护人权方面的进一步发展。但是,国家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在法律适用上仍需在识别要件、适用范围、适用原则和数额计算等方面进一步明确。  相似文献   

10.
2010年,国家赔偿法首次将精神损害赔偿纳入赔偿范围,体现了我国法律在民主、法治和人权上的一大进步。但国家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对于求偿权的主体保障范围过于狭窄,死者、间接受害人、胎儿和法人都未纳入主体范畴。  相似文献   

11.
环境侵权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行为,往往损害后果严重,赔偿数额巨大。目前我国的环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还存在缺陷,不能及时有效地救济受害人。我们应当顺应现代侵权法的发展趋势,从完善环境侵权责任保险制度、建立环境侵权损害补偿基金制度、健全环境侵权损害赔偿的国家给付制度着手,构建我国环境侵权损害赔偿社会化制度。  相似文献   

12.
赔偿归责原则和赔偿范围及其计算标准,是国家赔偿法的重要内容.正确理解和掌握我国国家赔偿法所确立的赔偿归责原则和赔偿范围,对国家机关和赔偿请求人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一、关于归责原则我国《国家赔偿法》第2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我国《国家赔偿法》确立的归责原则是违法责任原则.从《国家赔偿法》的上述规定分析,违法责任原则具有如下构成要素:第一,国家侵权行为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这里的国家机关包括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第二,违法是构成国家侵权赔偿责任的前提.这里的“法”应作广义的理解,包括一切作为国家法律表现形式的规范性文件.第三,违法行为必须是发生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非职权行为,即使违法也不  相似文献   

13.
精神损害赔偿是国家赔偿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我国《国家赔偿法》没有明确规定精神损害金钱赔偿制度,这不利于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在国家赔偿制度中规定精神损害金钱赔偿制度具有必要性与可行性。  相似文献   

14.
论国家侵权精神损害赔偿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国家侵权精神损害是指因国家侵权损害自然人的人身权,致使其精神活动出现障碍而产生的身体上和精神上的痛苦。我国《国家赔偿法》应建立国家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国家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当包括物质性人格权侵害的赔偿和精神性人格权侵害的赔偿;赔偿请求权人仅限于受到精神损害的自然人,不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国家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应确立"金钱赔偿为主,精神补救为辅"的原则,算定精神抚慰金时应兼采"不同损害不同赔偿"和最高赔偿限额两种方法。  相似文献   

15.
国家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建立对弥补当事人损失、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化进程具有积极的意义。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的国家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以该法中的人身损害赔偿条款为基础,因而使国家精神损害的范围在侵权行为的形式、客体方面受到限制,同时也限制了非金钱救济手段的适用。国家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设计更应结合民法的相关制度,对国家精神损害赔偿不应超越民法原理施加不合理的限制,而应将公权力行使的公益性因素作为个案考量因素。国家精神损害赔偿制度能够脱离《国家赔偿法》人身损害赔偿条款而单独存在。建议通过扩张解释或立法修改解除对国家精神损害赔偿的不合理限制。  相似文献   

16.
我国国家赔偿法制的建立和实施 ,对于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和促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国家赔偿法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法律制度本身有欠缺。及时修改和完善国家赔偿法 ,从而充分实现其立法价值乃是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17.
本文从民法和行政法融合的视角,通过对国家机关侵权的主体、损害事实、损害赔偿范围、损害赔偿标准、赔偿责任方式等问题的检讨,提出应依据民事侵权的一般规则考虑行政行为的特殊性,从放宽国家机关侵权的构成要件,扩大损害赔偿范围,提高损害赔偿标准,引入绝对权请求权等途径,修改《国家赔偿法》。  相似文献   

18.
我国国家赔偿法制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和促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国家赔偿法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法律制度本身有欠缺.及时修改和完善国家赔偿法,从而充分实现其立法价值乃是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19.
精神损害赔偿是国家赔偿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 ,目前我国的国家赔偿法中并未规定精神损害赔偿 ,这不利于充分保障公民的权益。本文主要论述了在国家赔偿制度中规定精神损害赔偿的必要性 ,并对其中的一些具体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20.
国家赔偿中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修正案首次以"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形式对国家精神损害赔偿作了明确规定,但是缺乏相关的具体配套实施细则,这将导致国家精神损害赔偿实施陷入无序的境地。以"精神损害抚慰金"为切入点,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计算标准、适用标准、追偿制度等方面,就完善国家赔偿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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