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高通 《政法论坛》2021,(2):73-89
通过对1600余份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案件的分析,发掘了轻罪案件中的逮捕社会危险性审查模式。"构罪即捕"现象得到很大程度缓解,以逮捕为原则的刑事强制措施适用思路正在松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和妨碍诉讼顺利进行可能性是逮捕社会危险性审查的重点,犯罪行为严重程度对逮捕的影响作用在减少。近三年数据显示,逮捕社会危险性审查在逮捕条件中的作用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赔偿谅解和严重疾病是促成逮捕变更的关键原因。我国逮捕社会危险性审查模式存在一些问题,可能导致强制措施适用的不公。应确立社会危险性条件为核心的逮捕条件制度,适当弱化赔偿谅解在逮捕适用中的作用,限制违法犯罪史和社会联系的作用,并严格防范审前逮捕对量刑产生影响。  相似文献   

2.
基于无罪推定与保障人权原则,逮捕作为未决羁押处分,应当受到严格规制。我国三次修改《刑事诉讼法》,均对逮捕制度进行了改革。1996年修法,修正了逮捕的证据要件;2012年修法,明确了逮捕的社会危险性要件即必要性要件,确立了准诉讼化审查程序模式,并构建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实证研究表明,这两次修法对逮捕适用没有产生明显影响,未能有效减少逮捕适用,过度适用逮捕的问题未获解决。根本原因是,检察机关惯于先行作出"有罪认定"进而奉行"构罪即捕",不能真正履行逮捕社会危险性即必要性要件审查义务。2018年修法,仅在逮捕条件条文中增加一款社会危险性考虑因素的规定,并无实质意义。鉴于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模式无法克服自身局限,遭遇改革瓶颈,建立法院统一审查逮捕模式从而实现逮捕审查司法化方为出路。  相似文献   

3.
佘景妮 《法制与社会》2013,(24):110-111
新《刑事诉讼法》第79条虽然对逮捕条件做出了进步规定,尤其是细化了社会危险性条件,有益于正确规范行使逮捕权。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对逮捕条件中的社会危险性的理解和适用仍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在对新刑事诉讼法中的逮捕条件的社会危险性进行解读的基础上,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相应建议和对策,以期进一步完善逮捕强制措施的适用。  相似文献   

4.
李唐  张龙 《法制与社会》2015,(6):295-296
逮捕作为最严厉的刑事强制措施,与公民权利保障密切相关.传统逮捕绝对数量巨大、逮捕率居高不下、“一捕了之”等诸多问题长期存在,逮捕适用恰当性问题急需解决.新《刑事诉讼法》以社会危险性条件替代逮捕必要性条件,对正确适用逮捕强制措施带来的有机遇,也有挑战.本文指出建立社会危险性审查制度有助于全面客观公正的对是否适用逮捕提供依据,具有程序正义的独立意义.  相似文献   

5.
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越来越受到重视,但目前逮捕社会危险性的证明逻辑并不清晰,证明机制有待完善。逮捕社会危险性的证明是依靠基础事实对程序法事实进行的一种推定证明。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逮捕情况进行实证分析,发现影响证明逮捕社会危险性的大部分基础事实与逮捕适用具有相关性,法律规范中规定的情形以及办案实践中总结的经验基本符合实证分析结果。完善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的证明机制,在总体上,应当坚持正当程序原则、比例原则、无罪推定原则;在具体路径上,应当完善各类案件中基础事实的验证,厘清基础事实与社会危险性的证明逻辑。  相似文献   

6.
修改后刑诉法细化了逮捕措施所应当具备的社会危险性条件,因此,如何认定和把握社会危险性是理论和司法实践中需要考虑的问题。首先,需要正确理解修改后刑诉法所规定的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其次,正确把握逮捕社会危险性与逮捕必要性之间的关系。再次,正确设定和掌握社会危险性的证明标准、证明程序和证明责任。最后,需要构建逮捕危险性的证明制度。  相似文献   

7.
新《刑事诉讼法》对逮捕条件作出修改,对应当逮捕的情形进行了细化,为保证逮捕条件的正确适用,需要建立一套评估机制,规范自由裁量。逮捕必要性量化评估机制以法律规定为依据,在总结实践的基础上,运用统计学等科学方法建立,旨在通过量化评估,保证逮捕措施的正确适用。  相似文献   

8.
社会危险性作为刑事诉讼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关系到犯罪嫌疑人的切身利益。新《刑事诉讼法》第79条细化了逮捕措施所应当具备的社会危险性条件,这有益于正确规范行使逮捕权。新刑诉法以列举的方法规定了社会危险性的五种情形,没有设置兜底条款有利于避免逮捕权的滥用。但新刑诉法中社会危险性还存在分类标准宽泛,证明标准不明确等问题。本文指出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在实践中准确把握社会危险性概念,继续细化危险性标准,综合考量社会危险性因素,完善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9.
无论是96年刑诉法还是新刑诉法.逮捕条件均主要采用了“三要件说”,即证据条件、刑罚条件和必要性条件,而其中“必要性条件”是整个逮捕制度的核心,是控制逮捕适用范围,平衡逮捕措施保障人权和保护诉讼两大价值目标的关键。96年刑诉法对逮捕必要性条件规定较为模糊.虽然也引入了“社会危险性”概念,但无论是法律规定、有关司法解释还是刑事诉讼理论研究,均没有明确界定“社会危险性”的含义.  相似文献   

10.
逮捕必要性审查要求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在审查批准逮捕时转变构罪即捕的传统观念,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着力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制定逮捕必要性审查证据标准;将对犯罪嫌疑人身体状况及羁押条件纳入逮捕必要性审查;客观分析处理外来人员逮捕必要性的问题,尝试单位保证人制度;探索建立逮捕必要性双向说明制度。  相似文献   

11.
逮捕是刑事诉讼中最严厉的强制措施,逮捕后将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对犯罪嫌疑人产生较长时间的羁押。如果适用不当,则会对犯罪嫌疑人的基本人权造成严重侵害。因此逮捕措施的适用应当严格遵守相当性(比例性)和必要性原则(最少侵害原则),需要进行必要性审查,即是否采取逮捕措施,要同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轻重及其社会危险性程度相适应。但在司法实践中,逮捕必要性审查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借新刑事诉讼法全面贯彻实施之机,如何加强此项工作,寻求保障刑事诉讼程序与保障人权的最佳契合点,有  相似文献   

12.
林顷楠 《时代法学》2024,(1):95-108
法院决定逮捕的数量虽然不多,但整体呈上升趋势,适用对象以非暴力案件为主,其中最高刑为拘役的危险驾驶罪约占总数四成,与审前羁押适用状况形成了明显的反差,也背离了逮捕的适用条件等相关规定。具有行政性的法院逮捕决定权的功能应落脚于保障诉讼进行,但通过对801份刑事判决书样本的相关性分析与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显示,法院决定逮捕的决策逻辑在于被告人是否会被判处实刑。其问题在于,法院无视逮捕的必要性审查,应然层面的审查要件与实然层面的适用逻辑相牴牾;审判阶段逮捕的程序性功能异化为实体性功能,抹去了诉讼保障功能,沦为判决结果的预演;法院以最终量刑结果呼应逮捕决定,是对无罪推定的背离。因此,应当修正法院决定逮捕的审查体系、增加法院决定逮捕的程序性要件。  相似文献   

13.
逮捕必要性双向说明理由制度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建立逮捕必要性双向说明理由制度,符合逮捕制度人权保障和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价值追求,也与无罪推定原则和比例原则的要求相符合,并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正当程序法律原则的要求。对逮捕必要性的实体把握需从"具有危险性"和"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足以发生社会危险性"两个方面进行考量。  相似文献   

14.
逮捕在我国通常被视为一种"审前羁押"制度,进而对逮捕条件规定了较高的标准。然而,在这样的高标准下,我国现行法律体制却缺乏一套完整、有效的审查制度,尤其是对最具张力的逮捕社会危险性审查缺位。通过对中外逮捕制度司法界定的比较研究,以及对我国现行逮捕社会危险性审查存在的进行实证考察,据此提出构建逮捕社会危险性公开听审制度的设想,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我国逮捕审查制度的缺位,更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无罪推定原则以及正当程序原则的要求。  相似文献   

15.
逮捕的审查程序主要涉及审查权的归属和具体审查程序两方面的问题。审查权归属解决的是由谁行使逮捕审查权问题,不同的审查权主体与案件有着不同的关系,同时,司法活动中自由裁量又是无法避免的,所以,对同一事实,不同的主体可能作出不同的处理。逮捕审查程序设计主要影响案件事实和证据的来源及当事人参与程度问题,侦查机关与犯罪嫌疑人基于不同的利益,提出的事实和证据很可能是不同的,基于不同的证据必然得出不同的结论。可见,科学的设置逮捕审查主体和审查程序是保证逮捕措施正确适用的必要条件。  相似文献   

16.
张宁 《法制与社会》2014,(18):255+257
新《刑事诉讼法》第79条对逮捕条件进行了修改,其实质是对逮捕必要性条件的修改,这使得逮捕有了更加明确的适用条件,一定程度上遏制了"逮捕必要性"的随意判断,然而该条规定也存在条文模糊难以适用、配套机制不健全等不足。本文立足于基层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审查逮捕的工作实践,从审查逮捕条件中"社会危险性"的运用及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对策和建议,以期完善对逮捕条件的适用,发挥逮捕这一严厉强制措施保障刑事诉讼目的的价值追求和功能定位。  相似文献   

17.
彭晔 《法制与社会》2012,(27):78-79
逮捕作为刑事强制措施中最为严厉的一种,法律人对其适用条件一直多有探讨.而逮捕程序的修改亦一直为人关注.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这是新《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对审查逮捕程序作出的明确规定,相当于从立法层面宣布,讯问犯罪嫌疑人这一工作规范作为适用逮捕强制措施的前置可能程序之一,为人所重视.  相似文献   

18.
逮捕是刑事诉讼中最为严厉的强制措施,其以剥夺犯罪嫌疑人自由的方式来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逮捕可以概括成无自由裁量权的逮捕和有自由裁量权的逮捕两种。其中有自由裁量权的逮捕必然涉及到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性的判断。关于社会危险性判断的参考要素,《刑事诉讼法》79条给出了五种情况,但是其在法理权衡以及实际运用方面仍存在得商榷之问题。本文从逮捕制度设定的目的角度出发,探讨了不同判断条件在法理上以及在实际运用的侧重点上可能存在或已表现出的问题。  相似文献   

19.
《北方法学》2021,(6):131-144
逮捕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主要是使用形式化、量化或精算方法来预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其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世界范围内快速发展。逮捕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以法律现实主义以及循证实践为思想基础,以降低审前羁押率为目的,并以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为支撑。从实践来看,逮捕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模型的预测正确率只达到中等程度,且并未超越司法人员的预测正确率。逮捕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在科学性和公正性方面存在多重风险,如固化司法实践中既存的偏见歧视以及剥夺当事人辩护权等。为保障逮捕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的有效适用,一方面应建构科学且公正的评估模型,另一方面应确保逮捕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在建构和实施过程中受到正当程序原则的规制。  相似文献   

20.
附条件逮捕制度是基于实践需要,经过试点推广并上升到规范层次的一项创新制度,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学界和实务界对附条件逮捕颇有争论,理论分析的停滞与实践需要的扩张之间的极大落差,凸显了对附条件逮捕进行重新审视和定位的需要.因此,要对附条件逮捕制度进行从前提到条件的层次性剖析,进而探讨其与一般逮捕的关系,以概念和体系两个维度来搭建附条件逮捕在法律上的体系性地位.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